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调研文章
1.重庆市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路径探究………………………………………1 2.广州数字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问题与优化路径……………………………6 3.湖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践与优化路径…………………………………18 4.边疆城市营商环境现状与优化路径探索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为例…………26 5.对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调查思考…………………………………34 6.鄂尔多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探索:坚持“四个环境”一体化建设………40 7.滨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研究……………………………………………46 8.江苏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研究………………………………………48 9.焦作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研究…………………………………………………53 10.宁波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59 11.新发展格局下县域营商环境优化与对策……………………………………63 12.新发展格局下优化营商环境的难点与路径分析……………………………68 13.新乡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发展活力问题研究…………………………74 14. 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 创新政务服务………………………………………80 15.以一流营商环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83 16.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江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85 17.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90 18. 云南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 问题及对策………………………………95
二、各级政府
19.云南省深入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99 20.湖北省共建共治共享优化营商环境…………………………………………103 21.四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106
22.通化市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109 23.银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111 24.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113 25.天水市“十四五”以来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115 26.毕节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117 27.通辽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综述………………………120 28.宝鸡市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综述…………………………………123 29.商丘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筑起经济发展新高地…………………………127 30.宁波市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131 31.平凉市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综述………………………136 32.濮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新能级工作综述……………………………140 33.咸阳市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综述………………………………………145 34.承德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149 35.滁州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151 36. 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打出“组合拳”…………………………… …………155 37. 兰州市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兰州品牌”………………………… ……157 38.锦州市多举措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160 39.丹江口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162 40.祁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活力…………………………………………166 41.义乌市以“三个聚焦”优化营商环境………………………………………167 42.景泰县努力构建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综述…………………………………170 43.灵台县营商环境优化对策……………………………………………………171 44.台前县凝聚政法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综述……………………………174 45.竹山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综述………………………………………………176 46.翁源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179
47.蓝山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厚植招商沃土……………………………………184 48.大连市西岗区六项机制打造近悦远来营商环境……………………………185 49.肃州区以营商环境大优化助力发展质效大跃升……………………………187 50.福州高新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189 51.湘西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升级四大品牌……………………………………191 52.章丘区以营商环境之优厚植投资兴业沃土…………………………………193 53.资阳市雁江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198 54.长春市九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综述………………………………………200 55.甘州区多管齐下优化营商环境………………………………………………206 56.天坛街道打好优化营商环境“三张牌”厚植高质量发展沃土……………209 57.任圩街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发展新活力…………………………212 58.盘龙区鼓楼街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企惠企解难题………………………213
三、人大
59.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市县联动“小切口”营商环境“大提升”……………215 60.武胜县人大常委会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纪实……………………………218 61.南康区人大常委会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20
四、纪委
62.纪检监察机关纠治“四风”优化营商环境…………………………………223 63.江门市纪委强化监督执纪“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225 64.宁波市纪委监委政治监督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229 65.双塔区纪委监委为优化营商环境清障护航…………………………………232
五、政法机关
66.广西政法机关力创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234 67.张掖市两级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综述……………………………………237 68.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多举措答好营商环境“司法卷”……………………240
69.湘潭市法院“三力”齐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42 70.孟州市法院多措并举让营商环境“优”无止境……………………………245 71.简阳市法院“三化”改革创优法治营商环境………………………………247 72.范县法院以高质效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综述……………………………248 73.鹿邑县法院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50 74. 郎溪县法院打好司法服务“组合拳”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254 75.汉寿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257 76.建安区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261 77.黑龙江省公安厅“六向发力”优化营商环境………………………………266 78.南京市公安局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267 79.长沙市公安局全方位优化园区营商环境……………………………………272 80.平顶山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274 81.萍乡市公安局多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76 82.河南省司法厅多措并举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78 83.甘肃省司法厅“三个聚焦”着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281 84.济南市司法局多举措提升涉企执法质量……………………………………284 85.滁州市司法局多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86 86.桐柏县司法局强化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87
六、其他单位部门
87.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290 88.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更优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292 89.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优化辖区营商环境………………………………294 90.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295 91.张家口市人社局“五维同向”持续优化人社营商环境……………………298 92.定西市人社局厚植人文环境沃土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300 93.襄州区人社局“三个精准”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302
94.佳县人社局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305 95.惠州市税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惠州高质量发展………………………307 96.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做好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312 97.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聚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315 98.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三心”服务让营商环境“优而不忧”……… ………316 99.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造提良升好依法法治治营安商能环力境水平…………317 100.鄂尔多斯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五新”擦亮营商环境品牌…………320 101.济源示范区卫健委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322
重庆市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路径探究
张明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过程,现已基本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调整国民经济体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新时代,民营经济已经初步成为社会创业就业的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加速政府职能转变、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开拓国际市场等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优劣,极大地关系着市场的开放和人民的福祉。推动促进民营经济稳定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是社会主义新时期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解决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自身发展问题、不断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1]。
重庆市作为依托国家级著名的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等重要对外开放战略支点、成为“一带一路”和国家长江经济带的核心联结枢纽点,积极稳妥营造一个良好的对外开放营商环境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开发建设,助推重庆市内陆经济开放高地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确认重庆入选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2021年和2022年,根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浙江省排名首位,重庆市相较于北京、上海等直辖市依然存在差距,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中,确实存在一定的差距。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重庆市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改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重庆市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重庆市高度重视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优化建设工作,各区、各部门政府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主动作为,在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实践取得了新成就、新突破。《2023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重庆市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为30145.79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民营经济增加值17932.40亿元,增长5.8%,占全市经济总量比例达59.5%。由此可见,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向好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稳定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好坏,当前国际国内都有了一些评价标准,但归根结
底企业主体才是评价营商环境好坏的裁判员。企业愿意创业创新,营商环境自然好;企业市场进出中出现退大于进,不愿意不认同,营商环境自然反之[2]。在《2020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排行榜》中重庆市位居第五,但与同时新晋成为营商环境试点城市的北上广等城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短板问题亟须进一步解决。
(一)公平竞争环境不够充分
一是部分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够强。不少区县部门负责人并没有充分了解和把握改善营商环境决策工作部署提出的重大现实意义,还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对于民营企业营商环境,虽然有些部门也在思考谋划,并出台相应的利好政策。但是当好民营企业的“娘家人”,当好“服务员”的意识还有待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营企业的活力,不利于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部分政府服务承诺的兑现有偏差。虽然重庆市推出“全渝通行”“一网通办”以及“最多跑一次”等公共服务清单,但在具体实施中仍然难免出现一些问题。例如线下服务窗口资源并未充分有效整合,尚未完全实现一窗式服务、一表式并联审批工作模式,办事方式与办事流程还是原有固化的模式,服务效率并未切实提高[3]。
三是企业享受的服务待遇有差别。个别政府工作人员存在明显的国有企业偏好,对国有企业就热情招待,对民营企业就冷眼相待,在一些政策配套上也出现区别对待的现象。特别是对于小微民营企业,审查时标准过高、缺乏弹性,将其拒之门外,大大地限制了民营企业扩大生产。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发展配套的政策未能落地,财政和资金方面的获益较少[4]。
(二)政策信息来源相对滞后
目前,重庆市政务信息透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政策信息来源依然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不利于企业的高效经营决策。一是对于政府的政策文本了解不够,对本企业是否违法违规无法正确判断。相比于大中型国企、合资企业公司等主体,民营企业在对一些敏感政策信息披露和市场信息获取层面上相对滞后,常常错失良机,进而无形中降低了自身的竞争力。二是对办理审批许可手续不熟悉,导致报件不达标现象大量出现,增大了人力、物力投入,降低了办事效率;对优惠政策和申报程序不了解,导致错过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机会。三是部门工作方式仍然较为传统,部门工作人员之间沟通、信息及时共享等机制仍然不够健全。各个部门存在信息推送不相容、
网上平台条块分离,难以实现横向互联互通,导致政策信息在民营企业面前出
现时差。
(三)融资贷款环境欠佳
一是民营企业面临融资成本较高、难度大的困境。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融资流程繁杂、手续众多,尤其是民营企业贷款程序繁琐,贷款期限偏长。融资困难,成本高昂,致使民营企业发展艰难,市场竞争力偏弱。金融机构还没有深入践行为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的理念,融资矛盾依然较大。二是隐性融资方式导致民营企业融资信心不足。在当前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困难挑战的复杂市场形势影响下,部分小银行虽未被法律明令禁止贷款和押款,却能通过下调受押物售价等形式变相操作,这无疑会打击民营企业的融资信心。三是部分民营企业存在信用贷款难题。由于信息披露不完整,缺乏财务透明度,以及企业内部存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等诸多短板,直接增加了民营企业的信用贷款难度。
(四)政策稳定性与效力不足
近年来,在财税制度层面,重庆市为优化发展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和保障,但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一些部门政策指导水平欠佳,兑现的严肃性不足。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存在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出现政策效力递减和稳定性欠缺的现象。目前,重庆市市场经营秩序由不规范逐步走向规范,但政府部门在实施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时,频繁调整部分政策、条例,导致政策延续性欠佳。二是存在政策落实问题。一些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怕承担责任,存在不敢为、不会为的现象,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效力达不到预期。这不仅给企业管理带来困惑,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企业的持续发展[5]。
民营经济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以及提升民生就业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是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政府持续推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改善,才能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持,才能助推企业的可持续成长。近些年重庆市民营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还存在上述不足,这是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
二、重庆市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的路径对策
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不仅是重庆市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重庆打造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两大定位”的必然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政策信息渠道狭窄、融资障碍及政策延续性程度低等问题,重庆市需要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增强市场活力和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助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一)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
一是政府部门应进一步紧扣“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主动服务的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树立“以服务优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识,强化相关职能部门执政为民的观念、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以服务优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以积极、真诚、高效、务实和公平的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日常服务,协助企业解决各类难题,有效应对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和紧急情况。
二是全面落实政府保障服务承诺,深入推进审批全程服务。继续深化“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政策,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取消、清理和调整一批束缚企业和经济发展的审批服务事项,优化工作办事机制,使办事流程更具灵活性。
三是加大企业家精神的舆论宣传,增强民营企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在对民营经济发展进行讨论、学习、宣传的基础上,要继续加强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广泛且系统地宣传企业家艰苦奋斗创业、创新求发展的事迹,弘扬企业家理想信念精神,鼓励民营企业逐步构建自身特色企业文化,定期组织活动并表彰一批全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为民营企业健康优质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同时激发民营企业家自我创新和企业创新发展的动力。
(二)拓宽政务信息来源渠道,持续优化企业政策环境
一是公开透明政务信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逐步完善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构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机制。二是借助政府各网站,整合统一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平台,宣传和解读政策事宜,提高民营企业对政策的敏感度与识别度。三是畅通需求意见收集渠道。政府在发布重大经济决策、研究制定涉及企业政策时,建立多方面的联系沟通机制和渠道。不断鼓励企业家建言献策,主动与企业沟通、询问需求,将政府政策目标和企业意愿有效结合,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贴合实际,不断促进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三)破除民营企业融资障碍,推动民营企业加速发展
一是准确发现痛难点,针对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对症下药。政府作为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中间人”,搭建两者之间的沟通桥梁。例如建立跨部门共享信息平台,与多个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银税互动”“银商协作”等机制。加大重庆市财政对小微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担保额度,适当地降低担保率和反担保要求。贯彻落实中央“降成本,优环境,促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采取多种具体有效的政策措施,逐步降低民营企业银行贷款利率标准或按规定酌情给予适当的年息优惠政策支持。
二是增强民营企业融资信心,提供融资便利。鼓励银行为民营企业提供流动资金,延长其融资贷款合作协议期限,让贷款的民营企业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银行抽贷、压贷,给自己留出贷款缓冲期,促使部分经营困难的中小民营企业能够真正安心谋发展。
三是推进完善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的激励约束机制。利用政府网络与大数据优势,充分整合相关市场信息资源,鼓励各类中小民营企业主动树立依法、诚信、和谐发展的理念,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发展的意识。加大有关政府部门对本市各类失信企业的打击惩戒力度,配套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失信主体自觉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自身诚信形象。
(四)确保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支撑民营企业后续发展
国家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加速发展的政策措施众多,重庆市应深入研究国家大政方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落实中央政策的规章制度。
一是强化常态化服务承诺与责任落实。各部门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过程服务,主动规范引导投资者“界内活动”;强化日常巡查,有违必纠,减少“过渡性”行政执法。将各部门全面推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专项督查重点范围,对其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检查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将整治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监督工作内容,确保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政策指导。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重大发展决策时,要时刻关注底线问题,不触碰法律法规底线和政策底线,这是让民营投资者尤其是小微投资者从一开始就规避政策风险的重要前提。
三是继续大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是企业安全稳定经营的基础,对于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广州数字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问题与优化路径
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与传统的营商环境相对应,数字营商环境成为广泛关注的议题。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首次提出并强调,要“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数字经济潜能”[1]。国家“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数字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电子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网络化、数字化、智慧化的利企便民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数字鸿沟加速弥合,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等要求[2],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可以说,优化数字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当前政府完善营商环境建设、激发市场活力的着力点。地方政府应如何因地制宜地建设数字营商环境,提高数字营商环境建设效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共性课题。本研究通过对广州数字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数字营商环境研究提供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视角,有利于电子治理理论的完善与深化。
一、数字营商环境的理论分析与意义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代表数字经济发展外部环境总和的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引发各界关注。数字营商环境是涉及数字经济社会诸多领域改革的系统工程,精准定位治理目标是打造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的核心定义。
(一)数字营商环境的内涵及特征
近年来,数字作为生产力,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倒逼着政府必须提升数字治理的能力。数字营商环境是数字时代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数字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通过数字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有助于全面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
早在2017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率先定义“数字营商”。2018年世界银行提出“数字营商指标”,它立足数字平台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从多方面提出需要适应性的政策和法规。总体来说,数字营商环境是指通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现代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实现传统营商环境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是以数字化发展持续促进各市场主体有效协作的重
要方式。数字营商环境具有基础设施数智化、政务服务在线化、数据营运无界化以及平台信息交互化的特点[3],是数字经济有机组成部分,也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基础与保障。
当前,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加速与实体经济融合,带动数字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进而改变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因此,亟需加快搭建适应数字经济的“游戏规则”。世界银行、国际电信联盟、联合国等六个国际组织在开展各类评价时,均将数字营商环境相关指标纳入评价框架[4]。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12月提出的全球数字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含5个一级指标:一是包含普遍接入、智慧物流设施、电子支付设施数字支撑体系;二是包含公共数据开放、数据安全的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三是包含数字经济业态市场准入、政务服务便利度的数字市场准入;四是包含平台企业责任、商户权利与责任、数字消费者保护的数字市场规则;五是包含数字创新生态、数字素养与技能、知识产权保护的数字创新环境[5]。该评价体系也是数字营商环境建设的着力点。
(二)广州建设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意义重大
数字化是实现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重要方式,是不断优化我国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正处于由电子政务向数字政府建设加速演进的过渡时期,提高政务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是顺应全球数字技术变革大势的时代之需。数字营商环境作为数字政府与营商环境的融合体,能够有效应对物理空间—社会空间—数字空间的交互影响,具有突破时空限制、实现精准管理、提升办事效率、促进公平公正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实现我国商事制度与国际标准的合理有效衔接,是新发展阶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话语和实践指南。通过数字赋能改善营商环境已经日益深入融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提高数字营商环境水平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各地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政府效能、优化企业环境,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创新发展,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这些努力旨在营造更加高效、便捷、透明、公平的数字营商环境,推动中国经济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前进。
《广州面向2049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设“出新出彩的中心型世界城市”的总体愿景。面向2049,广州将致力建成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心。数字经济驱动下,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必然,数字经济在维护产业链
稳定、增强产业链韧性中大有可为。因此,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数字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来源和实现广州面向2049战略规划的着力点。《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明确提出“广州要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锚定“数产融合的全球标杆城市”。2023年广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经达到13%。预计到2025年,广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超过15%。在拼数字经济成为各地重点,营商环境建设更呈群“城”逐鹿之势的背景下,打造优质的数字营商环境正在成为当前各地推进数字化升级、发展数字经济、提升未来城市竞争力的“全新考卷”。广州如何打造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增强城市竞争力,实现广州面向2049战略规划,不仅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也是城市发展的一次自我革命和改革创新。
二、广州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成效
近年来,广州对营商环境建设进行战略部署,出台系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具体政策举措。广州营商环境改革主线由1.0版本的“简政放权”,到6.0版本的“宜商兴业”,营商环境改革完成了最基础的硬性制度迭代,改革不断实现纵深推进,充分激活了市场主体的社会创造力。
(一)积极探索创新数字新规则
自2021年起,广州先后出台了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公共数据开放、数据安全、数字经济发展等规定,在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职能数据清单编制、公共数据运营产品开发、数据交易场所建设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2022年6月颁布实施《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是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国内出台的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2023年11月印发《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动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数据条例》也已进入立法程序。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首个公共数据产品“企业经营指数”于2023年5月完成交易,在国内超大城市中率先设立数字安全运营中心,有效提升全市数字安全防护整体水平。上线首个跨港澳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制定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成功入选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50项创新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6]。
2023年12月末,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340万户。
(二)对标世行BEE指标,数字赋能营商环境成效明显
广州按照世界银行新版宜商环境评估体系“BEE”,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
中观和微观环境,围绕企业和群众线上线下办事需求,以数字化平台为支撑,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赋能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以此来提升营商环境的数字化水平。一是数字助力全过程减负。打造“穗好办@企”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优化“全市通办”“跨域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措施,向企业提供更加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推进精准监管。全面推进数字化市场监管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的智慧监管新机制,对数字经济新兴产业运用数字监管手段实现非现场监管。三是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数字赋能司法系统建设,在智慧法务便捷化、微法务精准化上下功夫,智慧应用不断涌现,提升数字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水平。
(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
一是围绕数字新基建、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等维度,布局先进算力基础设施。全市在用数据中心共70个,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是我国唯一入选全球最具应用影响力超算中心。二是5G、6G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持领先优势。建成华南唯一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5G基站建设持续排名全省第一。三是南沙新区打造全国首个创新型数字经济公共基础设施全球溯源中心,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基础建设提供标准化、工具化、集成式的创新。四是建设广州城市大数据平台,目前已汇聚数据资源超4 00亿条,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流通枢纽。
(四)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
一是出台《若干措施》,推动五大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在全国首创以“四化”平台诊断+治疗“全科医院”模式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二是注重培育新型数字产业,特别是推动基础平台、关键芯片、智能终端等数字产业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细分领域形成了数量可观的“单打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注“长尾”市场的企业,并深度渗透、嵌入、融合到传统行业发展当中,形成独具广州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三是数字服务业新业态蓬勃发展,“直播电商之都”成为城市新品牌,动漫业总产值超300亿元,约占全国产值1/5。
三、广州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虽然广州数字营商环境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是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
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迭代出现,数字营商环境面对的短板与挑战更显突出,如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市场环境、人才要素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与挑战。
(一)数字新基建集约化、一体化、协同化、价值化仍需加强
数字时代,新型算力中心等“新基建”,以及软件信息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必要物质基础和关键支撑。近几年,广州加大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力支撑了广州数字经济的发展,但是新基建在集约化、一体化、协同化、价值化还存在短板,仍需加强。一方面,新基建是构建智慧未来的底座,包含领域多,有大数据中心、充电桩、5G通信建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每一个领域的建设都需要投入巨额资金。目前投资方式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其他资本投入还在探索中。各区都在争相建设新基建,但是由于各区的财力有差异,造成广州各区新基建建设进度不一,无法在全市形成整体统一的数字基础设施,也就实现不了数字营商环境需要的万物互联、海量数据互通的数字支撑体系。此外,各级政府在申报和建设数字基础设施项目中,缺乏整体规划和集约化,协同性不足,容易导致多头申报、重复建设。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和利用。另一方面,政府系统缺乏高端数字人才也影响了数字基础设施效能的发挥,专业的数字素养人才缺乏导致不能充分利用数字基础设施中的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决策,影响了数字营商环境水平的提高,降低了数字基础设施的价值化发挥水平。
(二)政务服务大模型应用不足,数字政府赋能有待提升
一是政务服务领域大模型应用探索不足。大模型在政务领域的应用探索已较为普遍,包括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在内的18个国家或地区已将大模型应用在政府事务管理中。国内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已出台政策推动政务领域大模型应用落地。如北京在《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中提出了推动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率先试点应用[6],也发布了政务服务大模型场景需求。目前,广州还没出台类似政策。另外,由于部分单位对政务数据共享的目标定位不高,以服务场景、业务需求为导向的共享做得不够,结合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深化赋能运用不深,激活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开拓性和创新性举措不多。
二是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不足。一方面,虽然广州已经建立广州城市大数据中心,但该数据中心的数据只是广州市区级层面的数据,没有国家部委、省级
部门、国税以及央企的数据。广州的数据与省部央企的数据融合进度缓慢,限制了创新业务的开展。比如政府部门企业信息服务系统由于没有归集企业月度用电信息,无法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从而影响了金融服务平台的业务开展。此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也是公共数据开放障碍,行政部门经常以保密理由不肯开放数据,限制数据要素的流通以及价值的发挥。另一方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还在探索中,虽然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源头供给、数据运营和收益分配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亟待解决,这也影响了公共数据的有效供给[7]。
三是数据安全保护政策措施不完善。广州数字经济体量大、线条多且系统对稳定性要求高,数据安全治理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对政策规制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现有数据安全相关规范仍待完善或细化,目前的《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并没有设专章对数据安全进行规定,数据安全相关配套政策及合规指引也尚未出台,在制度设计、标准评估、边界设定上都缺乏明确规定。另外,数据安全投入不足,广州数字经济项目立项审批未明确要求数据安全投资在项目中的占比,导致加大数据安全投入一直无法真正落地。
(三)公平竞争的数字市场环境和产业环境有待优化
一是隐性壁垒阻碍市场主体业务拓展。例如,企业反映在项目申报和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准申不准干”的隐形歧视问题,民企需要联合或挂靠国企央企才能得到甲方信任、顺利中标,单独投标则成功率很低。如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政府部门往往倾向于央企、国企承担施工任务。
二是数字监管制度亟待优化。数字经济具有跨界扩张、跨地域甚至全球经营特性,企业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竞争行为发生地等彼此分离,不少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无法对接现有的监管体系,甚至找不到明确的监管主体。在社交媒体、共享经济、移动支付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一些头部超大型企业掌握的数据资源规模和价值甚至已经超过政府监管部门, 存在形成数据市场 “法外之地”的隐患。此外对线上消费者保护、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提供商的规制和监管未形成实体性规则与程序性规则的有机统一[8]。数据跨境流动中还缺乏针对性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数据传输本地化的探索也不足,从而阻碍数据跨境流动,也就影响了互联网跨国企业的培育和聚集。
三是数字经济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问题新挑战。由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风险隐患叠加,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隐蔽性较
强、争议事实纷繁复杂,司法审判能力有待提高、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如数字版权的盗版、人工智能技术对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的挑战等问题。
四是企业对融入数字生态既渴望又担忧。大多中小企业仅仅关注平台的流量带动能力,对转型认识不足;企业决策者担心数据上云后被云服务提供商“偷窥”利用或遭到泄露,上云信心不足;政府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人才等内在要素的培育力度不够,政策激励不足。
(四)全民“数养”有待提升,数字人才匮乏问题突出
一是领导干部“数”的本领不强。领导干部是政府履职的具体承担者,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领导干部具备高水平的数字素养。广州领导干部中缺乏高端数字人才、复合型人才,普遍存在数字化知识技能以及运用大数据进行科学决策的能力欠缺。政务服务人员的数字技术学习、应用、创新能力欠缺,数字技术专业型人才、复合型技术人才缺口较大。现有政务服务人员的数字技术培训尚未实现常态化,日常城市政务服务工作中的技术运维服务过度依赖第三方数字技术服务机构。
二是市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还需提高。市民数字意识不强、数字技能还不高、数字鸿沟较大,以及不同社会群体在获取、处理、创造数字资源等方面的能力差距较大,不能较好地接受、运用和适应城市数字化政务服务场景。
三是数字产业人才供给率有待提升。对于数字产业正在不断催生的新职业新需求,对应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明显滞后,强调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但教育水平及内部生源结构与数字经济对于劳动力教育水平的需求不匹配问题尚未解决。产业链、数据链与人才链彼此相对脱节,数字人才供给速度跟不上市场的庞大需求。而企业对于应用型人才“知识再教育、技能再拓展”的投入力度也不足。
四、广州建设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优化路径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广州要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推动数字营商环境的良性构建,要以国际化视野和前瞻性布局、一体推进全面升级数字营商环境,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营商环境建设路径。
(一)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数字营商环境创新建构
数字营商环境创新架构必须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聚焦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所亟需的政策制度创新,探索新兴数字产业的数据治理,打造数
字经济政策高地,为推动更高标准示范度提供广州智慧与广州方案。
一是为实现数字产业“高级度”提供新制度基础。广州在达到三万亿高能级经济总量的新阶段之后,数字产业结构已初步完成结构性升级,内部高技术度、高复杂度和高集成度升级明显,数字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产业加快发展。未来,推进广州数字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必须高度重视高端要素赋能,如数据要素、人才要素、品牌要素等。高端要素对政策制度的需求更显性,亟需政策制度创新。建议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等。如北京率先开展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打造数据要素政策高地[9]。
二是为推动更高标准“示范度”提供广州方案。第一,广州要积极探索新兴数字产业治理。随着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物联网为代表的颠覆性技术快速发展,亟需探索前瞻性治理。如上海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制度创新和治理,建设“跨境数字新型关口”,制定《上海数据条例》浦东专章,研究起草《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草案)》。随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加速发展,产业数据安全治理需求凸现,作为汽车第一城的广州应抓住机遇,在探索“车联网”数据治理中提供广州智慧和广州方案。第二,广州要结合自身优势,通过率先在南沙自贸区开展数字规则的综合集成和压力测试,打造高标准数字经济规则示范区和制度开放新高地,为大湾区内数字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做好准备,并为我国其他地区提供先行先试的样板。
(二)以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为重点,持续夯实数字新基
建
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营商环境的支撑体系,是数据要素高度流通的基础,是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广州应加快构建一体化、集约化、协同化、价值化、绿色化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高市场的数据全量感知能力,为数字产业的发展赋能。
一是加快构建全市一体化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应顺应广州自身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要求,加强从市级层面统筹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协同化、绿色化和价值化建设,坚持“以建促用、建用结合”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着力推进5G-A、全光网络、智算中心等建设,加快数智时代生产力升级。通过打造万事万物互通互联、智能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为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发挥支撑作用。如上海新一轮新基建《行
动方案》紧抓智能算力、大模型、数据要素、区块链、机器人等技术发展趋势和绿色低碳节能要求,立足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强化技术引领、应用引导、统筹布局、开放合作。将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为“新网络、新算力、新数据、新设施、新终端”五个方面[10]。
二是在复杂的数字化时代中,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数据全量感知能力,为市场主体赋能。这需要加快推动传统基础设施向“新基建”融合基础设施转变,实现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要进一步完善基础网络、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支付等传统数字设施建设,提升覆盖率,降低使用成本,为数字企业经营提供全面支撑,支持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三)以抢抓大模型发展机遇为抓手,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数字营商环境是数字时代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建设数字政府为抓手,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积极探索大模型在政府服务的应用,聚焦企业诉求,不断拓展丰富应用场景,通过数字赋能力争实现营商环境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加大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与增值利用,推进数字营商环境的建设。
一是抢抓大模型发展机遇,积极探索大模型在政府服务的应用。政府机构需要强化前瞻部署,主动应对技术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战略、业务、组织、风险多个层面对大模型技术形成充分认知,加快探索适合广州的政务大模型开发和应用可行路径,加速政府治理现代化,赋能数字营商环境的建设。
二是聚焦企业诉求,不断拓展丰富应用场景。围绕企业准入、准营和退出全链条,全面构建完善高效便捷、公平普惠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创新政策、服务、资金等直达企业的各类应用场景,实现数字赋能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比如,浙江以多跨场景应用为重要抓手,推动数字化改革走深走实,建设“一指减负”“企明星”“亲清在线”应用场景,着力提升企业体验感获得感,将“由内而外”的传统服务模式转变成“由外而内”的需求发现模式,切实提高营商环境的治理水平。
三是通过数字赋能力争实现营商环境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一方面,政府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逐步建立关于企业及社会等需求端核心需求的动态智能监测评估及反馈机制,从需求端出发,及时对现有政策进行动态修正,提高政策匹配度和适应性,使政策响应更加及时有效。另一方面,企业端通过数字赋能,帮助企业建立智能化要素对接机制,促进市场供需对接,使各
类要素能够快速有效地流通,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数据开放共享可通过用好“增量”来激活“存量”。立足越用越好、越用越多,重点利用应用中不断收集和形成的实时数据,反馈到数字平台开发建设和应用开发迭代升级,进一步推动政府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公共服务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大数据的有效利用和增值。可借鉴北京的“公共数据专区”概念,以公共专区为抓手,为特定领域或区域创建专门的数据开放平台,有助于更有针对性地推动数据应用和创新,规范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五是完善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加强对《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规范各部门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的行为,及时对危害到数据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置。明确要求数据安全投资在数字经济项目中的占比,统筹优化资源资金配置,形成企业投资建设为主体、政府专项政策支持的建设投入机制。
(四)以激发数据要素价值为要义,打造公平竞争的数字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的数字市场环境可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数据要素可信流通,激发数据要素价值。可从优化准入环境、健全数字竞争规则、加强对数字市场监管、提升数字生态的赋能和创新能力四方面发力。
一是优化准入环境。健全市场准入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梳理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问题,组织对数字经济领域民营企业的专题调研,摸清企业碰到的各类准入门槛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数字经济领域大力开展政企协商和涉企决策出台前的双向交流[11]。发挥应用场景驱动作用,建立应用场景开放机制;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准入制度,通过首购、订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其规模化应用。
二是健全数字竞争规则。首先要与时俱进立法修法,不断完善数据产权保护规则,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为执法机关及时提供执法指引和法律依据;同时给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提供规则指引,建立健全平台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完善算法监管,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提升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同能力,探索建立健全政府、平台型企业、数据市场主体和个人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全域监管机制[12]。
三是加强对数字市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数字市场的监管,防范和打击数字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数字经济的公平和公正。针对市场环境中的
业务准入、市场竞争、服务质量以及安全保障等监管环节进行数字赋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数字时代不断催生数字经济中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剧了监管难度,可以通过打造丰富的数字化监管工具箱来解决问题。例如可通过运用监管沙盒为数字产业监管提供相对包容的空间与弹性的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互联网平台监管执法中的应用,以实现智能合约的自动化执行和监管[13]。
四是提升数字生态的赋能和创新能力。加强政策引导和落地,积极推进企业与数字平台的对接,宣传推广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投入产出效果,实施财税政策引导企业借助平台上云用数。借助平台创新商业模式能力,创新场景应用,以场景应用带动产业融合发展。
(五)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为契机,提升全民数字素养
数字人才是数字经济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要素,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为契机,引培并举,打造人才高地,构建高效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提升领导干部“数”的本领,扎实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培养数字公民,全面夯实数字经济人才支撑。
是引培并举,打造人才高地。依托广州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势,引进一批领军数字人才和团队。为数字人才发展提供宽容的创新创业环境、舒心的生活居住环境,让人才“流量”变“留量”。全面提升企业家“数商”,鼓励企业建立数字人才内部选拔培养、人才开发投入体系。出台数字经济人才专项政策,提升政策的精准度吸引力。鼓励高校在优化学科专业设置中提高人才培养的匹配度,实现学科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的精准对接。
二是构建高效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提升领导干部“数”的本领。在新时代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践中,应把提高干部队伍数字素养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好。要增强领导干部数字化意识,加强领导干部数字素养培训。加快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和组织体系建设,广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应构建起全员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育体系。
三是扎实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培养数字公民。相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围绕供给丰富优质数字资源,构建终身数字学习体系,深入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推动数字经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市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
五、结语
广州在面向2049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中提出要抢抓全球供应链中心建设机遇,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与构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关键措施,让城市更具全球竞争力与区域辐射带动能力。从中央近年来的战略部署看,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新能源革命等领域所蕴含的发展机遇已经成为共识。可见,数字经济是最重要的着力点之一。营商环境是一场全球竞争,要竞速数字经济新赛道,抢攻经济发展新高地,最核心是打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是广州“十四五”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是为中国打造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提供“广州样本”,是广州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务。面对着一系列新挑战,当前处于“二次创业”阶段的广州需根据自身实际找准定位,抓住先机,充分利用南沙自贸区的优势,依托较为良好的产业基础条件,在数字领域制度型开放方面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打造数字营商环境新高地,为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和新活力。
湖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践与优化路径
湖南省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 龙婧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和“强心针”。本文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梳理总结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成效、主要问题,进而研究分析完善的路径,旨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可借鉴的发展思路。
一、湖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成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着法治不断完善,法治又给市场经济提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两者相辅相成、一同推进。近年来,湖南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第一工程”,连续纳入“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和“发展六仗”等全省重点工作,制订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重点任务,部署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湖南省2020年度全国排名第10,是唯一进入前10的中部省份,2021年度全国排名第8,2022年度全国排名第7,实现了营商环境优化“三年三进位”,2023年度获评营商环境“前10省份”和“前10最佳口碑省份”。
我们以民营企业为受访对象,开展了湖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问卷调查。从回收到的352份有效问卷分析来看,94.04%的受访者反映对公安机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94.32%的受访者反映对检察机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90.62%的受访者反映对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94.89%的受访者反映对司法行政机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34.94%的受访者反映政法机关对企业、企业家权益保护很好,维护企业、企业家权益;38.64%的受访者反映政法机关较为重视企业、企业家权益保护。总体而言,湖南以政策法规为引领,多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努力,一体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坚持高位推动,夯实政策法规基础
湖南主动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强省会”战略、高质量建设湖南经济发展新格局进行有机融合,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的理念,时刻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充
分发挥执法司法职能,以高标准的法治服务彰显法治护航经济发展的决心和力量。全省政法机关结合各自职责,贯彻省内系列政策规定,①出台了一系列行动方案,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湖南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明确目标任务,确立“一把手”责任制,为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抓手和路径。全省各级检察院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地方特色,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具体计划等。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营商环境质效
湖南各级各地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了系列举措。一是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办案力度。全省法院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年”为主线,精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2023年审结破产案件841件,清理债务632亿元,49家企业获得新生。湖南华晨房地产公司等十三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入选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②深入推进 “湘执利剑” 专项行动, 2023年全省法院执结案件39.3万件, 执行总标的2290.5亿元, 到位金额1124.2亿元, 执行到位率居全国第1位。 ③全省法院创新采用 “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谨慎采用“信用惩戒措施”,妥善运用司法救助机制,减轻企业执行负担;采用执行担保、执行和解、债转股等方式,拓宽企业债权实现渠道,保障被执行企业的造血、重生能力。永州市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措施,近三年共执结涉企业执行案件1.06万件,执结到位金额30.97亿元,执行平均用时47天。娄底市双峰县法院在办理“湖南新红叶牧业食品有限公司执行案件”时,以“以债转股”方式对其进行重整,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相关债务逐步偿还,各方利益获得保护,公司现已全面步入正轨并发展壮大。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2023年全省法院办理网上立案51.8万件,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位居全国前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根据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的法治需求,设立“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联络站”,推动建立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服务企业权益维护和高效化解矛盾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大对涉企案件司法办案的法律监督。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行动,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42件;对涉企案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113人;督促整改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问题案件136件。④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着力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文件,依法审查政府及平台公司合同,建立保护知识产权驻企
工作站111个; 指导市州出台 “柔性执法” 事项4284项。 郴州市探索行政执法 “721”工作法,⑤公布14个领域318项“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2023年全市免罚案件共28万余件,涉及免罚金3662万余元。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有事必应”。
(三)注重系统发力,推动多部门协作
一是开设“法企直通车”。省高院、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开设“法企直通车”,畅通司法机关与企业面对面解决问题的渠道,为企业法治服务精准把脉, 贡献司法力量。 二是设立 “湖南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省工商联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优化办等部门协作,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全生命周期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湖南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并出台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系列文件。该中心全方位构建了“服务中心收集诉求、领导小组研究交办、相关部门推动解决、纪检监察督促落实”的湖南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模式。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和法院联合推进全省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全省商会调解组织的总量已经由过去的3家增加到目前的122家;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工商联联合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目前全省有900多家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和124家县级工商联与600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5万次,组织志愿律师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围绕“自贸试验区和优化营商环境”和“三高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在线服务累计2100多小时,热心解答相关法律咨询问题3200多个。
二、湖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湖南省立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成绩面前,我们不能忽视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调研发现,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中有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的行政执行效果还不够理想
近年来,虽然国家和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但与市场主体的“五盼”⑧需求结合不紧密,导致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法规政策落不了地或者落实效果不好。在行政执行中主要表现为:
一是“事难办”的现象未实质性改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
象虽有好转,但“门好进、脸好看、事还是难办”的现象逐渐凸显。在湖南省某市的座谈调研中,38.7%的调查对象表示,在行政机关办事时还存在“推诿扯皮”“索拿卡要”“收红包”等现象。尽管相关文件制度出台了不少,但制度跟踪问效不够。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执法检查与权益保护等方面,事实上仍存在不平等现象。
二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行政执法不规范。通过对352份调查问卷分析显示,有
11.93%的受访者反映不亮证执法、不能做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28.98%的受访者反映以罚代管、只罚不管、重惩罚轻监管;有21.31%的受访者反映执法行为简单粗暴、态度生硬、不注重发挥行政指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作用;有30.11%的受访者反映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正常生产经营;有23.01%的受访者反映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地方给职能部门下达罚款任务,并将罚款任务完成情况与部门经费挂钩。
三是“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仍然反映强烈。通过对352份调查问卷分析显示,有31.53%的受访者反映存在政策不连续、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新任领导对前任领导承诺给企业的优惠政策不能很好接续,导致投资者“满腔热情回乡,满脸失落离乡”;
23%的受访者反映政府结算不及时,13.1%的受访者反映即使结算了也很难拿到钱。
(二)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不够强大
一是立案难、办案久、执行难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通过对352份调查问卷分析显示,有24.15%的受访者反映执行力度不够,胜诉权益兑现难;18.75%的受访者反映政法干部作风不实,服务意识差,业务不精,工作粗放;17.9%的受访者反映案件审理周期过长,久拖不决。法院因案多人少矛盾比较普遍,有的基层法院为绩效考核而控制立案数量。破产案件审判周期相对较长,长期未结案件多、执转破案件少、重整和解案件少,存在破产资产归集难、被执行资产处置变现难、债权清偿率低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导致部分企业“信访不信法”,有侵权事件不是通过诉讼程序依法解决,而是采取向领导反映、投诉举报、信访等方式解决。
二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难。凡罪必捕、一押到底的固化思维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通过对352份调查问卷分析显示,有18.75%的受访者反映返还涉案财物不及时;有21.31%的受访者反映解除强制措施不及时;有19.6%的受访
者反映运用保全措施不当;有18.47%的受访者反映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不合理;有8.81%的受访者反映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当。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尚不健全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法部门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目前多部门合作机制尚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府院联动尚不顺畅。比如在破产案件办理中,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导致破产援助制度无法有效发挥作用。部分地方法院与税务、市场监管、住建、人力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发布了府院联动文件,但仍停留在文本上,没有落实到位;部分政府部门还存在不履职的情形。
二是工商联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尚不紧密。近年来,虽然湖南省工商联与省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相继建立了初具雏形的合作机制,但合作尚不紧密。比如联动办案不顺畅,司法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相关案件时邀请工商联参与的不多,工商联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也不多。合作平台构建不充分,目前工商联与政法部门在调研、培训、学习、表彰等方面的合作较好,但未能形成相对成熟、健全、稳定的企业维权联席制度,未能形成各部门优势整合的调解纠纷制度。通过对352份调查问卷分析显示,有49.72%的受访者认为需要实行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挂点联系帮扶企业。合作机制在县级工商联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县(市、区)工商联没有与同级司法部门建立合作机制。
(四)公共法律服务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需求不匹配
一是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还不够。随着民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市场主体数量的急剧增长,在清廉企业建设中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些企业内部贪腐问题多发、频发,严重损害企业利益,有的企业甚至到破产边缘;一些企业得过且过,合规经营意识淡薄;一些企业缺乏诚信守法意识,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还有的企业和企业家在政商交往中缺乏规范意识,没有自觉成为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者,忽视清廉合规企业文化的培育。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中小微民营企业法治素养普遍不高,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更多,迫切需要通过抓好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家的法治素养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对352份调查问卷分析显示,有65.34%的受访者提出需要帮助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有48.86%的受访者提出需要大力组织法律工作者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法治宣讲。
二是商会调解和“万所联万会”发展不平衡。由于湖南省工商联所属商协
会自身实力和工作基础不平衡,部分商协会缺经费、缺人手、缺场地,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和商会调解工作发展不平衡。全省工商联2000多家商协会中,只有900多家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关系,所占比例还不到一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路径建议
法治化营商环境已然成为衡量一个地区发展软实力的重要指标。针对问题导向,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广大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提出可供借鉴的对策建议。
(一)持续完善法规政策的行政管理体系
一是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认真总结湖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作用,通过“小快灵”“小切口”的形式将成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以更好地指导推动地方营商环境建设和优化。对于长期影响营商环境、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帮助妥善解决。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修订出台相应的省级政府规章,做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工作。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为企业健康成长留足空间。探索“无事不扰”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情况,优化市场监管执法,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探索“赋码访企”机制,各地加大营商码的推广,严格执行入企有码、执法必码、码上必评,实现多检合一。⑨探索推进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大力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倒逼执法机关改进执法方式。
三是着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全省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纪委监委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定期公开通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把诚信政府建设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开展“新官要理旧账”专项行动,督促政府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系统,将各级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失信违约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依法依规逐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司法专业化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办案专业化水平。打造“多层式分流、多维度快审”模式,依法提高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适用先行调解、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简易程序等简案快办流程。对于复杂、疑难案件严格规范审理,繁案精审,确保审判质量。推进破产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业化,进一步整合执行和破产审判资源,确保中级、基层法院破产案件由相对固定的审判庭或合议庭进行审理,建立健全破产业务指导和培训常态化机制。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审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善于运用非羁押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严格区分企业家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依法严厉惩治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套路贷”、暴力讨债、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财产权犯罪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市场监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加大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力度,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等涉产权犯罪的错案冤案,依法及时再审,予以纠正。
(三)不断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的多部门合作机制
一是深化府院高效协同履职机制。政府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法院在破产案件办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破解“执行难”等方面都离不开政府及其部门的配合、支持、协调。因此,需要通过府院联合发文、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沟通机制等方式,进一步深化认识、形成共识,推动府院高效协同履职,形成府院协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合力。一方面,完善常态化的破产工作府院统一协调机制,切实保障政府破产援助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加强对破产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全面落实破产援助制度的相关指导意见,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解决实际问题。聚焦破产审判和破产企业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细化具体举措,充分发挥府院协调机制在提高企业破产处置效率上的作用。另一方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知识产权局、海关、市场监管局、仲裁委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和协调配合。再一方面,优化信息化执行联动平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法院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扩大网络执行联动合作单位和财产查控种类,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是强化工商联与司法部门的紧密合作。积极推动市、县两级工商联与同级司法部门全面建立合作机制,尽快推动工商联与司法部门合作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和诉求办理的反馈机制,大力争取司法部门支持,加强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及诉求建议的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推动司法保护有效覆盖更多的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司法部门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应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工商联组织,以便同级工商联及时掌握情况,采取相应对策,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对于一些共性的问题,可以向同级工商联发送检察建议,指导并帮助抓好犯罪预防。
(四)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一是切实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普法力度。基层普法工作事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局。司法部门应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大力倡导和推进清廉民企建设,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加大内部腐败问题的防范和治理力度,强化合规经营理念,将合规治理嵌入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教育引导广大民营企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积极参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厚植清廉企业文化根基,将清廉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最亮底色。
二是加大商会调解和“万所联万会”建设力度。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推进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工作,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商会调解。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分类指导和工作调度,推动律师事务所与更多的县级工商联和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合作,真正实现“万所联万会”。应定期选树一批在普法宣传、商会调解工作中有为担当的司法部门和司法人员,在“万所联万会”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加大对其表彰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边疆城市营商环境现状与优化路径探索 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为例
目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追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发展阶段的中国,边疆城市在国家战略布局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它们不仅是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对外开放的重要支点.随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提升边疆城市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地处我国西南边陲,具备丰富的自然资源、独特的民族文化以及优越的地理区位优势,但在面对全国乃至全球市场的竞争中,如何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吸引和留住更多企业和人才,实现经济的跨越发展,显得尤为关键.在此背景下,对该地区营商环境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和深度分析,对其营商环境提升路径进行探究,对于指导西双版纳州及同类边疆城市的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市转型升级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因此,研究边疆城市营商环境现状与优化路径,既要梳理其现有成就与亮点,也要识别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和问题,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策略和改进方案,助力边疆城市发挥其战略作用,激活区域经济增长新动能,为实现边疆地区的繁荣稳定和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营商环境评价的意义
营商环境评价是衡量地区或国家吸引投资、促进企业发展、提升市场活力的关键指标体系.营商环境直接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营活力,如许志端[1]的研究表明,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潜力和提升经济效益.何凌云等[2]通过对世界银行数据的实证分析,揭示了营商环境对研发投入的影响机制.针对这一主题,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了营商环境的内涵、 评价方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优化路径.世界银行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学者采用了多种维度和指标对全球范围内的营商环境进行了量化评估.例如,谭素仪等[3]基于粤港澳大湾区32个主要城市的营商环境数据,构建OLS回归模型,对营商环境基于技术创新产出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优良的营商环境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显著.市场经济是一个法治的经济,要想使市场经济更好地发展,就必须加强市
场经济法制化.他把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十大指标概括为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风险防控、市场退出.最佳的营商环境是法制,对营商环境进行优化的关键在于对市场的法制环境进行优化,由政府来制订和优化市场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监管[4-5].多个地区如东北地区、川南地区以及鲁苏浙粤四省的营商环境评价研究表明,优化营商环境不仅需要简化行政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还需强化公共服务配套,如医疗、教育、养老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改善人才市场环境,以及推动金融改革,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
此外,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卓玛拥忠、汪殊逸等分别从协同治理和纳税服务现代化的角度探讨了如何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纳税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
总的来说,营商环境评价是一个多元、动态的过程,它涵盖了法治环境、政务服务、市场准入、金融服务、公共服务等多个层面,旨在创造一个公平透明、高效便捷、有利于企业和人才发展的综合环境.在实践过程中,既要注重硬指标的提升,也要关注软服务的优化,才能有效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方法的设计
本次研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问卷调查方式,对西双版纳州内的多个市县(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的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共收回问卷912份。
本次问卷调查的设计主要基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及学者构建的评价体系核心指标,如刘帷韬[11]对世界银行2023年开启的BusinessReady的底层逻辑和指标构成的分析研究;张培[12]等对世界银行新版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指标解读,并紧密结合西双版纳州的实际情况与地域特性,将营商环境分为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缴纳税费、基本公共服务、劳动力市场监管等7项一级指标,并细化至跑动次数、耗费时间、产生费用、材料提交等具体二级指标.在问卷调查中对“非常符合、比较符合、一般、不太符合、非常不符合、不清楚”分别赋值5、4、3、2、1,“不清楚”选项不计入分值计算表,得到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问卷指标。
同时,在问卷中还设计了4项开放性问题:目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最大
的困难是什么;目前企业经营过程中最大的需求是什么;针对上述的困难和需求,当地政府可以给予哪些帮助;本地区营商环境在哪些地方亟待改进。
(二)研究方法的实施
为确保样本代表性,收集了来自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市场主体的有效问卷数据.在调查结束后,对收回的大量数据进行了严谨的统计分析,据此展开实证结果分析与研究.通过计算各项指标的满意度得分,对全州的整体满意度进行了评估,揭示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的优势与不足.根据调查结果,对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进行全方位现状评估,并据此提出了针对性的优化路径和策略建议。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西双版纳州总体满意度分析
本次西双版纳州2023年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项目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企业对全州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西双版纳州2023年市场主体综合满意率为81.53%,整体表现良好.根据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问卷数据结果,绘制西双版纳营商环境满意度.如表2所示,登记财产、开办企业、缴纳税费3项指标满意度较高,办理建筑许可1项指标满意度略低,但整体水平良好.获得信贷、基本公共服务、劳动力市场监管满意度偏低,亟待提升。
(二)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主要优势分析
1 .开办企业流程满意度较高
调查结果显示,西双版纳州在开办企业流程方面整体满意率为97.17%,显示出较高满意度水平.主要得益于西双版纳州近年来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比如,依托“一窗通”平台的推广使用,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完成开办企业手续办理,大大减少了跑动次数。
2 .财产登记流程优化取得实效
调查结果显示,西双版纳州在登记财产这一指标上整体满意率为90.70%,显示出该地区在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上的显著进步.主要得益于随着不动产综合办理窗口的设立运行,企业无需频繁在多个部门之间奔波,大幅缩短了办理时间.企业普遍反馈,在登记财产的过程中,跑动次数明显减少,办理流程的透明度和效率均显著提升.同时,随着线上业务的推广,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查询、资料提交等流程,使得企业能更高效地完成财产登记手续。
3 .线上缴税流程体验感较强
调查结果显示,西双版纳州在缴纳税费这一指标上整体满意度率为90.09%,显示出较高的企业满意度和便捷高效的税务服务.首先,随着电子税务局的广泛应用,企业普遍反映缴纳流程更为顺畅,所需准备和提交的材料清晰,许多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甚至是“一次不用跑”的高效办理状态.其次,大部分受访企业表示均可以享受到减税降费的优惠政策。
(三)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存在问题与分析
1 .办理业务窗口服务效率较低
调查结果显示,西双版纳州在办理建筑许可方面的整体满意率为82.25%,表现良好,但依然面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挑战。
(1)窗口服务态度不佳
企业反映在与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打交道时,窗口服务态度一般,缺乏耐心和专业性指导,尤其在咨询办理流程时,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对窗口服务的满意度。
(2)一次性告知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办理建筑许可的多个业务环节,普遍存在工作人员业务告知不全面、不准确情况,不能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的所有必要材料和流程,导致企业多次往返、反复询问,显著增加了企业的办事成本。
(3)业务办理效率上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一方面,尽管办理建筑许可部分业务已启动线上办理,但由于线上线下融合程度不足,部分环节仍需亲临窗口办理,限制了整体业务办理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另一方面,办理过程中的进度跟踪反馈机制尚不完善,使得企业在等待结果期间面临时间成本过高等问题。
2 .公共服务与资源供需存在短板
西双版纳州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满意率为74.73%,反映出该地区在提供基础公共服务方面存在一定的短板。
(1)企业普遍反映,尽管当地养老机构收费较为合理,但提供的养老服务
品质并不理想,未达到企业及民众的期待。
(2)教育和医疗资源不足.在教育方面,企业对本地中小学的教学水平和师资力量表达了不满,认为教学质量不高且教师资源匮乏.在医疗领域,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的水平、服务态度也存在差距,不能满足企业和居民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
(3)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在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
优质程度以及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便捷性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4)企业服务信息获取不畅.许多企业不清楚如何通过线上渠道获取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信息,尤其是在APP客户端等新兴信息传播渠道的推广和利用上明显存在不足。
3 .技术型人才储备不稳定
调查显示,西双版纳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的整体满意率为67.78%,相较于其他一些指标得分偏低,表明劳动力市场监管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
(1)技术型劳动力供给不足,即市场上技术工人和专业人才稀缺,不仅影响到企业日常运营和扩大生产的实际需求,还限制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创新能力的提升.这一问题背后的原因包括当地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不健全,不足以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同时,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薪资待遇吸引力不足导致本地人才流失,外地技术型人才不愿流入。
(2)存在人才储备和稳定方面的挑战。企业反馈表明,当地的市场人才储备不稳定,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导致薪酬福利吸引力不足,以及城市发展潜力、生活质量、职业发展机会等方面的相对劣势,普通劳动力和技术工人的流动频繁,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3)获取和推送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及惠企政策方面的工作仍有待加强,现有的人才供需匹配机制和政策引导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力市场供求的有效对接,间接加重了技术型劳动力供给不足和人才流失的问题.
4 .融资困难与政策执行不到位
西双版纳州获得信贷这一指标,整体满意度评价相对较低,满意率75.69%,企业在信贷获取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满。
(1)受访企业普遍反映,银行对于信贷资质认定
标准较高,对于质押标准的规定以及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补贴政策门槛设置较高,导致部分企业难以达到贷款条件,同时贷款利率偏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2)多家受访企业提及银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不佳和产品介绍不到位的问题,而且在办理信贷过程中,普遍存在多次跑
动、等待时间较长、一次性告知不全面等问题,降低了业务办理效率。
(3)少部分企业表示,对相关金融政策的了解不够充分,尤其是对就业创
业等优惠政策的获取渠道和信息了解不全,这表明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方面仍
有待加强。
整体看来,在提升企业获得信贷指标方面,西双版纳州需着重解决银行服务态度、信贷政策透明度、降低信贷准入门槛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综上,西双版纳州整体营商环境需继续深化各项改革,特别是对短板指标实施针对性举措,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
四、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优化路径探索
(一)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西双版纳州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应注重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服
务水平提升实践与探索,构建一个高效、便民、公正、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1)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以确保服务态度友好、业务熟练。
(2)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先,减少办理业务的不确定性和冗余流程;其次,推进数字化政务服务.通过开发和完善线上服务平台,整合各个部门的业务办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数据互通,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大大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3)优化业务流程.对现有政务服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特别是涉及企业注册、项目审批、产权登记等核心业务,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4)强化监督与反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政务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收集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政务服务的反馈意见,并据此不断调整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5)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确保各类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等内容在网络平台上及时、准确发布,便于企业提前了解和准备相关材料。
(二)优化公共服务体系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拓宽服务覆盖范围,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企业成长和人才集聚的良好生活环境。
(1)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与质量.增加公共服务投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加大对医疗机构硬件设施的更新和医护人员培养的支持力度。
(2)强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加强人才储备和引进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建立更加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包括精准推送用工服务信息和惠企政策,同时改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吸引和保留人才。
(3)加大线上线下资源整合.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拓展线上咨询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渠道,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充分地获取相关信息.通过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搭建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面、准确的政策咨询服务,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把握发展机遇。
(4)优化公共资源分配与设施建设.在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布局方面,要加强交通、教育、医疗等设施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公平性,不仅能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也能增强对外来投资者和企业员工的吸引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改进人才引培机制
西双版纳州在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的过程中,应通过强化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人才引进机制与政策、完善人才服务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多措并举,逐步解决技术型劳动力供给不足与人才流失问题,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强化人才培养机制.针对技术型劳动力供给不足的问题,从源头上加强本地人才的培养,通过改革和优化职业教育体系,增设或强化与本地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专业课程,提升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与教育机构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和实习项目,确保毕业生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技能水平。
(2)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制定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如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优先落户等优惠政策,以吸引外部高素质技术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投身西双版纳州的建设与发展.例如,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团队和重大项目落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3)建设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本地产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如举办各种技术论坛、研讨会和招聘会等活动,拓宽技术引进和人才交流的渠道。
(4)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与政策引导.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尤其是针对企业用工需求的精准推送,提供更为精准的就业指导
和职业培训服务.通过实施积极的人力资源政策,引导和鼓励技术人才向本地聚
集,优化人才结构,提升整体劳动力素质。
(四)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针对当前企业反映的融资难、贷款利率较高以及银行业务服务方面的问题,西双版纳州应聚焦降低企业获取融资的难度和成本,构建一个更为开放、包容、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从而提升地区营商环境的竞争力。
(1)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与模式.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适合中小企业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如发展普惠金融,推行灵活多样的担保和抵押方式,引入信用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创新金融工具,减轻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和初创公司的融资压力.
(2)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金融服务平台等数字工具的使用,提升金融服务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简化企业融资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跑动次数,提高融资效率。
(3)降低企业融资门槛.配合国家政策,积极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门槛,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差别化风险容忍度和审慎监管政策,尤其在抵押物认定、授信条件等方面给予适度放宽。
(4)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建立有效的银企信息共享和对接机制,帮助银行更准确、快速地掌握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同时协助企业了解最新的金融政策和产品信息,提升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结束语
本文参考世界银行报告及其他权威研究,构建了贴合西双版纳州实际情况的满意度调查问卷,通过从企业开办、建筑许可、财产登记、税费缴纳、信贷获取、公共服务及劳动力市场监管等七大关键业务板块的评价,全面审视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优劣,提炼出四大优化策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改进人才引培机制、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为更好地了解边疆城市营商环境的现状提供理论依据,并为西双版纳州提升营商环境提供了政策建议.
对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调查思考
鄂尔多斯市委党校 皇甫欢欢
“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梧桐树,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打造竞争新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凸显一个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为了持续提升地区可持续发展水平,激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潜力,鄂尔多斯市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不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3年,鄂尔多斯市在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中实现“四连冠”,获评“中国投资环境质量十佳城市”“中国高质量发展十大标杆城市”“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城市”等荣誉。
一、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现状
(一)市场环境
市场主体直接关系着地区经济发展的活力,市场主体满意度高的地区,往
往是营商环境好,经济有活力,发展前景广阔的地区。鄂尔多斯市将市场主体
满意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以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为切入点,
从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代表等群体中公开招募
“营商环境体验官”,构建起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反馈评价的闭
环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让各类市场主体能安心投资创业。率
先在自治区推行“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为4900多个标段、9.3万家
经营主体节约交易成本3.7亿元,不断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涉企服务,切实帮助
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
费58亿元,“我为企业找订单”签订订单124亿元,重点产业链贷款增长35.9%,
规上工业企业净增75户、达到610户,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市场主体增长
11.5%,达到31.8万户,贷款余额增长10%以上,基金参股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
(二)政务环境
政务环境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体验感,鄂尔多斯市着力提升“一网通办”和“掌上办”服务供给,实现市本级、9个旗区、9个开发区(园区),77个苏木乡镇(街道)、993个嘎查村(社区)服务阵地100%覆盖,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一站式办理。在全区率先实现不动产“带押”过户、率先设立“零跑动”
办税大厅;创建全区首个“无证明城市”试点,实现证明材料分批次免提交。依托“蒙速办”服务功能,建成鄂尔多斯市政务数据协同审批管理平台,“一人一档”汇聚数据550.6万条, “一企一档”汇聚数据372.5万条,数据调用20.2万次,有力支撑350类682项事项实现“好办快办”,切实为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缩减了人力、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了满意度和体验感。
(三)法治环境
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率先在自治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工作,先后出台《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政策,从制度层面为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支撑保障。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拓宽企业引才渠道、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规范和提升案件财产保全及执行工作、建立完善重点人群信用档案等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开设“涉企案件绿色直通”窗口,推行“一次受理、一窗通办、一次办好”诉讼服务模式和“快速”审执工作模式,2022年以来,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27.8天。
(四)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体现一个城市的温度,是决定着市场主体和各类人才能否拥有归属感、安全感的关键所在。鄂尔多斯市持续加强“暖城”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重视对企业和企业家的表彰奖励和人文关怀,突出做好引进企业随迁家属子女教育、配偶就业、金融扶持、就医出行、赡养老人等方面问题,落实好住房等优惠政策。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全力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在人才评价、团队资助、引进培养、载体建设等方面印发实施15项配套办法,打造以“一对一”“保姆式”“零跑腿”为标准的高端人才服务新优势。2023年,鄂尔多斯市跻身全国科技创新城市百强、全国最具人才吸引力城市百强行列。
二、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SWOT分析
(一)优势分析
一是设立专职工作机构。鄂尔多斯市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率先在自治区范围内成立专职机构——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营商环境的统筹、协调等工作,切实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搭建精准调度平台。在自治区率先上线运行 “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调度平台” ,将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全部纳入平台数字化、清单式调度,通过平台进行任务催
办、审核编辑、数据统计、分析报告、问题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鄂能办”平台上实时公布,便于市场主体查询、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有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质量、效率双提升。三是形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 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行智能服务,通过智能化手段、引导式服务等实现智能申报、自动审批;加快推进服务、资金、补贴等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实现应享尽享、快速兑现。
(二)劣势分析
一是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和政务服务工作机构整合不到位,一些数据跨部门流动存在壁垒,致使办事企业及群众需多部门办理,另外,鄂尔多斯市与其他盟市间数据不互通、政务服务平台信息不共享,存在“数据孤岛”现象。二是民营经济主体获得感不强,市场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一些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较高,特别是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依然存在隐形壁垒,致使民营经济主体无法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制约中小微企业的难点痛点。三是与先进地区相比,全市营商环境在部门并联审批、纳税方面差距较大,政府采购规范性不高。据调查,2022年,鄂尔多斯市增值税留抵退税平均需要25.26天,比自治区最优值(17.97天)多7.29天,与全国前沿值(2天)差距更大。政府采购监督预警次数为5819次,比全区最佳表现多5101次;另外,合同签订和备案时间相对较长,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到完成合同签订时间为12.6天,比自治区最佳表现盟市多9.47天。
(三)外部环境机会分析
一是在经济全球化、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国家层面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再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印发。党中央、国务院从政策供给层面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更长期、更高层次的规划和指引,这为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氛围。二是内蒙古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为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也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头等大事,自治区相继印发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这从顶层设计方面为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制度供给。三是内蒙古各盟市
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厚植沃土,这有利于鄂尔多斯市与兄弟盟市间比学赶超,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达到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四)外部环境威胁分析
一是内蒙古整体营商环境与我国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较大,根据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显示,内蒙古营商环境评价全国排名第25位,处于全国落后位置,这凸显了内蒙古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着较多短板和突出问题,需要全区合力予以弥补。二是内蒙古尚未建立涉企政策常态化沟通机制,政府无法真实知悉企业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实际感受,无法及时了解企业诉求,无法及时调整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三是自治区缺乏专门扶持民营经济的金融机构,针对民营经济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尚未形成,民营企业获得金融支持难度大。
三、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现实路径
(一)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市场主体蓬勃发展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源头活水,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能够促使资源要素发挥最大效能实现优化配置。
鄂尔多斯市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市场主体能够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参与经济活动,政府要最大限度减少甚至退出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建设服务型政府。二要夯实公平竞争的法治基础,针对不正当竞争、垄断、侵权、资本无序扩张等违反市场经济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保障市场主体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下参与市场竞争。三要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竞争监管体系,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要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运用,构建起风险监管、智能监管、精准监管“三位一体”的信用监管新模式,推动事中事后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有效提高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打造鄂尔多斯市面向企业风险洞察的“聪明监管改革创新试验区”。四要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藩篱,打破“玻璃门”“隐形门”“弹簧门”,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交流需要,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目标城市设立综合商务办事处,积极拓展商业关系,从推动区域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在不动产、社保、开办企业等指标领域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试验区”。
(二)打造智慧高效的政务环境,推动服务效能再升级
政务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的重要体现,实践证明,经济社会发展好的地区,一定有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作支撑。鄂尔多斯市要打造智慧高效的政务环境,一要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举措,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数字政府建设、信用体系建设。二要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鼓励企业家全周期参与政企政策制定。建立线上平台与线下“帮您办”服务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精准推送、涉企事项代办帮办、意见诉求及时受理解决等服务,按照“重点政策广泛咨询、专业政策定向咨询、一般政策个别咨询”的原则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三要有效整合各类信息,搭建鄂尔多斯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层级各平台互联互通,深化“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跨区域通办”“一趟不用跑”等便捷服务。布局自助终端设备到社区、24小时便利店、企业园区、大型酒店等人流密集场所,形成“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
(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法治经济。鄂尔多斯市要坚持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切实让市场主体一切经济活动都能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进行,要用法治环境保障市场主体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适用平等的规则,使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全市招才引智的最亮品牌、投资兴业的最大底气和高质量发展的最强动力。一要在领导干部层面培养法治思维,促使其行使权力时,以合法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加政府公信力。二要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融资准入、产权保护、参与竞争、办理税费、破产清算等方面提供法律保障,为企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吃下“定心丸”。三要秉持执法规范、司法公正,使公权力的使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程序规范。四要在全社会强化依法治国宣传教育,培育养成全社会的法治思维,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打造暖心宜业的社会环境,激活“暖城”品牌影响力
社会环境是一个城市的底色,如果说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可以通过深化改革、借鉴成功经验改进,那么社会环境则需要城市的历史底蕴、文化品格、人文精神、城市景观加以塑造。一要充分挖掘鄂尔多斯市优秀历史文化,利用融媒体、新媒介等载体,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文化软实力,让诚信友善、开放包容的营商人文精神深入人心,在全市树牢“人人都是形象使者、处
处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二要提高生活配套设施的便利化、品质化和智能化,提升社会功能和产业发展的融合度,推进产业空间与城市空间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生活的满意度便利度,增加归属感。三要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强区域联动,在呼包鄂榆城市群中彰显鄂尔多斯市担当作为,在黄河几字湾都市圈中肩负鄂尔多斯市使命任务,以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吸引各类人才前来投资创业。
鄂尔多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探索:坚持“四个环境”一体化建设
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王燕
通过持续提升政务、市场、法治和社会四个营商环境,不仅反映了鄂尔多斯治理现代化的追求,也是衡量其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当前,良好的营商环境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指标。深入研究鄂尔多斯在政务、市场、法治和社会等四个环境一体化优化构建方面的创新探索,有助于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对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强调,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经营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强调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性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这些指导思想和政策理论为各区域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路线,确保每一项改革措施都能够在稳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公平竞争和提高开放水平上发挥作用。
鄂尔多斯推进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展示了地方政府如何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创新政务服务、加强市场开放、推动法治护航和优化社会服务来全面提升营商环境质量。
二、目标规划
根据鄂尔多斯“三个四”奋斗目标及《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鄂尔多斯近年来聚焦经营主体,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设定2025年和2027年两个阶段目标,并通过3至5年努力,争当全国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的表率,亲清政商关系迈上新台阶,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建成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四个环境”着手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实施办法》,细化为20个一级指标(政务服务、商事登记、工程项目报建审批、不动产登记、纳税、对外开放、政府
采购、招标投标、获得用电、获得用水用气用热、园区用地保障、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信用环境、解决商业纠纷、办理破产、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创新创业、宜居环境)进行专项提升。
1 .短期目标
到2025年底,鄂尔多斯将15个一级指标推进至全区优秀行列,其中8个一级指标争取达到全区第一,6个一级指标推进入全国优秀行列。这些目标将显著提升鄂尔多斯在全区内的营商环境竞争力,同时将有力提升鄂尔多斯在全区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家进入鄂尔多斯,为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赋能。
2 .中长期目标
到2025年底,鄂尔多斯将实现18个一级指标进入全区优秀行列,11个一级指标获得全区第一,以及8个一级指标进入全国优秀行列。这些一级指标涵盖从政府服务到市场开放,再到法律保障和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通过这些指标的实现,鄂尔多斯希望在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范围内树立标杆,为其他城市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同时,鄂尔多斯建成全国一流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意味着不仅要在行政效率和透明度上作出突破,还需要在市场准入自由、法律公正执行和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关键任务
1 .政务环境
一是提高政务透明度和可预测性,确保所有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高度透明。具体措施包括在线公开所有政策文件,以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实时更新政策变动,使企业和公众能够实时获取最新信息,预测政策走向。
二是简化行政程序和提升服务效率。通过流程优化,减少企业在办理政务服务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实施更多的一站式服务,推广电子化办理流程。
三是增强行政决策的数据驱动性。建立和完善政府数据分析中心,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经济和社会数据进行分析,更准确地响应市场需求,优化资源分配。
四是建立持续自我评估和改进的机制。包括定期收集、分析企业和公众对政务服务的反馈,如通过满意度调查和公开论坛,以及设置政务服务质量的基准和定期审查目标的达成情况。
2 .市场环境
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和公平竞争。在获得电力上,普通高压办电环节由6个压缩至4个,低压办电环节由6个压缩至2个。低压用户平均接电时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在获得用水上,供水新增业务办理时限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改装或临时用水等业务办理则减至9个工作日以内。在获得用气上,将用户申请步骤进一步简化,报装环节由8个压减为5个。
二是完善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强化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银税互动平台等的业务联动,打造服务实体经济融资“金融超市”,从而优化融资对接质量。
三是优化商事服务水平。提供企业纳税、融资、法律援助等服务,以及通过在线平台提供实时的政策更新和业务指导。
3 .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营商环境立法和执法监督。聚焦高水平改革开放、自主创新发展、资源要素配置、现代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出台一批营商环境领域的法规。
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
三是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市、旗、苏木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管清单、监管规则和标准,实现全市“一张清单”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是加强法律服务。通过公开讲座、在线课程和媒体传播等多种途径普及法律知识,同时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定,减少法律纠纷。
五是保护企业家权益,优化破产相关服务内容,为提高市场的出清效率,完善破产重整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在中小企业破产处理中探索制定简易重整规划。改善破产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破产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及时依法调整对重整企业的限制与惩处措施,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恢复业务的机会。
4 .社会环境
一是积极参与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在文化、卫健、生态等领域,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荣誉,持续提升鄂尔多斯市各领域功能品质和服务水平。
二是促进就业和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就业监测平台,借助大数据分析促进充分就业。将灵活就业和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设立劳动市场和零工市场及其他招聘平台灵活就业专区。
三是提升社会福利与公共服务。不断改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体系,优化
医疗保健、养老服务、残障人士支持等领域的服务质量和可达性。
四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中心等设施的建设和服务能力,促进文化普及和文化教育。通过举办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和展览,增强社区文化的活力和凝聚力。
五是增强公共教育服务,实施更加公平的教育资源分配政策。
六是优化公共医疗服务。扩大基础医疗设施的覆盖范围,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尤其是在紧急医疗服务和慢性病管理领域。七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
5 .保障措施
鄂尔多斯将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高位推动,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推动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均有明确的角色责任,确保任务分工明确且责任到人。通过高位推动和高频调度,细化任务清单和压实责任,进一步保证了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每项改革措施都能达到预定效果,激励各部门和单位投入更多精力于营商环境的优化。
同时,通过树立典型和及时表彰,鼓励优秀实践,提供学习榜样。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鄂尔多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策略,广泛传播营商环境改革的意义和成效,为创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宣传提供了强大动力。
四、“四个环境”一体化建设的路径
1 .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
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提升政务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通过“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协同平台,简化企业和市民的办事流程、时间和经济成本。
积极推动电子证照使用并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安全性,增强企业和公众对电子政务服务的信任度,建立系列配套措施,如定期评估政务数字化服务的效果,持续优化用户体验等。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信
息技术培训,确保政府部门在技术和管理上能够跟上数字化转型的步伐。
2 .市场环境的开放与公平性
市场开放是鄂尔多斯市场环境优化的核心策略之一。通过修订和简化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大幅减少行政限制和市场壁垒,允许更多的行业和领域对外开放。
为了保证市场环境的有序性,在纳税方面探索开展“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进行不同税种征期的统一,达到多税种“一个入口、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的阶段目标。建立“以数治税”,打造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推行“集中部署+智能应答+全程互动+问办查评送一体化”的综合服务模式,从而推动智能化办税服务。
在推动市场环境开放化与规范化的同时,要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创新。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查处力度,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提供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3 .法治环境的持续优化
鄂尔多斯通过推进法治建设,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为企业营造一个可预测的商业环境。加强地方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修订和发布一系列与商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政策,并确保其与国内法律和国际惯例接轨,增强了法律环境的开放性和前瞻性。
提升法治环境的执行力,实施司法改革,优化司法机构的结构和功能,增强司法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公开审判程序、裁判文书和法律服务过程,使企业和公众能够全面监督法律的执行。建立快速反应的法律援助系统,确保企业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获得及时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4 .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通过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可达性,加强了社会环境的基础设施。加大教育、医疗、公共交通和住房等领域的投资,确保所有市民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在教育方面,增加对公立学校的资金投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支持私立教育机构的发展,提高教育服务的多样性和质量。在医疗领域,加强公立医院的设施建设,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鼓励私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提升医疗服务的覆盖率和效率。
建设安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环境。加强公安机构的资源配备和培训,提高
治安管理和应急响应的能力。引入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改进城市管理与服务,在公共安全领域,部署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数据分析工具,提高犯罪预防和快速响应能力。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使用,以及实施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项目,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培养和发展社区文化和体育活动,举办各种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市民的获得感。
滨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研究
(2024年10月11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勾画了法治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紧密关联,对于在法治轨道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
一、滨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基本概况
山东省滨州市因地处“渤海之滨、黄河之州”而得名,下辖4县2区1市和3个市属功能区(开发区),92个乡镇(街道),版图面积960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896平方公里,人口400万。
截至2024年3月,滨州市民营市场主体46.67万户,同比增长6.17%,占滨州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8.99%,新增经营主体1.74万户,增幅列全省第1位。
滨州市主动对标全国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水平,多项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推广,在多个领域创出了“滨州法治化营商环境特色品牌”,极大地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滨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推动营商环境改革高效运行。审批服务方面,出台了全国首部并联审批地方法规,并联审批率列全省第三位。
二、滨州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对策
(一)加快优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1 .加快政务服务重点领域改革。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摸排调查企业反映的重难点审批实效问题,分类分批推进,实施项目“分阶段审查”,分阶段出具审查意见,大力压减项目审批时长。加快推进基础数据平台建设,培养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实现“12小时×365天”即时应答,主动服务企业,将技术服务前伸至方案阶段、后延至交付阶段。
2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以企业群众“高效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聚焦社会关注,根据服务事项类型、办理对象、办理流程等划分不同业务场景,探索推出“套餐式”主题服务项目清单。加大跨境电商领域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研究力度,自上而下推动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本地企业在开拓市场方面的补贴政策,降低企业平台投入成本,减少企业负担。
(二)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打造完善监管服务体系
1 .完善考评管理方式。以党建为引领,提高整体服务意识,持续完善考核的动力机制,激发干部内生动力。研究探索服务包干制,以企业为行政包干制载体,进行相应权责配置,转变服务方式,让渡一部分权力给企业。通过绩效奖励、评先评优、荣誉感等各种激励机制作用,推动干部产生更大的工作动力,激发干部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2 .倾力解决企业诉求。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立足“精细服务、协同联动、多元调处、精诚共治”,构建诉求收集、综合研判、政策救济、权益保护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企业诉求化解闭环体系,实现“诉求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规范企业纳税申报,纠正违规开征、预征、多征税费行为。
(三)减少监管执法干扰,优化企业制度环境
1 .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围绕企业全周期法治“需求链”,探索推行全过程、全周期、全链条企业合规建设法治服务,探索开展企业事前法治体检、事中行政执法合规指导和事后司法监督保护,将法治贯穿企业发展全过程。搭建“法智护航全息智控系统”平台,实现法律问题“智慧问诊”、矛盾纠纷“智慧调解”、服务效果“满意度评价”。建立法治综合服务区,整合政法各单位专业资源,引进国内优质法治服务机构,设立数字化研判预警、涉企纠纷调解等多个功能区,实现一体化办公、多元化服务。
2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建设,创建“三清单”涉企执法监督制度,促进更加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涉企执法备案审查机制,制定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印制检查备案三联单,对涉企行政执法实行全流程监管,切实避免随意性、选择性执法现象发生。坚持“能减则减,能并则并”原则,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强化对监管的再监管,切实对涉企的上报报表、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等事项进行清理规范。保护企业家权益和企业发展,完善企业不扰“宁静月、宁静日”制度,实现监管“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无事不扰”。
江苏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研究
曹晓蕾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近年来,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然而,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仍需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集聚众力、精准施策,以营商环境之“优”,赋能高质量发展之“先”。
一、江苏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成效
从2014年以来,江苏省一直致力于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尤其是近六年来,全省对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加大。2019年5月,江苏省政府在《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中列出解决江苏企业堵点、痛点的七大举措和三十项具体行动方案。2021年,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市场主体关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从市场环境、政府服务、监管执法和法治保障等主要领域提出了实际解决办法。2022年,江苏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提出建立“1+5+13+N”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推进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个环境”建设。随着多项针对性政策措施不断实施,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一)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加
近年来,江苏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累计取消、下放433项行政权力事项。截至2023年底,全省经营主体总数达1452.4万户,成为全国首个在册个体工商户总量破千万的省份。
2023年实际使用外资规模253.4亿美元,全省外资企业总数4.3万家,世界500强中有超过400家企业在江苏投资,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总的来看,江苏服务的内外资各类经营主体数量居全国前列,在服务企业数量多、任务重的条件下,江苏仍连续五年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类内外资经营主体对江苏营商环境的认可。
(二)市场准入效率快速提升
江苏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打造江苏“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新平台,面向企业开展涉企政策、办事信息咨询、惠企政策兑现等8项应用服务。在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前,企业在江苏省登记注册平均需要11.1天,到2019年,企业登记注册所需时间为8.6天。目前,江苏已经实现了企业设立、变更、迁移、注销全程电子化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最快0.5个工作日办结,并且全省有2000多家企业实现了一张营业执照同时对应市域多个经营场所开展生产经营。
(三)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江苏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2023年出台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42条、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8条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等系列政策措施,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185亿元。
同时, 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对于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40%以上的份额。面向企业需求不断创新政银合作信贷产品,2023年全省有4.1万家经营主体获得优惠贷款1693亿元。
(四)法治建设持续完善
基于《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部署开展行政执法提升三年行动,试点优化行政处罚权赋权,32家省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制定行政裁量基准。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审评、审批提速,牵头实施企业开办、简易注销等四个“一件事”改革,全方位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和歇业登记等改革创新。同时,全省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并将全省市场监管领域4.5万个双随机检查归并为617个,并试点“一业一查”,促进规范、合理、文明执法。
二、江苏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策供给效率高,落实效能低
当前,江苏省营商环境改革仍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端效率为主,从供给端到需求端的政策在层层传达落实过程中损耗较大。一些政策在制定之初就存在不接地气、配套措施跟不上等先天缺陷,进而影响到政策实施效果,导致部分企业的政策获得感不强,惠企政策还存在空转多、落实难的问题。全省产业园区营商环境调研显示,部分企业表示对优惠扶持政策不太了解,不知道自身是否符合条件,也不知道找谁对接,如何兑现,能够用足用好政策的企业很少。
(二)各类市场主体市场准入易,享受公平待遇难
在市场准入的公平性方面,江苏各地基本实现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对待,但在市场准入后的公平待遇上,则出现了较明显的分化。在政府管理上“重外资、轻内资”“重国有、轻民营”“重大企业、轻小企业”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依然存在。针对苏南地区(江苏省南部地区,具体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五座城市)的调研发现,仍存在本地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因政策环境不平等导致本地资本外流的情况。中小企业作为产业供应链高度分化的“毛细血管”,在全球非标零部件供应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它们往往因为规模小而容易被忽视,仍然面临知识产权维权难度大、享受惠企政策隐形门槛高等问题。如苏中地区(江苏省中部地区,具体包括扬州、泰州、南通三市,下同)对752家企业的调研显示,18.1%的企业认为政策都是针对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关注不够。
(三)政府部门缺乏统筹联动,难以形成合力
近年来,国家和江苏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惠企政策,但一些政策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的协同处置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由于缺少横向部门联动,当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重叠时,责任归口不明确,导致一些惠企政策无法落地生根。同时,由于缺乏纵向的多级政府政策组合,相邻省份通过省—市—区(县)多级组合政策到江苏挖项目、挪企业,导致一些新兴产业企业“引进来”却“留不住”。
(四)政务服务和操作低效,便利性不够
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决定了营商环境优化的实际成效。全省区域城乡之间的基层部门数字化软硬件建设不均衡、不充分,导致一些基层部门政务操作的便利性、实用性不强,存在过程低效化问题,政务服务的集成性、系统化不高,业务碎片化问题突出。针对苏中地区的调研显示,15.2%的企业认为“政务大厅办事排队时间太长”,14.2%的企业认为“涉企APP太多,网上办事流程很复杂”。
三、江苏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对标国际一流,提高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引领力
全球一流营商环境的发展经验显示,理想的营商环境需要以规范的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先进的数字监管服务体系为支撑,以公平透明和开放高效的营商生态环境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必须不断对标国际一流,不
断提高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引领力。
2022年,世界银行发布了《宜商环境评估体系》,新体系包含企业准入、获得经营场所、公用服务连接、劳动力、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纳税、争端解决、市场竞争、办理破产十个一级指标。江苏要结合最新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并借鉴新西兰、丹麦、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经验,不断完善对企业开办、经营、破产等全过程和各环节的营商评价指标设计,将营商环境评价的目标从公共服务质量评估为主转向以企业营商便利度和政府监管效率为重点,通过对标国际最新标准,不断补齐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推进各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迈向国际先进行列。
(二)畅通政企沟通,提升高质量政策执行力
问需于企业,加强政商沟通,是解决营商环境“卡脖子”问题的最佳手段。例如,新加坡鼓励企业家参与营商法规的制定与评估,政府在进行监管决策时充分征询企业意见。新加坡政府设立企业促进小组,积极寻求各相关方对修订完善企业法规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审议。如果企业建议不予采纳则必须说明原因,并将理由反馈给提议者。因此,江苏要加强政府与市场主体的换位思考,不是“自上而下”,而是“自下而上”进行政策制定和流程优化。目前,江苏各级政府已建立与外资企业的“圆桌会议”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面对面沟通效果。在此基础上,建议政府筛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进行全程沉浸式调研和沟通,深入了解各类企业生产经营的急难愁盼问题,总结梳理政策制定和实施流程中的症结所在,在政策制定之前,充分把握企业诉求,采纳企业合理建议,完善企业诉求闭环管理,不断提高政策制定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注重纵横联动,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力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土壤,需要多个部门、多级政府的统筹联动,才能提高政策从制定到落地转化的效能。一是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沟通。在推出特定营商环境政策之前,建议由主管部门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事前开展分工配合、责权边界划分等工作,对于部门之间的交叉职能,合并同类项,统一业务归口,避免政出多门、政策不一致以及企业诉求无门等问题。二是加强上下级多层级政府部门的纵向联动。要改变以往上级政府出政策,下级政府抓落实的垂直型、条块化格局,加强多层级政府的沟通联动与协同反应力,充分发挥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在政策制定、优化、落实、评估各环节,不断提升多层级政府部门的扁平化管理水平,最大
程度上避免政策空转,将政策力度切实转化为企业体感温度。
(四)完善数字赋能,强化基层部门营商服务力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实践表明,完善的数字政务环境能持续优化政府运行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并能显著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根据新加坡自由贸易港的发展经验,数字政务服务平台的搭建,实现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信息共享,并在满足企业服务需求的同时,达到政府各部门监管目标。江苏省各级政府数字化建设不断加快完善,其中,基层部门数字治理能力和服务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营商服务的最终效果。因此,当前尤其要注重完善基层部门的数字化体系建设,防止营商环境优化的“木桶效应”。一是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依托5G基站、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持续优化基层部门数字化硬件环境,以人工智能、大数据计算等赋能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提高基层部门政务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二是以“一网通办”为导向,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部门延伸,本着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腿”的原则,在各基层政府部门便企服务端口强化统一平台建设,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或者“多件事一次办”,以业务集成促进服务集成,将数字服务力真正转化为营商环境优化的内生驱动力。
(五)维护市场公平,加强营商生态保障力
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强政府不是强在直接市场干预,而是强在优化投资环境、健全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府服务和保障支撑。根据新西兰的发展经验,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是理想营商环境的不二法门。新西兰鼓励外来投资,对待国内和国外企业,采用税收和贷款无差别待遇政策,不以规模论英雄,小企业与大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而且小企业在新西兰获得信贷支持与大企业一样便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相对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享受各方面惠企政策支持的程度较低。因此,政府要从公平竞争维护者的定位出发,充分重视处于“政策洼地”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政策诉求,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市场待遇“一碗水端平”,从探索无差别融资待遇、减税降费、公平竞争法规制定等政策方面持续发力,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无差别的政策和服务保障,构建政府与各类经营主体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焦作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刘光辉
焦作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我们正处于战略叠加的机遇期,优势再造的关键期,产业转型的攻坚期,蓄势跃升的突破期”。近年来,焦作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荣获全省“万人助万企”活动优秀省辖市,然而也存在服务观念落后、政务服务不优、企业融资困难、执法监管低效、政策落地滞后等问题。本文在系统调研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深圳、香港和新加坡的先进经验,科学设计焦作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合理化对策。
一、焦作市营商环境建设概况
近年来,焦作市全域非常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着力推出一批差异化、有特色的创新领跑事项,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把焦作建设成为投资洼地、发展福地、创业宝地。近年来,焦作市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了一大批难题。据统计,2018至2022年间,全市累计为企业减税降费116亿元;实施企业“添翼计划”,市场主体总量达30.7万户,创历史新高。3家工业企业营收超100亿元,10家超50亿元,299家超亿元;皓泽电子创业板IPO提交证监会注册,实现企业上市重大突破;千方百计扩投资;滚动开展“三个一批”,抓实项目谋划储备,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累计实施833个省市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长期保持两位数增长;深入对接RCEP新规则,与一百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经贸往来,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成员国进出口分别增长22.9%、7.8%。
2023年8月23日,中共焦作市委召开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焦作市委关于乘势而上、扩大优势,凝心聚力勇闯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决定》《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着力优环境、强机制,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亲清有为的政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前总体来看,全市的营商环境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并保持良好态势。
二、焦作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营商缺乏顶层设计。管理规制不够在充分肯定近年来焦作市营商环境建设成就的同时,本课题组在实地调研和访谈中发现,相对于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比洛阳、芜湖和苏州等营商环境建设先进地市的做法,焦作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管理当局对营商环境建设缺乏顶层设计,相应的管理规制不够。不可否认,目前焦作市已经形成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创建氛围,上至市长下至一般干部均有营商的激情和热情。焦作市已经认识到了营商环境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加以促成。比如2023年以来,温县、中站区、沁阳市、解放区等先后通过“同城办”“免证办”“无纸办”“异地办”“网上办”等模式,全力服务企业落地和达产。然而,考虑到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有思想的重视和蛮干是不行的,必须要对当地的产业发展、城市布局以及产业结构进行科学规划,从而对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规模和投向进行科学引领"。
近年来,焦作市一些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为了完成营商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任务,尤其是硬性项目计划,往往对招商引资的产业属性和经济效益缺乏科学评估,存在“捡到篮里就是菜”想法。试想,这样的招商引资很难会起到应有的效果,甚至会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态造成危害,这与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是不一致的。营商环境建设不仅需要优惠的政策,更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唯有如此方可实现既定的营商环境建设目标。然而,目前焦作市还没有完备的营商环境建设规划、配套政策和操作指南,仅有的几部政策大都集中围绕在招商引资和奖励上,对各级政府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到的招商引资政策规制,尤其是关于土地、税收、环保等方面的授权不够明确,导致有些地方为了拿到项目,“不惜一切代价”,对投资者过分让利。
(二)营商成本高投入产出效益不理想。目前,焦作市的营商环境建设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实践表明,这种模式与新加坡的法治优先模式、香港的国际化优先模式和深圳的效率优先模式存在很大的区别。个别县市区的营商环境建设看似热烈,提法很新颖、概念也很多,实际效果却很值得推敲。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主导的营商环境建设成本过高,尤其是以经济成本、人力成本和行政运行成本为主要内容的成本几乎达到很高的地步,甚至高于一些项目的招商引资效益。调研中,本课题组发现,目前焦作市各县市区的营商环境建设处处都是政府官员的身影,尤其是各种展览会、洽谈会、说明会、恳谈会,离
开了政府官员几乎无法开展,相应的接待费和招待费大都由政府买单。来自河南省统计局的权威数据显示,2019-2022年焦作市在全国举办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多达200场,其中纯民间和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比例仅占15%。
2023年以来,解放区、武陟县等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打造政务服务2.0新模式,围绕“智能导服,收办分离,线上线下融合”建设思路,着力吸引企业到当地投资兴业。实践表明,在营商环境建设尤其是在招商引资中,政府工作人员将主要精力放在领导的接待与陪同上,很注重级别的对等,而真正花时间与客商进行交流与对接的并不是很多,从而导致对很多项目招商主体并不是很了解2。调研中发现,近年来,一些县市区的营商特别是招商引资看似轰轰烈烈,洽谈的项目很多,签订的协议也不少,但真正落地和到位的项目与资金不到40%,统计数据显示,2019至2023年间焦作市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签订的投资协议多达一千八百余份,协议资金总额近一万余亿元,而真余亿元。
正实施并落地的项目不到800个,到位资金仅为三千2.3营商重形式轻内容重引进轻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想方设法搭建平台完善服务,更要想方设法让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生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后续的动态管理与跟踪服务必须要及时跟上P。近年来,焦作市进一步加大了营商环境建设与考核力度,并与干部的工资和提拔挂钩,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激发干部的招商引资热情,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这一机制却走了样、变了形。实践表明,个别干部为了完成所谓的招商引资任务,热衷于招商引资数量和规模的扩大,“凑数”现象极为明显,很少从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视角,科学对待招商引资问题,结果导致部分项目往往是高消耗、高排放和高污染的淘汰产能,非但没有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反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
统计数据显示,2019至2023年间,焦作市各县市区在营商环境建设中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的落地项目八百多个,然而大都是规模以下、档次低的中小投资项目,而真正高技术型、可持续发展型的“专精特新”项目和产业带动大的项目占比不到20%,能够拉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动财政收入增加和有效扩大民生就业的项目占比不到80%。与此同时,焦作市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考虑到招商引资的短期效应,热衷前期的项目洽谈和协议签订,忽视后期的跟踪服务, “企业的落地和生产往往周期长,效果不易显现”。
三、焦作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营商机制创新。焦作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抢抓省委省政府出台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1+3+N”方案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作用,明确发改、商务、工信、人社、金融等政府有关部门的作用,强化职责分工和沟通协调,完善地方性政策法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营商机制。首先,焦作市管理当局要从战略高度重视营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建设,改革完善现有的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强化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络、沟通和协调,聚焦全市主导产业、战略产业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职责明晰、分工明确、运行规范的营商环境建设机制。其次,要高度重视地方性营商法规建设,修订完善《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实施方案》《焦作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增强地方营商法规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最后,要聚焦主责主业,大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积极推行方便办、加快办、省钱办、贴心办服务模式,让服务更完善、更贴心、更高效。
()热打造产业集群,创建全产业链营商范式。焦作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聚焦全市高端装备、绿色食品、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化工、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356”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资金链、价值链等“五链”深度耦合,强力打造引进、落地、达产、运营“四位一体”的全产业链营商范式,着力吸引符合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来焦投资兴业。
首先,焦作市管理当局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各县市区遵循全市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逐步培育上亿、十亿、百亿乃至千亿的企业集团,强力打造创新引领、链条完整、竞争力强“三位一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其次,要在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进程中,强化产业链的带动作用,突出供应链的价值增值引领,引育人才链的科技创新支撑,提升资金链的财力保障,最终实现价值链的整体跃升,争取助推全市早日迈进全省“第一方阵”。最后,要强化营商范式创新,避免重引进、轻管理、乱服务,构建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的高质量营商机制,着力营造融合、共享、便民、安全的优质营商环境,引领各级各类市场主体在焦放心投资、安
心经营、舒心兴业,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提供定制优质营商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焦作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针对投资企业的服务诉求尤其是项目落地达产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以强力打造“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高效数字政府为支撑,以设立法务、税务、警务、金融等服务专员为抓手,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以“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式”“一揽子”为服务载体,提供优质营商服务。首先,焦作市管理当局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健全完善“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升级行政方式,全面提升营商服务效能。其次,要强化服务模式创新,通过设立企业服务管家、金融服务专员、法律服务专员、警务服务专员、营商环境监督员等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业务精湛的专职岗位人员,努力为投资企业提供细致、贴心的服务。最后,要改革政务服务方式,坚持“智能导服、收办分离、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原则,统筹开展城市服务“掌上办”、主题服务“集成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提供响应迅速、服务快速、优质高效、反馈及时的营商服务。
(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营商服务实效。焦作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明确营商服务的内容、标准、范围和职责,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纠错的全程营商服务监督体系,将全市各级政府有关营商服务部门的营商环境建设成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完善奖优、治庸、罚劣的营商绩效考核机制,引领各县市区政府的营商服务主体更加积极、主动、创新地工作,确保营商服务的效果。
首先,焦作市管理当局要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界定政府有关部门的营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依据、特殊处理等有关内容,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各种现代信息通讯载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发布和推送,切实提高营商服务的公开度、透明度、可信度。其次,整合社会力量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实时动态监控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营商行为,重点监控营商行为违法、营商行为不当、营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切实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科学度、规范度和公信度。最后,要构建政府、投资方、第三方、社会公众等多元参与的营商环境建设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和赋分权重,开展常态化和定期性相结合
的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评先评优、工资奖金、
福利待遇、岗位升迁紧密结合,确保营商服务第一时间准确到位。
四、结语
营商环境建设事关焦作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焦作市要完善地方性政策法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营商机制,实行引进、落地、达产、运营“四位一体”的全产业链营商范式,强力打造以“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式”“一揽子”为载体的营商服务模式,确保营商服务高质量落地开花结果。
宁波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何嘉淇、姚升钢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宁波致力于构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课题组围绕优化政策支持、提升政务服务、加强金融创新和建设信用体系等方面,开展了专题调研,对宁波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举措进行了回顾总结,对调研中企业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和需求进行了梳理,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宁波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举措
(一)政策支持与创新
早在2018年,宁波就出台了《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2021年9月,宁波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了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随着政策措施的具体实施落地,各领域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宁波在多层次营商环境的总水平和总指数上居于全国领先行列。2023年初,浙江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宁波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2023年4月,宁波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会上,明确提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目标要求;8月,出台《宁波市营商改革破难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聚焦企业综合服务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产业链生态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等8个关键领域,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改革举措;
9月,出台《宁波市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涵盖7大部分33条政策,共计114个政策点位,其中营商环境政策占据了38个点位,成为占比最大的部分。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极大地提升了宁波城市竞争力,也为全省乃至全国的营商环境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示范和引领。
(二)政务服务数字化
宁波通过实施一系列创新措施,不断深化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有效提升行政效率和企业服务体验。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同步发放,简化了企业登记流程,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甬易办”平台集成了查询、沟通和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在线服务入口,并通过移动端应用覆盖企业从开办到运营的全流程,实现了政务服务的便捷化;通过“甬易办”平台,打造了
“甬优办”和“甬可靠”两大营商环境品牌,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的数字化
水平;
“一件事”办理模式,通过跨部门合作,实现了“一网通办”“一窗通办”
“全城通办”“一日办结”,极大便利了企业的办事流程;智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以及15分钟办事圈的打造,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出门能办、就近可办、顺路就办、多点通办”的便利。截至目前,宁波的“一网通办”率达到97.9%,实现了132个事项的“跨省通办”、93个事项的“智能快办”、290余种高频证照的电子化办理。2024年8月5日,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十大服务板块、239项增值服务,集成了60个涉企服务平台和220项服务资源,16项重点功能一键即达,为企业一站式解决“一揽子”事项。
(三)金融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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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101篇)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素材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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