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确定xx县为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样本县。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树立“先评价、再建设”的导向,通过评价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精准查找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和乡村建设的短板弱项,采取措施扎实解决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通过乡村建设评价,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评价建议,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评价范围
本次选取的镇分别为:xx镇、xx镇、xx镇,选取的建制镇分别在各自范围内选取xx个行政村(社区),由各镇分别确定评价村(社区),共xx镇xx村。
三、评价内容
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等4个方面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指标评价资料清单见附件)。具体内容包括:
(一)发展水平。反映人均收入水平。主要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县域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比、县域返乡人口占比3项指标进行评价。
(二)农房建设。反映现代农房建设和风貌特色。主要从质量安全、功能品质、建设管理3方面内容,对使用现浇建造的农房占比、新建农房有设计方案或采用标准图集的占比、排查出的C级和D级农村危房完成整治的占比、有水冲式厕所的农房占比、有独立厨房的农房占比、日常可热水淋浴的农房占比、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房占比、县域在册乡村建设工匠数量、履行审批手续的新建农房占比等14项指标进行评价。
(三)村庄建设。反映村级公共服务质量和宜居环境建设情况。主要从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治理水平4方面内容,对十五分钟内可到达幼儿园小学的行政村占比、村庄风貌协调度和整洁度、农村集中供水入房率、村民缴纳污水或垃圾治理费用的行政村占比、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占比、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至县、镇处理的村民小组占比等19项指标进行评价。
(四)县镇建设。反映密度强度、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生产服务、交通服务、住房服务、市政设施服务、乡镇建设。主要从乡镇基础设施、乡镇公共服务、县城服务3方面内容,对镇容镇貌整洁度、乡镇供水普及率、有急救服务功能的乡镇卫生院占比、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在县城学校就读的占比、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县域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开展远程医疗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占比、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在县城学校就读的占比等20项指标进行评价。
四、工作方式
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进行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由部级和省级专家团队构成。部级专家团队开展有关大数据分析,完成评价报告,并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省级专家团队负责调研收集数据并进行研究分析,撰写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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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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