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紫水街道位于光山县城东部,是光山县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交通中心,辖区面积35 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18平方公里),坐拥小潢河南岸,常住人口10万余人,实际服务人口超过 30万,下辖10个社区,3个行政村。紫水街道作为县城中心功能区 ,将产业发展、智慧城市建 设、邻里中心等融入履职清单 ,彰显街道特色定位。发挥产业优势,形成以余集村工艺帽加工 为主导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同时辅以羽绒针纺加工、稻虾共作、特种养殖(蟾蜍、刺猬、壁
虎)、水果蔬菜种植等多项小微产业; 推行“水种+旱种 ”双播种模式 ,大力发展种植产业; 盘活夜市经济 ,打响夜赏、夜游、夜玩的“荷塘夜市 ” 品牌 ,做深做细一三产融合发展文章。
自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开展以来,紫水街道严格按照中央指示精神要求,通过党工委书记 亲手抓 、班子成员齐上阵、骨干力量尽出战,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个人梳理,确
保履职事项应梳尽梳、宜细则细。依照“ 岗位交叉评估、部门提炼归并、领域整合分类、街道系统 提高” 的路径,与县直部门、本省兄弟街道、江苏等试点地区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交流,切实做到 清单内容“全、实、精 、准 、效 ” ,高质量提交履职事项清单试点工作紫水答卷。一是个人梳理 阶段,全方位梳理“正在干” 、多渠道回溯“ 曾干过”事项,共梳理事项2819项,做到事项全覆 盖,工作无遗漏。二是凝练一件事环节中,通过推敲凝练,把相互关联、 同质同类或上下游的工
作任务进行整合,力求凝练事项主责突出、要素准确、表述精准、切合实际,再经“ 回头看”完善 提升,形成履职事项清单初稿,共282项。三是通过“ 三上三下” 听取意见,与各县直部门会商研 讨,现场研判、现场协调,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广泛征求“ 两代表 一委员”、企业代表、普通群众意见建议,形成履职事项清单共260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122
项、配合履职事项62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76项。清单中特色事项19项。
紫水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 民生服务、平安法治、 乡村振兴、
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政务10个类别122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包括 党的建设、经济发展、 民生服务、平安法治、 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 自然 资源、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综合政务12个类别62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包括民生服务、
平安法治、 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乡建设5个类别76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一、党的建设(27项)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 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 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信阳到光山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两个更好” 的殷殷嘱托,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
3
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中心组学习、联系服务群众、“ 三重一大” 、调查
研究等制度。
4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企三新”等党组织建设,规范党组织阵地建设,组织指导村(社区)开展“
五星”支部建设工作。
5
指导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加强“两委”干部及后备力量的教育培训、培养储备、监督管理。
6
负责人才政策宣传、引进服务和乡土人才培育管理等工作。
7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8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储备、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做好退休干部待遇落实、服务保障等工作,开 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9
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落实“ 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10
负责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11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洁自律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序号
事项名称
12
接受上级党委巡察,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3
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本街道党工委管辖范围内党的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重大问 题。
14
落实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魅力紫水”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线上线下意识 形态阵地管理和正面宣传,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和应对处置。
15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指导村(社区)开展“饺子宴” 、送医下乡等文明实践活动,充 分发挥村规民约等作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16
组建宣讲队伍,及时宣传党代会、党的全会精神以及重要政策法规。
17
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团结联系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 台同胞、华侨、归侨和侨眷等群体。
18
负责民族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依法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9
组织选举选区内县人大代表,建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辖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组织街道议政代表推选及 街道议政会。
20
推进基层政治协商民主建设,建好委员之家、委员工作室、“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服务保障委员开展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等履职工作。
21
开展兵役征集、民兵整组、国防教育等人民武装工作,做好“ 四好”基层武装部建设。
22
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及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3
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团组织换届、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24
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做好妇联组织换届、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等工作,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
25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等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26
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村(社区)落实“ 四议两公开”(“一征三议 两公开”)。
27
负责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二、经济发展(13项)
28
制定实施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计划,着力构建智慧城市治理、“多彩田园”打造、农业观光旅游为一体
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29
立足区位产业资源优势,找准招商方向,做好商贸、物流、观光农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推进项目落地、建设、投产。
30
做好产业发展及重大民生项目的谋划储备、信息收集和汇总上报工作,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
31
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基层站所评议,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本土企业高质量发展。
32
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万企兴万村”等活动,落实惠企服务政策。
33
服务、支持紫水商会开展工作,发挥其在政企交流、企业合作等桥梁纽带作用。
34
服务企业用工,发布就业信息,促进辖区劳动力与用工企业有效对接。
35
动态更新“ 四上”企业名录资源库,核查企业变更情况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
36
负责工业、服务业、商贸流通等各类经济运行指标数据的收集、上报。
37
做好人 口、经济、农业普查等工作。
38
开展“ 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普及统计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公众认知。
序号
事项名称
39
培育“夜经济” ,壮大服务业经营主体,激发城市消费活力。
40
负责原地税稽查局办公楼、老教育宾馆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管理、盘活利用等工作。
三、民生服务(18项)
41
推进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运行和管理,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
42
负责生育登记,落实奖励扶助政策。
43
负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44
督促适龄儿童、青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45
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登记查询、参保缴费、关系接续等工作。
46
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待遇领取、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47
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及运营,开展敬老服务工作。
48
做好街道邻里中心、社区大食堂等便民服务场所的规划及日常监督工作。
49
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做好福利补贴发放、特殊困难帮扶,有序开展适老化改造。
50
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51
负责辖区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52
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初审、申报和动态管理。
53
加强调解中心建设,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54
负责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及其他低收入对象的摸排、初审及动态管理工作。
55
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申报,开展优待帮扶、服务保障、拥军优属、典型宣传等工作。
56
组织开展公益爱心捐赠活动,做好捐赠物资发放管理工作。
57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各类疾病预防知识,加强群防群治工作。
58
负责健康知识培训、无偿献血、“两癌”“两筛”宣传和组织工作。
四、平安法治(15项)
59
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供基础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全民法治观念持续增强。
60
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重点水域巡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各项举措。
61
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反假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62
做好禁毒政策宣传教育,开展禁种铲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63
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宣传工作,加强文化、图书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4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65
落实领导接访、包案等信访工作制度,按规定受理、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66
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源头管控、排查化解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67
依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H”型数字平台,加强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网格监督员、网格信息员等“一长三员” 的管理 及培训。
68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 日常巡查检查,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69
建立由村(社区)干部、民兵、消防队员、民辅警等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70
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上报和先期处置工作。
71
做好“多合一”场所的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72
开展受灾人员、受灾损失统计,做好救助资金、物资的申领和发放工作。
73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及风险防范。
五、乡村振兴(19项)
74
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整治乱占、撂荒耕地行为,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75
负责做好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工作。
76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77
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惠农政策宣传,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
序号
事项名称
78
编制并实施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蟾蜍、蜥蜴、刺猬等特种养殖产业及火龙果等特色水果种植业。
79
推动余集村工艺帽、工艺包等特色出口加工产业发展,推广家庭工厂经营模式,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
80
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通过大力发展电商,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81
负责农业机械化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等工作。
82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提供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衔接、 良种应用等工作。
83
开展“ 三夏三秋”优质稻、油菜、小麦种植推广工作。
84
负责农业补贴政策的宣传,精准核对农户信息、耕地面积,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85
发布农业气象预警提示,对农作物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帮助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86
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
87
负责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开展乡道村道的管护、清理、保洁等工作。
88
负责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村庄环境长效治理、维护。
89
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指导村(社区)做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
90
开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
91
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规范产权交易,盘活集体资产。
序号
事项名称
9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六、生态环保(10项)
93
落实“河长制” ,负责小潢河、紫水新河的河道巡查治理,推进生态河道建设。
94
落实“林长制” ,开展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巡查、护林及国土空间绿化等工作。
95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依照职责权限做好生态环保领域督查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工作。
96
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日常巡查,依照职责权限做好溯源整治工作。
97
开展农村户厕改造、垃圾分类宣传、垃圾清运工作,依照职责权限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治理。
98
负责“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99
开展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两个国控环保监测站点周边日常巡查,对污染行为及时报告给职责权限管理部门 进行整改。
100
做好“蓝天卫士”预警平台值守,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巡查、管控、处置等工作。
101
开展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宣传,引导群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02
负责对禁煤区内使用散煤的行为进行制止、教育。
七、城乡建设(6项)
103
结合特色产业,做好辖区内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持续跟进入驻企业做好后续服务。
序号
事项名称
104
负责城镇开发边界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同时录入系统并上报。
105
组织城镇开发边界外农村个人建房联审联批。
106
负责卫片图斑核查工作,对城镇开发边界外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107
负责对城镇开发边界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上报。
108
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落实耕地网格化管理和田长制、山长制“一网两长”巡查制度,排查、制止和 上报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的行为。
八、文化和旅游(3项)
109
开展旅游资源点普查、申报工作,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发展具有城郊特色的农业休闲观光旅游产业。
110
传承乡村传统文化、乡土文化和根亲文化,组织开展旱船、舞狮、舞龙等民俗文化活动。
111
完善“光之蓝”体育公园等开放式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文明的全民健身活动。
九、市场监管(2项)
112
开展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
113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审核及发放、食品小摊点备案 卡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十、综合政务(9项)
114
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管理,做好机关运转、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115
承担街道节能管理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116
负责信息公开、保密、档案管理、街道志编纂、信息报送等工作。
117
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处置突发事件。
118
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转办事项办理,及时反馈结果。
119
负责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120
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121
落实“村财乡管”制度,监督指导村级做好财务管理。
122
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一、党的建设(2项)
1
政 府工 作 评议
县人大
1.制定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2.成立工作评议领导小组,明确组织领导; 3.制定评议内容、确定被评议单位;
4.明确评议工作时间与步骤; 5.明确评价结果的处理意见。
1.配合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督促被评议单 位开展自查自改并形成自查报告;
2.收集意见建议,建立评议调查档案;
3.将《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实 施方案》及各项整改材料统一收集并报送县 工作评议领导小组;
4.通知被评议单位拟定本单位工作评议问卷 调查表并报送县工作评议领导小组;
5.配合开展实地调查并撰写整改调查报告。
2
党 外 代表 人士队伍 建设
县委统战部
1.在县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 排和担任政府 、 司法机构等领导职务的工 作;
2.负责建设县级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
1.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候 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2.收集提供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信息。
二、经济发展(3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3
政府投资 项目立项 审批
县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1.负责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 投资合理性;
2.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配合提供下列资料:
1.立项审批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及概算等文本;
3.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 评估报告;
4.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5.节能审查意见。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4
产业发展 重 点 项 目 国有建设 用地供地 手续办理
县土地房屋征收
服务中心
县自然资源局
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负责:
协调指导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 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1.征地计划、土地收储计划及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 划编制,根据征收需要,负责组卷报批农用地转用 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2.对依法确定的用地范围进行测绘,确定用地四界 及位置范围,并提出征收报批意见;负责征收补偿 到位核查,完善土地收储,组织签订《土地收储合 同》;
3.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编制和审批;编制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 ,报经同级人 民政府批准 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4.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方案, 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 由市、县人民政府自 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5.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 或者底价;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发布 出让公告;
6.负责资格审查确认申请人的投标或竞买资格,并 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7.根据招标文件的出让条件确定中标人和竞得者;
8.负责发出《中标通知书》 ,或者与竞得人当场签 订《成交确认书》;
9.负责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负责向 社会公布出让结果;
10.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书;
11.负责对符合划拨方式供地条件的建设用地办理划 拨用地相关手续。
1.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集体土地和房屋征 收与补偿安置工作,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的 生产生活、就业安置等问题;
2.提出用地计划和申请,报县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办理供地手续。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5
统计资料 的管理和 审核
县统计局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 管理制度;
2.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
。
1.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严 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原始统计资料进行分类归 档并妥善保管,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统计资 料管理体系;
2.定期与县统计局沟通交流,学习最新的统 计工作要求和方法,及时审核统计调查对象 提供的统计资料,对存在不完整或明显错误 的,依法予以补充或改正。
三、民生服务(12项)
6
殡葬改革
县民政局
1.检查、监督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 关部门处理丧葬违法案件;
2.管理、监督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经营;
3.负责殡葬法规宣传、殡葬职业教育、殡葬 岗位培训,开展殡葬行业管理和推进殡葬改 革;
4.负责提供接运尸体、悼念活动场地、火化 、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服务。
1.配合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政策宣传教育;
2.统计本辖区死亡人员信息并上报县民政 局;
3.配合落实殡葬管理政策;
4.对违反殡葬政策的行为, 由街道办事处组 织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制止。
7
特殊困难 老人群体 权益保障
县民政局
1.负责低保老人中失能、半失能人员家庭养 老床位的资格审核和改造;
2.负责困难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家庭适老 化资格的审核和改造;
3.负责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补贴(入住养 老机构)申请的审批和资金发放;
4.负责高龄老人津贴的审批和资金发放。
1.低保老人中失能、半失能人员家庭养老床 位和困难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家庭适老化 人员信息申报;
2.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补贴(入住养老机 构)材料的报送;
3.高龄老人津贴补贴材料申报。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8
流 浪 乞讨 人员救助
县民政局
1.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2.核实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护送返乡;
3.为无法核实、无法确认身份人员办理落户 及特困补助;
4.寻亲救助。
1.配合做好救助返乡人员的安置接收工作; 2. 日常宣传救助政策和救助途径,以及救助 对象的甄别。
9
民政财政 资金奖补 落实
县民政局
1.监督管理上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依托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 强 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 规范性和有效性;
2.依法依规使用管理彩票公益金。对为老年 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众提供服务的社 会福利项目, 以及符合“扶老、助残、救孤 、济困” 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进行奖补。
1.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意见和建 议;
2.初审享受奖补的对象资格并上报信息; 3.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10
地名管理
县民政局
1.对地名命名、更名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2.征求命名意见,形成意见报本级政府或上 级政府审批。对重要地段设置标志牌,对地 名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3.对申报资料进行把关上报。
配合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申请材料准备、意 见征求、搜集基础资料等工作。
11
困难儿童 服务保障
县民政局
1.负责困难儿童身份认定审批和资金发放; 2.负责后续的救助保护工作。
1.负责名单申报和呈上审批工作; 2.负责人员摸排和动态管理工作;
3.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在 辖区内发现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及时联系相 关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12
退 役 军人 就业创业 服务
县退役军人事务 局
1.组织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开展就业推荐、创业指导。
1.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进行宣传组 织;
2.提供培训人员名单。
13
公益岗管 理 、 补贴 发放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县林业局
县供销合作社联
合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做好使用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重点 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
负责开发设置生态护林员岗位,保障生态护 林员公益性岗位资金。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负责开发设置人居环境管护员岗位,保障人 居环境管护员公益岗位资金。
各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部门负责制定公益岗 选聘方案,人员信息审核,保障公益岗位资 金,配合纪委、审计等部门对补助对象、标 准、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比对,剔除不符合 条件人员。
1.做好重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工作;
2.做好重点公益性岗位的点名、签到、请销 假、劳动量统计等日常管理,由行政村负
责;
3.做好重点公益性岗位的退出工作,及时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退出表。
14
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 处置
县卫生健康委员
会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担传染病监测、救治、预测、流行病学调 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保障经费及时到位。
1.配合制定和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 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并在第一时 间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3.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 和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15
“ 雁归来 ”工程
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1.搭建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立体化服 务保障体系;
2.建立吸纳返乡创业就业奖励机制,优化扶 持返乡创业服务;
3.打造返乡技能人才培育基地。
1.配合建立“雁归来”返乡人员实名制数据 库;
2.配合建立辖区内企业用工数量、用工缺口 、招聘需求等就业岗位信息数据库;
3.配合做好“雁归来”信息服务系统的维 护;
4.负责优秀返乡成功人士及优秀企业的推荐 工作。
16
为 破 产企 业职工申 报退休
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负责对1995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的破产企业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我县1995年 1月以前参加工作的破产企业参保人员办理 退休手续:
1.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申报《信阳市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 》;
2.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参保人 员 自行提供的材料。
17
水 库移 民 保障
县水利局
1.组织报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员信息;
2.负责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项目库建
设,项目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建设管理、验 收、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
3.负责移民人口的身份认定、政策资金的发 放;
4.负责其他移民人 口民生服务工作。
1.配合做好辖区内移民人口的政策宣传; 2.配合做好信息核查报送工作。
四、平安法治(11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18
依法打击 邪教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1.县委政法委:负责牵头研判反邪教工作形 势,组织、指导各相关单位统筹开展反邪教 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受理线索,排查和打击。
1.配合提供线索;
2.配合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 办法;
3.配合组织开展巡查工作;
4.配合开展反邪教工作研判、落实重点人员 档案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走访;
5.协助制定并实施反邪教工作学员帮教方
案,督促落实教育转化,定期组织开展社会 面反宣品排查。
19
扫黑除恶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县委政法委:
负责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扫黑 除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下达
、台账建立、交接交办工作。 县公安局:
依法立案、侦办、查处、打击涉黑涉恶违法 犯罪行为。
1.协助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核查办 理各级部门转办的线索;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20
反 电 信 网 络诈骗
县公安局
县委宣传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光山监管
支局
县商务和工业信
息化局
县人民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县委宣传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光山监 管支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 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1.配合收集电信网络诈骗线索并及时上报; 2.受理、转报、协助办理易处置的相关线索
。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21
打击非法 集资
县人民政府办公 室
1.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建立部门间 会商机制;
2.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 、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的检测;
3.组织认定构成非法集资的互联网应用;
4.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组织调查认定并依法 打击。
配合上级反馈的辖区内非法集资线索核查。
22
打击非法 社会组织
县民政局
1.负责对非法社会组织排查; 2.对非法社会组织现场检查; 3.对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取缔。
1.配合收集相关材料依据;
2.协助开展调查、查处、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23
精神障碍 患者服务 管理
县委政法委
县卫生健康委员
会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残疾人联合会
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 局:
共同摸排患者底数,确保一人一档,开展精 神障碍患者等级鉴定工作,纳入列管范围。 县公安局:
1.加强应急管理,确保突发紧急警情处置快 速、高效;
2.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 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 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 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 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 政局等:
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 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漏洞倒查等机制。
1.配合督促村(社区)及其监护人落实监护 责任;
2.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精神障碍患者 等级鉴定工作;
3.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精神障碍患者 正确使用药物;
4.配合开展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走访, 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理服务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24
校园周边 安全防控
县教育体育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教育体育局:
1.牵头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牵头制定学 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 、分析机制,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公共安 全事件、 自然灾害等风险,第一时间通报学 校,指导学校予以防范;
2.牵头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防控工作机制
。
县公安局:
加强校园周边安全巡逻,加强校车运营监督 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 校车服务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校车等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
设置校车运行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学生接送 站点路牌。
1.配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宣传教育;
2.配合参与校园周边安全应急演练和消防疏 散演练;
3.配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整治;
4.协助部门设置校车运行道路交通安全标志 、学生接送站点路牌和护学岗;
5.发现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公 安部门;
6.配合处理学生安全事故。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25
诉源治理
县人民法院 县司法局
县人民法院:
加强诉前引导,对诉至法院的案件,适宜通 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向当事人释明人民调解 的特点优势,引导当事人向属地或相关人民 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释明后当事人仍不同
意调解的,及时登记立案。 县司法局:
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培训制度,采取 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现场观摩 、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灵活多样、生动有 效的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对调 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意 见。
1.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主动调解,受理调解纠 纷并进行登记。受理后对纠纷进行调查,约 见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 议的,制作书面协议书或记录双方当事人 口 头协议;
2.达成协议后,适时进行回访,确保协议履 行情况;
3.记录调解情况并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 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 立卷归档,并上报调解结果。
26
“ 三跨三 分 离 ” 信 访事项
县信访局
1.对接信访事项的事发地或有权处理的部门 (单位),提醒履行主体责任;
2.及时处理越级上访事件,并要求责任主体 部门(单位)及时整改。
1.配合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
2.配合做好信访人员的困难帮扶等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街道配合职责
27
燃 气安 全 管理
县城市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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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河南乡镇履职清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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