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传统村落潜能为乡村振兴添动力
传统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景观,是我国农耕文明留下的宝贵遗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文化载体与文化资源,传统村落传承的独具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的传统文化,是当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之一,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动力源。因此,要从宣传势能、组织动能、文化潜能和技术赋能四个方面激发传统村落的潜能,使传统村落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重塑美丽乡村文化的丰富内核,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添动力。
增加宣传势能,让乡愁有“迹”可寻。据统计,全国共有8155个传统村落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是迄今为止世界范围内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聚落群。具有上千年历史延续的传统村落,既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形载体,更是“乡音无改鬓毛衰”的无形乡愁。因此,在对点多面广的传统村落进行保护与开发的过程中,还应发挥宣传势能,让乡愁有“迹”可寻,并实现全社会从静态、被动保护,到活态、主动传承留住传统文化的转变。首先,重视对在地村民的宣传。传统村落所在地的村民与传统村落的传承与保护息息相关,要注重传统村落文化的历史文脉和延续,不能简单地以开发为由将在地村民迁走,确保在地村民有话语权和参与权。可以通过进村入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协商议事会,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提升在地村民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和传承文化的重视。其次,加大对社会层面的宣传。社会群体、个人及相关机构等是共同维护传统村落文化的潜在力量,能为传统村落的开发与保护提供各种人力物力等资源支持。可以通过丰富宣传活动载体,大力开展“寻迹乡愁”“传承文化”和培育“乡风文明”等活动,全力提升全社会对传统村落文化的情感认同、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
提升组织动能,让传统村落“活”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搞乡村振兴,不是说都大拆大建,而是要把这些别具风格的传统村落改造好”,即要“活化保护利用”点多面广的传统村落,让传统村落文化在“见人、见物、见生活”中得以传承保护与开发。因此,要通过发挥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形成凝聚各方力量参与的组织动能。首先,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动员力,充分发动农村党员、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员的先进性,实施“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引领、党小组为基础、党员家庭户为活动单元的“红色三加一”传承保护构架。如通过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功能,创设了党员“触手可及、伸手可做”的特色“微岗位”,让“每一个古祠堂、古桥古亭、古街、古巷及古井、古林”都有党员维护的身影,激发起党员保护传统村落文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其次,发挥党组织的群众凝聚力,将传统村落的传承保护与开发等工作与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相融合,提升村民参与传承保护意识的同时,改善村民生活,并为其增收。此外,可通过探索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互融共促新路径,形成“村落保护+文旅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摸索路径。一方面,完善交通、民宿及文旅配套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在地村民的基础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打造集参观、研学、旅游、实景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化“活”乡村,让党建资源融入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项目中,高效赋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