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财政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8日至12月18日,对xx市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巡察。2022年1月28日,中xx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xx市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的通知(xx〔2022〕x号)明确,共发现市财政局2个方面4个具体问题。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月8日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现就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委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具体行动。抓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交办,是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责任担当,是落实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精准聚焦反馈意见和存在问题,对标对表,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上报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严从快、抓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以“xx之干”的拼劲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对标对表,深入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涉粮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认识有差距。
具体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没有进行系统深入的学习。如:市财政局党组未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学习,存在巡察组进驻后补虚假学习记录应付巡察的情况。
整改措施:提高站位,强化学习,增强粮食安全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粮食流通、粮食储备及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和贯彻落实纳入财政局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班子和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第一议题。2月下旬组织学习“新时代国家粮食安全观亟待确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3月初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内容摘要”。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1年11月15日党员大会组织学习《汲取涉粮案件教训》;2021年11月25日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保险护航安心种粮(政策解读)》;2021年12月10日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2022年2月8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2年2月17日财政局班子专题学习研究粮食安全问题;2022年2月23日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
2.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不到位。
具体问题:对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局意识不强,未深入研究粮食安全工作,分析粮食工作对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积极作用。如:市财政局仅在班子会议中传达过部分与资金有关的文件精神,对涉粮资金安排、使用和监管乏力。
整改措施:一是在2月底前研究并提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粮食资金补助和仓储工程款项清算计划,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后筹集资金清算。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22年3月30日前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2年2月8日,市财政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委涉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就涉及的资金等问题进行研究。
二是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