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铝业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10月18日,中央巡视组向中铝公司党组正式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接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中铝公司党组迅速召开公司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专项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领导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彰显了党中央狠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的坚强意志。公司党组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事关中铝公司改革的成功、发展的未来、稳定的大局,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不整改就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真正通过整改,解决好企业内部长期存在的顽疾,让中央放心,员工满意。
公司党组迅速成立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党组书记葛红林任组长,纪检组组长赵钊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
(二)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责任落实
中铝公司党组及时组织研究制定了《中国铝业公司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按照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将10个整改目标细化为30个子项,其中近期任务19项,长期任务11项,每一个子项都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确定整改时间进度,按照时间要求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公司党组要求整改工作做到“四个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损失不追回不放过、整改不见效不放过。明确提出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牵头领导的责任。围绕巡视整改目标,公司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30余次,领导小组会7次,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编发整改情况通报,督促各牵头部门对口抓好下属单位整改落实,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三)深化专项整改,加强制度建设
公司党组在落实整改阶段,深入研究和开展了人事、营销、财务、工程建设等四大领域专项治理,提出了专项治理的基本原则、重点问题、整改步骤及有关要求,分别由4名党组成员牵头抓、具体抓,在公司警示教育会上通报整改情况。人事领域重点针对管党治党不力、选人用人制度刚性不足和执行不力、不讲规矩、违反程序选任领导人员等方面,纠正问题,规范制度;营销领域重点加强信用管理,清理中间商、提高直供率,建立供应商、销售商信息公开平台,推进营销领域廉洁建设;财务领域重点治理违规担保、违规借贷等问题,通过解除担保、追偿资金、收回实物资产等降低潜在风险;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对所属116个项目部开展专项大督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截至2015年12月18日,所有近期整改目标已经全部完成。四大领域通过落实专项整改,建立和完善了29个重要制度。长期整改任务正在按照责任不变、措施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狠抓落实,并将长期坚持下去。
二、不折不扣地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力,党风企风堪忧方面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中铝公司领导班子带头不讲规矩,存在着管党治党不严、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和亲属“靠山吃山”问题;中铝党组党章党规意识不强,党管企业落实不力,中铝党组研究配备下属企业重要领导时,往往把党委书记作为配角;下属企业长期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兼职普遍,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中铝纪检组没有把纪律挺在前沿,对于违纪违法案件迟迟不处理或处理偏轻偏软,导致企业正气不张。
公司党组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近年来,企业内部出现了不少不讲党的纪律,不讲党的规矩的人和事,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反映了党组从严治党不力,重视企业党的建设不够的问题。主要是党组对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认识不全面、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到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作用淡化、主体责任虚化、监督管理缺位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公司党组成员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党的领导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首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纪检组必须深化“三转”,从严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以实际行动坚决把纪律挺在前沿。
1.关于领导班子带头不讲规矩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公司党组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查摆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不一致的问题,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四次专题学习研讨中,党组成员进行了深入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努力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公司下发《关于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督导各单位开展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抓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组织“四个排查”,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下属企业和总部各部门共查找出不严不实问题735个,出台配套整改措施1124条。
二是严肃查处个人事项申报不实的问题。下发《中国铝业公司所属实体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对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及比对结果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组成员首先带头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如实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对瞒报、漏报等问题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巡视进驻以来,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和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抽查430人,有232人存在未如实报告事项情况,经核实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分别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分情况给予半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延长试用期半年的处理。对涉嫌亲属经商办企业的18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是严肃查办“靠山吃山”经商办企业问题。公司处以上领导人员填报了“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有关事项报告”。有55人存在本人或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经过核实,14人未主动申报,给予党政纪处分或就地免职的组织处理,14人正在核查。贵阳院、中色科技等单位领导人员违规持股,公司已经给予主要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责令整改退出。为巩固和深化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成果,公司建立了“领导亲属经商办企业”黑名单,再次强调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禁止各级领导人员以职务便利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凡违反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一经核实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党的建设。公司党组积极带头落实《中共中国铝业公司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会议,做到定期学、及时学、专题学,在党组会议上专门研究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重点,认真落实《关于中国铝业公司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公司党组召开10多次专题会,专题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指导各企业围绕以上内容,召开100余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进一步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管干部的方法和途径。规定不得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今后发现类似问题严肃问责。公司在“十三五”规划编制中,专章明确党建方面的专项规划和改革方案,认真落实好党管企业的要求。
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努力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明确规定各下属企业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
二是坚决纠正党委书记做配角的问题,落实专职纪委书记选派工作。截至2015年12月18日,公司党组重新为7家企业选派了党委书记(或主持党委工作的副书记),已调整优化了28个所属单位领导班子,针对部分单位党委班子功能不全、作用发挥不力等问题,增设3名专职党委书记,提拔交流5名党委书记。公司推行“董事长、总经理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的班子配备模式。根据工作需要,对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规模较大企业,设立专职党委副书记从事党建工作。除了规模较小的6家企业外,要求设立党委的其他39家企业全部配备专职纪委书记,专职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其他工作,目前27家纪委书记已经配备到位,并对6名纪委书记进行了交流调整。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落实好“两个责任”,公司党组对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考核标准、考核评价细则和问责追责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将思想政治、党建制度、选人用人等重点工作作为长期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公司制定了《中铝公司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还将制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实施细则》、《纪委书记履职办法》,对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履行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3.关于党的纪律松弛问题
一是公司党组挺纪在前,在巡视组进驻之初,迅速对中铝股份原副总裁、中铝国贸原总经理李东光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处置,作出开除李东光党籍处理决定。对中铝国贸有关人员顶风违纪、参与赌博等问题,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公司党组从云铜集团腐败窝案中吸取深刻教训,督促云铜集团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措施的落实。云铜集团党委通过组织开展“11·28”等案件余毒大讨论活动,并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彻底肃清“11·28”等案件余毒,铲除“老大文化”土壤,厘清认识、正本清源。2015年,通过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公司已给予276人党纪政纪处分,给予292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移送和正在移送司法机关33人,已追缴违纪违规款项800余万元。
二是分类处置、及时查办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在中央巡视组的有力督导下,公司把纪律挺在前面,分类梳理处置了十八大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800余件和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238件。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安排党组纪检组、纪检监察部自办或指派28个调查组、下属企业纪委和有关部门办理。公司党组纪检组全面落实“三转”要求,建立了审理处、区域监督中心,增加了人员编制,切实加强对线索核查和案件调查、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核查巡视移交线索,完善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巡视期间,党组纪检组共召开线索和案情分析会80余次,及时分析和研究部署案件查办工作,对已查实的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提出处置意见,提交党组会做出处理决定,确保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持续做到每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面提升公司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依法经营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公司党组组织召开7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以视频形式组织各单位处以上人员参加会议。先后集中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以及涉嫌违法犯罪等类型案件155个。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讲违纪事实、讲问题定性、讲量纪情节、讲处理结果,以公司查出案件为范例,为各企业处理同类问题提供参照,树立标杆,努力达到统一尺度、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效果。每次会议,除了通报最新查办的典型案件之外,根据工作进程和面临的重要问题,党组书记葛红林均代表党组作主题讲话和具体部署,彰显公司党组坚决将纪律挺在前面,毫不动摇铁腕治理党风党纪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心。通过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明纪,让警钟长鸣,有效唤醒了干部员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达到了悬利剑、明底线、扎笼子、提素质、促发展的目的,提高了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力地助推了公司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心工作。
(二)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反馈意见指出:中铝公司存在领导人员公款旅游高消费、超标准接待、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领导人员违规享受补贴等“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接到巡视反馈意见之后,公司党组进一步得到警醒,充分认识到在中铝公司内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在某些方面非常突出和严重,有些已经发现,作了处理,有些露出了端倪,表现方式更加隐蔽。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抓小抓常,必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寸步不让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必须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自查整改。中铝公司党组自查纠正了33个所属企业和182名领导人员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中铝部分领导违规享受补贴”问题,公司立即开展整改工作,问题款项已全额退回公司账户。
二是严肃查办违规违纪人员。在巡视组直接督办和指导下,公司党组快查快办了下属相关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截至2015年12月18日,公司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其他处理35人,收缴礼金20.9万元。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公司下发《关于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六大纪律”的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公务用车使用”“办公用房超标”“超标准接待”“个人持有因私护照”等专项自查自纠治理工作。为防止“四风”反弹,公司抓住重要节假日,下文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公开处理曝光,有效地遏制了“四风”。针对巡视提出的“总部差旅住宿费等管理费用转嫁企业承担”问题,已制定下发《中国铝业公司公务接待八项规定》《中国铝业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司总部和有关板块事业部本部人员差旅住宿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10月起,到下属企业出差人员,住宿费用由总部及板块承担。公司总部相继建立了《中国铝业公司总部员工加班用餐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铝业公司总部员工有关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正在建立《中国铝业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坚决筑牢制度的笼子,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讲规矩、问题突出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