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2024年述法报告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履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带头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x全会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引导全局人员将法治思维贯穿到林草工作各环节,为深化林草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及执行党内法规情况。严格履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讲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讲法计划并认真执行。带头学习宪法律和党内法规,将其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均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三)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落实重大部署情况。高度重视党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林草系统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有序推进。例如,在推进林草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草违法行为。
(四)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林草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如组织开展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林草力量。
(五)带头并督促依法办事情况。自觉带头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同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引导全体人员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认真落实中办、国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干部职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七)上年度述法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上年度述法和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如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通过整改,有效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推动林草局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八)其他需要述法的事项。根据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委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林草法治意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不断完善林草法规制度体系,为林草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亮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