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紧密结合自身协助分管的税收宣传等工作实际,深入进行自我剖析,查找问题与不足,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方面。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全年参加集中学习12次,个人撰写学习笔记超过5万字。在推动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取得成效,如在税收宣传工作中,运用新思想指导宣传方向,使得税收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扩大了30%,纳税人对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了25%。同时,组织科室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活动20余次,通过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大家的学习积极性,科室整体理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积极推进纳税服务创新,针对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业务,推出了“一站式”办理服务,整合相关流程,减少了纳税人50%的办事时间。在纳税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咨询窗口,配备业务骨干,平均每天解答纳税人咨询50余人次,问题解决率达到95%以上。还通过线上渠道推送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等信息100余条,点击量超过10万次,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满意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注重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业务培训8次,培训人员达300余人次,经过考核,人员业务达标率从原来的80%提升到90%。在税收宣传工作中,培养了一支10人的专业宣传团队,深入企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50余次,受到了广泛好评,树立了税务部门良好形象。同时,建立了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一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对一些潜在的意识形态风险认识不足,在税收宣传工作中,有时未能及时发现一些可能引发误解的表述,如在一次线上宣传中,对某项政策的解读不够全面,导致部分纳税人产生了歧义,引发了一些负面评论。在面对复杂的网络舆论时,反应不够迅速,未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引导和澄清。二是贯彻执行不够彻底。在传达上级政策和部署时,存在传达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例如,有一次关于社会保险费的新政策发布后,没有第一时间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深,影响了工作效率。在执行一些工作任务时,存在打折扣的现象,没有完全按照要求做到位。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敷衍了事的心态,对一些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没有真正深入反思和整改。在组织民主生活会时,有时讨论不够充分,没有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四是对不良倾向抵制不力。在工作中,对一些同事的不当言论和行为没有及时进行纠正和制止。如发现个别同事在背后议论上级决策,没有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导致这种不良风气在一定范围内蔓延。对一些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五是大局意识不够强。在处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工作与其他税收工作的关系时,有时只考虑到本部门的利益,没有从全局的角度去思考和协调。例如,在与其他科室合作开展一项工作时,过于强调本部门的困难,没有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一是党性修养有所放松。在工作中,有时会因为一些繁琐的事务而忽略了党性锻炼,没有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如在面对一些纳税人的抱怨和指责时,不能很好地控制情绪,没有耐心地解释和沟通。在处理一些复杂问题时,缺乏担当精神,存在推诿现象。二是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对自身要求有所降低,偶尔会出现上班迟到的情况。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有时对一些小的违规行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在税收宣传活动中,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着装,没有及时进行纠正。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时,有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对一些数据和情况的核实不够细致,导致出现一些错误。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对纳税人的需求了解不够深入,服务措施不够精准,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四是廉洁自律有薄弱环节。在与纳税人的交往中,有时会接受一些小礼品,虽然价值不高,但也违反了廉洁自律的规定。在参加一些活动时,没有严格遵守相关的接待标准,存在超标准用餐的情况。五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够深入。在工作和生活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践行不够积极主动,没有很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如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没有真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实际行动中。
(三)在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一是担当意识不足。在面对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工作中的一些难题时,存在畏难情绪,不敢主动承担责任。如在推进一项新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时,因为担心出现问题,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探索和尝试,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在处理一些纳税人的投诉和纠纷时,没有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而是将问题向上级汇报,缺乏担当精神。二是创新能力欠缺。在税收宣传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够强,宣传方式和手段较为传统,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如在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时,只是简单地将政策文件进行转发,没有制作一些生动有趣的短视频或漫画等,导致宣传效果不佳。在纳税服务方面,创新举措不多,不能很好地满足纳税人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三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表面成绩,追求短期的效果,而忽视了工作的长远发展。如在组织税收宣传活动时,更关注活动的现场人数和媒体报道,而对宣传效果的持续性和影响力考虑不足。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工作中,存在追求指标完成的情况,而对工作的质量和纳税人的满意度关注不够。四是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领域的一些潜在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如在面对一些企业欠费风险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导致欠费金额不断增加。在税收宣传工作中,对一些可能引发舆情风险的因素没有进行充分的评估和预防。五是群众路线践行不深入。在开展工作时,没有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与纳税人的沟通不够密切。如在制定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政策宣传方案时,没有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导致宣传内容和方式与纳税人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纳税服务工作中,没有真正做到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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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关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查摆剖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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