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只要存在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吹冲锋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压倒性胜利成果不断巩固发展。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败顽疾犹如病毒变异,“自调节”“自适应”功能强大,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仍然需要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隐性腐败的内涵剖析和主要形式
(一)隐性腐败的内涵剖析。所谓“隐性腐败”,就是隐蔽性更强、权力寻租手段水平更高,更难以查办的腐败行为。与显性腐败相同,隐性腐败本质上也是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所有腐败分子的主观心理也如出一辙,体现为“八心”。
(二)隐性腐败的主要形式。
“逃逸式”离职投机钻营,隐性腐败以权谋私。“逃逸式”离职是指以提前退休、辞职等方式妄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或者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任职、兼职,利用政商“旋转门”捞取好处,这种腐败形式隐形变异,危害更加持久。“逃逸式”离职腐败更难被发现和查处,其因有三。
披着合法经济交往的外衣,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从形式上看,此类隐性腐败往往以签订能够体现意思自洽的合同作掩护,看似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规范和市场经济交易规则,但其背后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就是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或者实际并不支付价款而获得远超正常经济交往的收益,本质上都是商人通过利益输送与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交朋友”,各明所欲、各取所需。表现之
腾挪转移式腐败大行其道,执纪调查困难加剧。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传统腐败案件中,行贿人和受贿人往往直接关联,顺藤摸瓜“链条式”调查取证比较容易。而隐性腐败往往会通过转移腐败交易的主体、“升级”收受钱财的手段和异化利益互换的形式对交易过程进行改造、掩饰。一种是“提线木偶”型腐败。如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彭尚松,利用亲属充当“白手套”,在工程承揽、房屋拆迁等方面伙同妻弟张文武大搞权钱交易,“幕后主使”拉项目,“台前木偶”做项目。另一种是“权权互换”型腐败。领导干部之间利用各自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审批、干部调整等方面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牟取私利,形成利益交换,而不直接掺杂经济往来。还有一种是“国外交易”型腐败。领导干部与请托人腐败交易的行为、结果不再局限于国内,而是拓展到国外,具体而言就是,领导干部在国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他人在国外与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完成利益输送,比如为领导干部支付子女留学费用、帮助领导干部进行海外投资等,以此逃避党纪法规的监管和查处。
二、深入思考,牢牢把握隐性腐败的突出特点和滋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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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党课:坚决打赢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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