同志们:
《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的修订与实施,为我们在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这一规定不仅彰显了党中央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更是对各单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指引。作为市审计局的一员,我们肩负着经济监督的重任,更要深刻领会《规定》内涵,将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审计干部队伍风清气正,以过硬作风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借此研讨会契机,我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规定》,谈几点体会。
一、深刻领会《规定》要义,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根基
(一)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规定》明确指出党组要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党员党纪处分事项,这是将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到党组层面。对于市审计局党组而言,这意味着要将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党员纪律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组需时刻保持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关注,通过定期研究党员纪律问题、严格执行党纪处分程序,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审计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不仅关注审计业务成果,更要注重审计人员在执行项目过程中的纪律遵守情况。一旦发现党员存在违纪苗头,党组应及时介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使全体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
(二)规范处分工作程序,确保纪律执行公正。“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定》对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的程序作出了详细且规范的要求,从立案审查调查到党纪处分建议,再到党组讨论决定以及后续的通报、备案等环节,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严谨的工作闭环。规范的程序是确保纪律执行公正的关键。在市审计局实际工作中,若遇到党员违纪需要进行处分的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派驻机构对党员立案审查调查结束后,应按规定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之后移送相应机构进行审理。局党组在接到党纪处分建议后,要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的情况发生。只有遵循规范程序,才能保证每一个处分决定都经得起检验,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受处分党员心服口服,也让其他党员引以为戒,从而在全局营造公正严明的纪律氛围。
(三)加强各方协作配合,凝聚纪律监督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定》强调了党组、纪委监委派出的纪检监察工委、派驻机构等在党员党纪处分工作中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在市审计局的工作环境中,各方协作配合尤为重要。局党组要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派驻机构在对党组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进行审查调查时,要与局党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同时,在案件审理环节,派出机构要认真审核把关,与派驻机构和局党组做好意见交流与反馈。各方只有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才能实现对审计局党员干部纪律监督的全方位、无死角,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审计岗位、每一位审计人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审计政治生态,为审计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对标《规定》要求,强化审计干部纪律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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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研讨发言:筑牢纪律防线,强化审计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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