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的境界与追求
“艺”,最早见于商代的甲骨文、金文中,“艺”()字为跽跪的人双手捧持禾苗或树苗栽种之形。《说文解字》释:“埶,种也”,引申为技能、才艺,指精通、辅佐、成就某事的能力。儒家有“六艺”之说:一为礼、乐、射、御、书、数,一为《诗》《书》《礼》《易》《乐》《春秋》。“艺”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融技艺养成、修德进道等为一体,其创生与发展不仅在整体上奠基了中华民族循道笃实的人文品格,决定了中华文化天人合一的文化特质,更塑造了中华民族博施济众、革故鼎新的精神品质,成为中华文明艺境和合的精神境界。
循艺笃信辅成生意
天人关系为中国哲学的永恒话题。传统文化注重探究“天人之际”,古圣先贤为寻求天与人相接之处而追求不怠,其中,创造并推广“艺”的范式最为质朴、切己。《诗经》有:“贻我来牟,帝命率育,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赞美后稷能够承接自然天道,创造耕种的树“艺”,且无疆界区分,将此艺广播于万民,造福万民,其德光大澄明、克配彼天。古人对树艺的熏习,昭示了从无到有、踏实笃信的创生之德,彰显了圣人借助天道而订立人极、锻造生存秩序的精神气象。《论语》记载,南宫适问孔子,“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孔子赞赏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躬稼乃顺乎自然、订立生存秩序之大德,这种奠基文明范式、生存式样的境界,正是孔子所称赞的艺道。
源自耕种、耒耜、稼穑等自然树艺之“艺”,最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凝结为“博施济众”这个重要德行,成为中华伦理体系中处理天人关系的至高境界。《周易·系辞传》中有“天地之大德曰生”的表述,古人在游艺的过程中,观照天地生生之德,参赞、辅成万物化育。程颢言,“圣人奉天理物之道,在乎六府”,即圣人顺应天道参与万物的生长,且设立具体官职,制定相应的制度来安顿自然、各尽性命。宋代理学家喜观天地之“生意”,珍惜万物表现出来的勃勃生机,且辅助、成就此生生之德,助益生命的养成、生长及变化、更新。艺的精神境界,正包含着此种顺应自然之道而积极有为的天人观,蕴藏着儒家“泽及草木”“化及鸟兽”“顺物性命”等将天地万物纳入道德共同体的价值追求。
兴艺乐学游艺进德
中华文明的精神境界是合于道的境界。中国古人认为,技艺近乎道,强调“下学而上达”,即通过技艺的学习兴发、彰明万物之道,来启引、模塑与应然之道相和合的道德境界。诚如《礼记·学记》所载:“不兴其艺,不能乐学”,即当个人技艺在长期艰苦学习锻炼中达至游刃有余的程度,则意味着他已经超越了技艺的层面而达至合于道的境界。王阳明肯定通过诵诗、读书、弹琴、习射等技艺的熏修,可以调习内心达至于贴合道的境界,且明确提出“艺者,义也,理之所宜”的观点。程俊英则将游艺进德视为实学之所出,指出“士固有滞于艺而不闻道者,要未有不通于艺而遽高语道德者”。南朝经学家黄侃亦言,“人生处世,须道艺自辅,不得徒然而已也”,将通达技艺视为自然而然进德至道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