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按照县纪委办公室印发的《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市乡村振兴局印发的《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整治全县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现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四次全会、县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围绕“三个年”活动等中心工作,以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为重点,结合2024年全县乡村振兴"XX ”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治内容
(一)着力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 要求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不断完善责任清单落实等制度,指导各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实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镇办、各参与单位)
2.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标国家相关政策,及时跟进做好优化调整,不断加强政策供给。(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
3.常态化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坚持落实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激励保障,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在状态。(牵头单位:县驻村办,落实单位:各镇办)
4.不断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坚持较真碰硬,将落实 “四个不摘”要求作为2024年度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和督查督导重点。(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镇办、各参与单位)
(二)着力整治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中排查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等问题。
1.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聚焦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强化动态监测,及时识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要求明确帮扶措施,确保稳定消除致贫返贫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2.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指导镇村基层网格员对农户进行常态化排查,组织“四支队伍”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遍访,明确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做到应纳尽纳,监测户“一户一策”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双随机” 抽查核查,督促工作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3.加强部门筛查预警,充分利用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加强与民政、教育、人社、医疗保障等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定期核查、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和系统数据。(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 4.协调有关部门,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5.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
升行动,进一步加大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坚持开发式帮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深度嵌入产业链条;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实现稳定增收。(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6.会同人社等部门,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创办社区工厂(帮扶车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三)着力整治项目资金底数不清、帮扶产业项目分红不发滞发、土地流转费用兑付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严肃查处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1.在现有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谋划、项目入库、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提升资金项目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2.统筹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强衔接资金监管,紧盯资金支出进度,除达到考核要求外,4月、
6月和9月分别不低于30%、50%和75%。(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3.针对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以及工程项目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分红不发滞发、土地流转费用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排查资金项目中违规违纪问题。(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落实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镇办)
4.会同发改局、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易地搬迁社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统筹考虑社区规模、人口结构,加快水、电、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配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搬迁人口发展特色种养产业,鼓励吸引各类企业到易地搬迁社区投资兴业,积极组织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落实单位:相关镇办)
(四)着力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存在的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1.围绕“人、卡、项目、资金”四个方面,协同相关部门,全面核查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2.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3.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五)着力整治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职不到位、服务态度不端正等问题。
1.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结果不真实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2.强化干部培训力度,提升综合能力素养,防止出现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盲目决策等政绩观错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3.强化“公仆”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格队伍管理,着力纠治对待群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颐指气使等服务态度不端正以及驻村工作队工作不细不实、方式方法简单、队员走读、擅离职守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
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从2024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为常态化。主要步骤为:(一)动员部署。按照“三个一”(研究制定一个工作方案,组建一个推进专班,召开一次安排部署会)的推进机制,对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开局良好。(XX月底前完成)
(二)自查自纠。围绕专项整治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风” “腐”易发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找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督导检查。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等整治内容,全年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帮工作,坚持督查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把督帮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通过实地督导、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11 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严查典型案件。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对重点问题线索盯住抓、持续抓,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五)建立长效机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个不摘”要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推进机制。
六)总结报告工作。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12月底前完成)
、组织保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开展“三个年”等中心工作的有效抓手,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的标准要求,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
(二)夯实工作责任。要成立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抓,对标任务事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克服不严谨、走过程、搞形式的倾向,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主动同县纪委监委监督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加强信息共享、情况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合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实行 “月报告”工作制度,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报县乡村振兴局邮箱,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3月24日前予以上报。
联系电话:XXX
举报监督邮箱:XXX
2024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4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x次全会、省委XX 届x次全会、XX届省纪委x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 “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 “指定”检涮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 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开展自查。
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药监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着力解决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
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 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互认工作推进较好的医疗机构,可给予一定政策激励或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或约谈,对于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实验室质控管理,提高室间质评参评率及通过率,为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格按照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过用药监涮、专项督查等,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内专项自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处方点评, 定期组织对抗菌
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
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整治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执业行为
1.整治重点:一是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泌尿、生殖(不孕不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
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
务局
落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五)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2.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整治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动惩处,聚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收治住院患者的卫生院、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等医保新政,围绕虚假计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参与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六)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
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等形式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县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落实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从2024年XX月份开始,至XX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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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4篇)2024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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