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治理创新,加强思想凝聚
党中央高度关注综治中心建设,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指导。2019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021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的《“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以及2023年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都是对综治中心建设的明确要求指示。今年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更是就深化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给出了明确指示。这一系列决策部署、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综治中心建设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一)政策法规层面。《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指出:“省、市、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应统筹社会治理资源,创新治理模式,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统筹与指导。”综治中心建设体现了“党管政法”向基层的延伸,是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全市各级党委政法委及政法部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举措,主动融入,积极作为,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功能定位层面。综治中心集合了信访接待、多元解纷、法律服务、网格治理、治安防控等多种职能,是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因此,综治中心建设具有集结基层维稳力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作用。我市坚持统筹协调发展与安全,将综治中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进展的关注和支持,研究突破重点问题,为综治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切实整合各方力量,构筑平安建设的坚实基础。
(三)现实意义层面。推动综治中心建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必然要求。在当下,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与期许愈发强烈,对平安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综治中心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直接关乎民情民利。我市用心用情发挥综治中心的优势,畅通群众诉求、权益保障渠道,认真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将工作做在群众的心坎上,切实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二、实效为本,职能定位更明晰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调研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时指出:“要构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和化解的综合机制,既要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也要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将矛盾化解于基层。”这一重要论述为综治中心的功能定位提供了科学指引。
(一)聚焦“一站式”,增强资源整合能力。随着矛盾纠纷的多样化,综治中心已成为实现多元化解“入口统一”的关键平台。我市进一步深化综治中心的统合作用,灵活引入多部门协同办公,确保群众在矛盾调解过程中“只进一扇门、最多跑路一地”。县级综治中心坚持实体化运作,推动“多中心合一”,按照集约办公、统一管理的原则,实现“一站式”服务;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聚焦实战,紧扣“排忧解难、服务民生”的目标,加强同司法所的协作;村(社区)综治中心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收集民情、化解纠纷的前沿阵地。
(二)聚焦“全链条”,推动矛盾就地解决。“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路径,也是综治中心建设的长远目标。我市将综治中心建设的实战效能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强化多元调解、依法调处等功能最大化应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和行政手段,有效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遏制在萌芽。县级综治中心根据辖区实际矛盾纠纷情况,加强医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专业调解能力;而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则通过调动“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等力量,发挥基层志愿者的优势,协同推进矛盾预防化解。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综治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链接地址:http://www.bibiwenk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375947.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