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按照中央和省、市及组织部的工作安排,结合XX实际,现就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25年X月XX日前结束。
二、参与范围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及其党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全体党员参加(含预备党员,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认真开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措施。这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要采取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方式抓好党员学习,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检视整改问题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围绕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短板,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要组织党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从4个方面查摆问题。一是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始终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时刻以《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政治勇气,直面矛盾问题不回避,铲除顽瘴痼疾不含糊,应对风险挑战不退缩,奋力打开改革发展新天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防范纠治“新形象工程”,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守住兜牢民生底线,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四是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规范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主动正确发声、敢于善于斗争。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相互交换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自我批评要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接指出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四)开展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党员量化积分计分情况等,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对受到党纪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关于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民主评议党员等次的答复意见》执行:(1)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2)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4)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5)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6)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和责任人,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改。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各领域党组织和党员实际,统筹安排、压实责任、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紧扣深化学习、查摆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抓实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机关党委派人列席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要把实的要求贯穿始终,实实在在检视整改突出问题,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硬性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防止简单片面地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等,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表
2.XX党支部党员民主测评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党员民主评议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入党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民主测评情况
参会人数人,其中优秀票、合格票、
基本合格票、不合格票。
个
人
自
评
问
题
清
单
整
改
措
施
党支
部评
定意
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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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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