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各项重要要求和各项团内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基层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同提升。
述职评议考核以乡镇、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团的基层委员会为重点,逐步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团的基层委员会扩展。团员人数较多的团(总)支部可参照执行。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一般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由基层团组织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上级团委述职。
团区委应根据全团重点工作和x区实际,会同相关党组织制定基层团组织班子任期目标,确定年度主要工作和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聚焦落实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纪教育情况;开展团内集中教育情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情况等。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区共青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链接地址:http://www.bibiwenk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380980.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