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江广平:
以法治力量提振信心推动发展1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马怀德:
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立法3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主席胡文容:
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试验田作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4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兴海:
加强对新兴产业的法治保障5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副主席何秉群:
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6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主席蒋颖:
持续完善外商投资法治化营商环境7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
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纷机制8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连祥:
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制度守底线强信心的作用9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总商会副会长于本宏:
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评估机制10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李汉宇: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11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1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军16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十四届全国政协第十六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材料汇编
(人民政协报,2024年4月3日)
政协委员发言
以法治力量提振信心推动发展
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江广平
为筹办好此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周强副主席率队于1月下旬赴北京开展实地调研,社法委同时委托上海、辽宁开展协同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 加强统筹谋划,创新体制机制。我国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涉企执法更加规范,司法保护更加有力,为激发活力、提振信心注入强大法治动力。
调研也发现,近年来从相关部门到地方出台的政策多、文件多,但与企业的诉求仍然存在“两张皮”问题。
委员们认为,在经济回升向好、提振增长信心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既是当务之急,也需要久久为功。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
健全法律体系。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基础制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积极吸纳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鼓励地方加强制度创新,以高质量立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石。
提升执法效能。完善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良性互动的制度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规范文明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司法保障。落实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严格落实平等保护、疑罪从无等司法政策和原则,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纠纷解决渠道,以严格公正司法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坚持诚信守法。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大政务失信惩戒力度,强化涉企法律服务,加强企业合规指引,增强企业法治意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制度,以全民尊法守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马怀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以来,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不断深入,该条例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此,建议尽快修订条例,并推动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法。
重点规范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和重大行政决策,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规定:“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这些内容都是以文件形式出台的,缺乏制度刚性和法律效力。建议将这些政策要求补充到条例中,规范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和重大行政决策,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把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全国29个省(市、区)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实践中探索形成了行政执法、行政检查、政务服务等方面一批有益经验。建议将成熟经验用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切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同时,可参考世界银行最新宜商环境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打造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家有稳定的预期,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稳定预期,弘扬企业家精神,安全是基本保障。”为此,条例应当重点规定法治保障内容。建议在总结条例实施基础上, 适时推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法,提升立法层级,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试验田作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主席胡文容
率先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交给上海的重要任务。上海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连续出台7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今年,市委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邀请各类企业包括外企负责人参加,市委主要领导要求把法治化作为基础保障,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强化立法引领作用。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等地方性法规,深化政府采购、知识产权、商事仲裁、破产保护等领域改革创新。
强化监督执法提质。树立整体政府理念,推进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领域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法治服务供给。开发“上海城市法规全书”应用系统,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制定重点企业“服务包”机制,建设“国际服务门户”,集成各类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同时,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全国率先推进“数字法院”建设,首创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纷机制。
调研发现,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度供给还有不足,创新激励机制尚有短板,创新成果固化不够,地方探索创新还需要中央层面的更大支持。为此,建议:
围绕数字经济发展、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推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监督管理等标准制定,开展制度创新和压力测试,形成一批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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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13篇)十四届全国政协第十六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材料汇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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