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我们市人大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工作质效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规定》的出台与修订,正是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为我们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筑牢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下面,我结合市人大办公室工作实际,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领会《规定》要义,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根基
(一)精准把握《规定》核心要旨,强化制度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规定》以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为切入点,从总则到分则,系统明确了各项工作程序,其核心在于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监督职责,确保党员处分事项的处理严谨公正。这要求我们市人大办公室党组,必须将《规定》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条文内容,精准把握精神实质,从每一个程序、每一项要求入手,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杜绝任何随意性和变通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二)明晰党组在党员处分中的关键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党组在党员处分事项中肩负着主体责任,这是《规定》的关键所在。市人大办公室党组作为党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对本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涉及党员处分事项时,党组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依据《规定》要求,集体讨论、审慎决策。在讨论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每一个决定都基于事实、符合纪律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通过严肃的纪律处分,达到教育、警示和挽救党员的目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强化派驻机构监督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规定》明确了派驻机构在党员处分工作中的监督职责,强调了与党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市人大办公室而言,派驻机构是强化内部监督、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力量。我们要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在党员立案审查调查、党纪处分建议等各个环节,与派驻机构保持信息畅通、协同联动。通过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实现党组主体责任与派驻机构监督责任的有机结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提升党员处分事项处理的科学性与公正性,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二、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提升纪律处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规范立案审查调查程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事实是处理案件的基础,证据是认定事实的依据。”在党员涉嫌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调查阶段,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开展工作。市人大办公室党组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派驻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派驻机构在开展审查调查时,要严格遵循程序规定,深入细致地收集各类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忽视任何一条线索,确保所认定的违纪事实真实可靠、证据充分确凿。只有在扎实的事实和证据基础上,后续的党纪处分工作才能经得起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严谨落实案件审理程序,把好质量审核关。案件审理是党员处分工作的关键环节,关乎纪律处分的准确性与公正性。根据《规定》,派驻机构立案审查调查结束后,对特定案件需移送派出机构进行审理。派出机构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进行全面细致审核。在这一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严格对照党纪条规,深入分析案件情况,确保每一个处分决定都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市人大办公室党组也要高度关注案件审理进展,积极与派驻机构、派出机构沟通,对于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共同维护案件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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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市人大副秘书长学习《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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