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2月28日至4月28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以下简称中央巡视组)对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或公司)进行了巡视。6月11日,中央巡视组向武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决心
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武钢党委组织召开5次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反思武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狠抓巡视问题整改,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为紧迫。一致感到,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武钢实际;武钢不仅存在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共性问题,而且也存在个性问题,尤其在选人用人、管理决策、利益输送、作风建设等方面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问题十分严重,其根源就是公司党委管党治党责任缺失,从严治党落实不力,领导班子没有在民主决策、严格管理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两个责任”落实失之于软、失之于散、失之于宽;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将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涣散职工队伍,影响企业改革发展。一致表示,要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主动认账、坚决纠正,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一项一项抓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好传统好作风得到弘扬、事业得到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武钢党委成立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国强任组长,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党委认真履行职责,整改期间先后召开5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和责任追究问题,狠抓督促落实。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先后召开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大会、警示教育大会,并通过自有媒体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对7家整改任务重、未按计划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专门进行了约谈,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
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武钢党委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武钢落实中央第十三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了5个方面108个整改事项和225条整改措施。组建5个专项工作整改小组,均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按照“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厘清责任、建章立制”4个步骤明确了整改目标、完成形式和整改时限。围绕巡视整改重点,组织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等6个专项治理活动。各单位(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管党治党责任缺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武钢党委认为,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反映出公司党委一班人对“两个责任”的内涵及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理解还不透彻,对推动建立完善“两个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思路、措施及力度还很不够,自身也没有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同时,反映出公司纪检系统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勇气不够、力度不大,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偏轻偏软,这与中央要求严重不符。为此,武钢党委、纪委按照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整改“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等问题。
1.关于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作用越来越弱化、淡化的问题
2012年11月-2015年1月,武钢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人事任免7次;2012年1月-2014年9月,公司党委基本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仅有3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政联席会其中一项议题进行了研究。上述问题,表面上看只是会议形式发生了变化,实质上是改变了集体决策的机制和流程;表面上看也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质上是没有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这说明武钢没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客观上削弱、淡化了党委的领导作用。对此,武钢党委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是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2015年5月,武钢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突出党委政治核心地位,明确了企业党建、干部人事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议事内容。自中央专项巡视武钢以来,公司不再通过党政联席会研究干部人事任免。2015年3-7月,武钢干部人事任免工作均通过党委常委会研究,共计6次。2015年6月,取消党政联席会,切实纠正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的做法。
二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视期间,武钢恢复了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公司党委多次集中学习,认真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巡视以来,武钢召开的13次党委常委会中,有8次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中,整改期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
三是加强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武钢党委围绕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着眼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主导作用,从规范选拔任用、从严监督管理、抓好责任追究入手,持续开展治理工作。治理工作立足于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做到责任追究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巡视以来共对50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制定出台选人用人制度5个,即将出台5个。
2.关于在“两个责任”落实上,失之于软、失之于散、失之于宽,逐级衰减的问题
一是认真整改公司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针对公司层面制度体系不健全,自查自纠不到位,抓而不紧、处理偏软的现象,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中央精神,先后召开了党委书记会、警示教育大会等,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弘扬武钢一次创业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在密切联系群众、带领职工应对危机以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具体问题整改上,切实发挥示范作用。注重从制度层面完善“两个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从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等三个方面,规范责任主体,厘清责任事项。年底前,还将修订《武钢基层党委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重点是规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考评方式、权重等,推动主体责任清单有效落实。
二是认真整改公司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2015年2月,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整改期间,武钢纪委召开了传达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会、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组织基层单位纪委书记深刻领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新任命了5名基层纪委书记,确保各直属单位按规定配备纪委书记,实现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纪委书记聚焦主业主责提供了保障。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巡视以来,武钢纪委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20名二级单位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否决了3家单位7名责任人的党风责任制兑现,全公司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284人次。
三是针对责任逐级衰减的问题,武钢党委强化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检查问责。整改期间组织全公司自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基层单位对自查出的324个问题点,制定整改措施580项,现已完成558项(剩余22项属于长期推进工作)。在自查基础上,公司党委再次进行全覆盖式检查,查出问题点89个,下发整改督办单37份。下一步,将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普遍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促。制定总部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规范履职履责行为,第一批权责清单拟于年底前公示。
3.关于对收到的举报件多以约谈、本人作出说明或转给下一级单位核实的方式进行办理,对出现问题追责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为被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说情“捞人”的问题
一是在全公司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下发《关于规范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央纪委确定的5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对各单位2014年1月-2015年7月期间受理的信访件进行线索拆分及梳理,共收到信访举报件542件,其中立案44件、初核378件、函询约谈14件、了结96件、暂存10件。同时,按照30%比例,抽查了巡视期间转交基层单位的152封信访件调查核实情况,对其中13件办理程序、处理方式不当的进行了纠正。
二是严格落实函询、约谈制度。武钢纪委对2012-2014年所办信访件情况进行清理时,发现以函询约谈方式处置的信访件,均未进行复核,造成有些问题线索调查不深入,部分线索流失。巡视整改期间,武钢纪委通过比对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历年来已调查核实的线索、组织部门提供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对2015年函询、约谈情况100%进行了复核,暂未发现不如实回答涉及问题的情况。同时,对未发现问题的函询、约谈对象,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上对问题进行报告说明。
三是认真开展线索调查核实工作。2015年1-7月,武钢纪委共收到信访件844件,其中中央巡视组移交447件。整改期间,公司纪委重点对巡视组移交信访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共梳理出问题线索773条。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60余人,组成12个问题线索调查小组,认真做好线索调查核实工作。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安排各基层纪委承担相应的核实工作。截至8月10日,梳理出的773条线索中,已办理问题线索400条,占全部线索的52%。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28人,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7人。在此基础上,公司纪委督促各单位(部门)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先后有9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及时移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涉嫌违法案件。针对为被司法机关审查人员说情“捞人”问题,武钢纪委进行了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纪检系统的公信力,对从严治党、从严治企造成了负面影响,必须切实加以整改。巡视以来,公司纪委先后查实了运输部4名职工在业务工作中违规收受供应商好处费,原矿业公司设备工程部部长朱激扬、生产管理部科员唐方加、程潮铁矿交运车间原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张泽、金山店铁矿检修车间原党支部书记毛小红等4人涉嫌受贿问题,已依法依规将上述8人移交检察院作进一步调查。同时,积极配合检察院做好对孙文东、景宏杰、毕海龙等人的调查、取证工作。
(二)选人用人不讲规矩,“带病提拔”,影响恶劣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认真自查和梳理分析,武钢党委认为,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完全契合公司实际。公司层面和基层单位在选人用人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个别领导在选人用人问题上搞团团伙伙、任人唯亲,以及“带病提拔”等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充分反映了武钢党委在选人用人方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的认识不够深刻,武钢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好,没有真正做到严以用权、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对基层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特别是对基层单位“一把手”的选人用人权监督约束不力,制度的笼子扎得不紧,造成权责不对等、用权不规范。
1.关于选人用人不讲规矩,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2012年11月-2015年1月,武钢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人事工作,这严重削弱了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此外,2010年5月以来,公司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实行任前备案管理,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的任免权主要集中在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公司领导的手中,这为“个人说了算”创造了空间,提供了条件。
一是规范审议人事任免的会议形式。巡视期间,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审议人事任免事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开展整改,规定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必须召开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总经理依法使用干部的有机结合。2015年3月份以来,公司有关人事调整方案均提交公司党委常委会审议。
二是加大违规选人用人查处力度。巡视期间,成立5个检查组对32家基层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点12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如:建工集团“违规设置岗位职务、执行撤职领导人员薪酬制度不严”问题,对3名违规任职人员予以免职处理,对建工集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人员等5人予以经济责任制考核;工技集团“违反公开招聘规定选人用人”问题,对工技集团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人员等3人予以经济责任制考核。针对基层单位违规选人用人的情况,2015年5-7月,先后两次举办提高基层单位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培训班,着力增强制度意识、规矩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公司选人用人制度。针对信访举报领导人员到龄退岗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2015年4-7月,先后下发12名任前备案和任后备案领导人员到龄退岗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到龄退岗,目前已全部完成。今年6月,又对5名公司直接管理领导人员予以到龄退岗。近期,我们还将针对其他到龄的领导人员,提出调整建议,及时退出领导岗位。针对业务管理层人员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8月,制定下发了《武钢业务管理层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规范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程序;明确破格提拔的情形、程序;细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工作流程;完善试用期、任职回避、任职公示等。
2.关于个别领导人员在用人问题上搞团团伙伙,任人唯亲,存在个人说了算现象的问题
2014年,中组部对武钢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测评结果显示,武钢在“领导干部用人上个人说了算”方面,测评结果达到31.97%。同时,在收到的职工群众举报信件中,也有反映个别单位在选人用人上搞“团团伙伙”,任人唯亲的信件。对此,武钢进行了认真调查并推进整改。
一是专项督查“团团伙伙、任人唯亲”反映。针对巡视反馈“2009年2月,审计发现孙文东的严重问题后,仍将其调到鄂钢公司担任总经理,并推荐为湖北省人大代表”的线索,组织专班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公司党委在孙文东任职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对孙文东调整担任鄂钢总经理、推荐为湖北省人大代表负有推荐人选失察失误责任、监管不力责任。此外,对孙文东任国贸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先后将自己在烧结厂任职时的老部下毕海龙等多人调入国贸总公司,大搞“团团伙伙”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组织人事部门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据此,武钢党委对时任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委负责人等3名领导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针对其他举报反映“团团伙伙”的情况,公司也进行重点调查、严肃追责。如,对一次性提拔16名主任助理的大冶铁矿党委书记、矿长分别给予行政警告、通报批评处理并进行了经济责任制考核;对物流公司、运输部涉嫌“任人唯亲”情况进行了调查。巡视期间,给予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10人经济责任制考核。整改期间,又对2人进行了追加处理,1人退出领导岗位,1人诫勉处理。
二是针对巡视组提出的“用人上存在个人说了算现象”问题,全面清理分析2014年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结果,重点对2014年度选人用人评价反映“用人上存在个人说了算”比例超过10%的5家单位下发了整改任务单,5家单位均已作出说明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同时,对比例超过20%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三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2015年4月30日,制定下发了《武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建立了拟提拔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制度、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选拔任用党风廉政签字背书制度;完善领导人员提拔任职公示制度,扩大公示范围和内容;规范审议人事任免的会议形式。7月2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领导人员分层分类管理的意见》,按照下管一级领导班子和加强总部机关领导人员管理的原则,重新调整了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一步打破干部管理条块化、战线化,切实防止在用人上搞任人唯亲、体内循环,也为畅通领导人员交流扫清体制障碍,推动领导人员在全公司轮岗交流。
四是制定选人用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反复讨论修订,2015年7月底已形成了选人用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拟于9月底下发。对调整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沟通、报告核实、廉政背书、会议决定、任职公示等各个选人用人环节,细化和规范党委书记、行政负责人、党委委员及组织人事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做到合理分权、监督用权、集体行权,特别是监督约束“一把手”选人用人权,切实防止个人说了算,搞“团团伙伙”。如:在动议环节,武钢集团由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纪委书记组成三人小组,基层单位由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组成三人小组对动议方案进行酝酿,并探索推行差额考察方式。
3.关于部分干部“带病提拔”,影响恶劣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部分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武钢进行了认真反思和倒查,对少数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失察失误、程序缺失和执行制度不严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是对巡视组反馈的5名“带病提拔”领导人员进行专项督查。组织专班对魏松波、方盛华、石生德、姜良明、陈运轩5人提拔任免过程进行倒查,重点对推荐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会议决定、任职公示等关键环节进行调查。经调查,在提拔魏松波等5人过程中存在选人用人失察失误,个别人员提拔还存在“程序缺失和执行制度不严”问题。当时,根据《武钢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给予4名领导人员诫勉处理,1名领导人员降职,1名领导人员免职退岗,并对6名领导人员给予经济责任制考核。整改期间,公司按照更加从严管理的标准,又对1名时任责任领导予以追责,进行了诫勉谈话。
此外,在整改期间组织相关单位全面清理并倒查了2012年以来公司受到刑事追究的10名科级及以上人员的选拔任用过程,其中3人确定为“带病提拔”,已责成二级单位党委对2人给予党纪处分,并对9人给予经济责任制考核。
二是开展重点岗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工作。2015年2-7月,对新提拔领导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行“凡提必核”制度,对新提拔的8名处级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均报送中组部干部监督局进行核查,其中4人因存在漏报情况,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并补充填报。同时,还重点抽查了61名重要岗位领导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比例超过公司领导人员总数的10%。针对核查结果不一致的44人,已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并补充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