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好202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开展理论研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系统性不足。虽然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但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没有充分挖掘其核心要义与内在联系,未能很好地将理论与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提升。例如,在学习医保政策相关的政治理论时,只是简单了解政策内容,对政策背后的政治考量和战略意义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从更高的政治站位去推动医保政策的落实。二是对医保领域潜在的政治风险敏锐性不够。在医保工作推进过程中,更多关注业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可能引发政治风险的因素缺乏足够的洞察力。如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只注重查处违规行为本身,没有充分意识到个别严重违规案例可能引发的社会舆论关注,进而演变成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政治问题,缺乏提前防范和应对的意识。三是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沟通协调能力有待加强。在与班子成员、其他部门沟通医保工作时,有时过于坚持自己的观点,没有充分考虑他人的意见和立场,导致沟通效果不佳,影响工作效率和团结协作氛围。例如在讨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时,与部分同事产生分歧,没有积极倾听他们的想法,而是一味强调自己的方案优势,造成一定的沟通障碍。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锻炼不够经常。在日常工作中,忙于处理具体事务,忽视了党性修养的持续提升,缺乏对党性原则的深入思考和自我反思。在面对复杂医保工作任务和困难时,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没有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从党性高度去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够强。二是纪律执行的严格程度还需提高。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但在一些细节上还存在松懈现象。如在参加一些会议时,偶尔会出现迟到几分钟的情况;在执行医保工作纪律方面,对个别下属单位存在的轻微违规行为,没有及时严肃纠正,存在“老好人”思想,导致纪律的权威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在医保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中,有时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走过场,没有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需求和问题。比如组织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只是简单地发放宣传资料,没有根据群众的反馈及时调整宣传方式和内容,宣传效果不佳,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不够强烈,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在医保工作中,面对一些改革难度大、涉及利益群体多的任务,如医保目录调整、医保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等,担心改革失败会带来负面影响,不敢主动担当作为,存在等待观望上级指示的情况,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二是创新能力不足,习惯于按老经验、老办法办事。在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服务优化等方面,没有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对新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应用不够。例如在医保报销流程简化工作中,没有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经验,仍然沿用传统的人工审核和报销方式,导致报销周期长,群众满意度不高。三是在廉洁自律方面,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但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的廉洁教育还不够深入。没有充分意识到廉洁风险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缺乏对他们日常行为的有效监督和提醒,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隐患。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虽然知道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将其与医保业务工作同等重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对医保系统内存在的一些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二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不够,没有定期与分管部门的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对他们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醒不够及时。如在医保基金拨付工作中,没有充分关注到资金拨付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管存在漏洞。三是对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等服务机构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导致个别机构存在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处理方式不够严厉,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力,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医保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方面。一是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虽然能够认识到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整改工作推进不够迅速、整改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例如,在巡视巡察反馈医保基金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后,虽然制定了整改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协调各方工作难度较大,导致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整改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不足。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时,没有从全局角度出发,系统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全面的整改方案。各部门之间在整改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导致整改工作效率低下。比如,在整改医保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时,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但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相互推诿责任,影响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对整改成果的巩固和运用不够。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对整改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也没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一些已经整改的问题,在后续工作中又出现了反复,如医保报销流程繁琐的问题,虽然经过整改有所改善,但一段时间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导致群众办事仍然不够便捷。
(六)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医保工作中,更多关注业务工作的开展,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部门的事情,与医保业务关系不大,缺乏对医保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思考和谋划。二是对医保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的研判能力较弱。在医保政策宣传、舆情应对等方面,没有充分意识到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例如,在医保政策调整时,没有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导致一些群众对政策产生误解,在网络上发布负面言论,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对这些潜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缺乏有效的预判和应对措施。三是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医保系统内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兼职,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在面对复杂的意识形态问题时,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影响了医保系统的形象和公信力。
(七)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保密意识不够强。虽然知道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但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医保敏感信息的保密措施落实不到位。如在使用办公电脑处理医保数据时,没有设置高强度的密码,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在传递医保文件时,有时通过普通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发送,没有采取加密措施,容易造成信息被窃取。二是保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医保系统制定了一系列保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折扣的情况。例如,对医保档案的管理,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借阅和归还,导致部分档案资料丢失或损坏;对医保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管理不够严格,存在一些无关人员能够随意访问医保敏感信息的现象。三是保密工作培训和宣传不到位。没有定期组织医保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导致他们对保密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了解不够深入。在单位内部,也没有开展有效的保密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淡薄,缺乏主动防范保密风险的意识。
二、典型事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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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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