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项目、标准及责任人
(一)会员因一般疾病住院时,由所属分工会(科室、小组)组织探视慰问,慰问金xx元/人,原则上每人每年慰问一次。(具体按《x市x医院职工慰问管理办法》执行)
(二)会员生育慰问,凡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女会员可享受每次xx元的慰问金,由所属分工会(科室、小组)负责慰问。
会员去世由工会委员会前往慰问家属,慰问金1000元。
(一)每年“三八”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女职工在院内开展文体活动,不设奖项,人均发放xx元以内纪念品。
(二)每年组织健步走一次,不设奖项,参加活动的会员每人发放xx元以内的纪念品。
(三)会员退休离岗时,赠送500元以内的纪念品。
(四)每年元旦前,工会为全体会员发放300元以内的新年(节日)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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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医院帮扶慰问、送温暖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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