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的历史轨迹与时代价值
“忠”由“中”与“心”组成,属会意字。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形声,从心,中声,本义为尽心竭力,引申为忠厚。《说文·心部》释为“敬也,尽心曰忠”。“忠”最初与“中正”的方位崇拜有关:把心放在中间,不偏不倚就是忠,本义为尽心竭力、内心坚守正道,不偏私。
“忠”的观念演进
春秋战国时期的人们在讨论政治命题时,已经普遍使用“忠”这一通行语汇来表述自己的观点。当时所谓“忠”,实际上体现出一种对于公平政治的要求。随着政治权力在社会生活中作用的显著上升,出现了如《孝经·士章》所谓“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的社会观念。“忠”以“顺”为特征,即以服从为原则的政治道德内容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的意义已经受到普遍重视。
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东巡,在“颂秦德,明得意”,主要用以进行政治宣传的琅邪刻石中,就可以看到提示“忠”的政治原则的文句:“奸邪不容,皆务贞良。细大尽力,莫敢怠荒。远迩辟隐,专务肃庄。端直敦忠,事业有常。”
到了汉代,人们意识中“忠”的观念已经十分普及。“忠”,已经是使用频率最高的人名用字之一。社会上流传颇广的《忠经》,旧题东汉儒学大师马融撰,一般认为是宋代伪书,但它的出现和流行,与当时“忠”观念盛行的社会现实相一致。《忠经》分别有五章论述对不同政治等次的人“忠”的要求,是为《圣君》《家臣》《百工》《守宰》《兆人》。《兆人》一章说:“君德昭明”,“人赖之而生也”,从《兆人》的内容可以看到,“忠”已经成为要求全民都恪守的政治道德的信条。
“忠”在中国社会长期演进的历史过程中,逐渐成为社会伦理的最基本的内容。《忠经·证应》说:“善莫大于作忠,恶莫大于不忠。”即使是“大善”之行,如果不是以“忠”为指导、以“忠”为规范,仍然会被社会一般舆论判定为“妄”行。“忠”,被看作是测定一切社会行为之“善”与“恶”的最权威的标尺。
“忠”的社会稳定作用
“忠”的意识所激发的政治热忱,往往与无我的品格与献身的精神相联系。“忠”的观念对于社会的稳定,也确实起到过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讨论“治”,也就是社会安定的条件时,“忠”的观念有着重要影响。《忠经·天地神明》说,“忠也者,一其心之谓矣。为国之本,何莫由忠?忠能固君臣,安社稷”,“夫忠,兴于身,著于家,成于国,其行一焉。是故一于其身,忠之始也一于其家,忠之中也;一于其国,忠之终也”。所谓“一于其国”,从某种意义上也表现出“忠”对于政权稳固和社会安定的意义。
若干位历史上典型的“忠臣”后来终于成为全社会崇拜的对象,其神化过程就是经过对“忠”的宣传和倡导而实现的。例如名将关羽最初成就的历史形象,是“称万人之敌,为世虎臣”,“有国士之风”,后来经代代增饰,成为越来越高大的忠义之神。在“忠”的观念指导下的社会实践,常常对于维护政体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表现出积极的作用。
“精忠岳飞”故事以及这一故事极广泛的社会影响就体现出这种作用。“忠臣”,是中国传统社会理想人格的代表。“忠臣”所受到的热烈赞颂,也可以看到人民对政治清明和社会安定的向往。“忠”,对于民众来说,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社会安定的基本条件——执政者的公正和廉明。在中国古代,当民众没有权利把握政治演进的方向,没有力量影响社会历史的进程的时候,只能以情感倾向来表达自己的社会意识。他们通过对“忠臣”深挚的缅怀来寄托更热切的期待之情。这种崇拜千百年来助成了对于“忠”的肯定和崇敬,变为全民共同的心理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