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线、基础性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对民政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政高技能人才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民政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就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为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养老护理、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障康复等民生领域服务需求激增,但民政高技能人才总体规模不足、结构有待优化、职业吸引力偏低等痛点,带来人才供求的不匹配。以养老护理为例,我国养老护理员缺口达550万人,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的背景下,未来的民政服务供需错位可能进一步加大。因此,如何健全优化民政技能人才培育体制机制、吸引更多求职者选择民政行业,是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一道“必答题”。
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提高民政人才各方面待遇是吸引技能人才的基础。职业待遇上来了,自然不愁人才不来、来了留不住。要建立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标准体系,保障技能人才工资与其技能水平、贡献程度相匹配。还应建立技能津贴,发放特殊岗位补贴,让技能人才的收入实实在在得到增加。还可以让技能人才享受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更多制度层面的优惠,增强其获得感。一些地方将养老护理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给予户籍申请便利,正是吸引技能人才的积极尝试。此外,可以在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等各级各类评选表彰中提升对民政人才的表彰,用示范效应吸纳更多人才投身民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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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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