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光大集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中国光大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光大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光大集团党委的主体责任
(一)迅速传达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有关指示要求,对照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逐句逐条认真分析,深刻反思,以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集团党委认为,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符合实际,反映出集团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刻,落实不得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特别是基层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险管控不严发生的风险案例,教训十分深刻。通过认真学习和对照反思,集团党委书记唐双宁同志强调,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把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落到实处;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落到实处;必须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出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集团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同志担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集团党委委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集团党委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确定了4个方面17项工作任务98项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中国光大集团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集团各企业按照集团党委部署,成立了相应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际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进一步梳理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巡视整改期间,唐双宁同志先后召开了6次党委会,3次专题汇报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
(三)立查立行立改,形成长效机制。巡视组进驻之前,按照唐双宁同志“巡在前,改在前”要求,首次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廉政约谈和案件风险排查两个专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巡视过程中,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了“明公私、强纪律”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去年11月30日,组织召开了5000余人参加的全系统党员领导人员警示教育大会,为后续的整改工作强化了思想认识基础。3月21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严守党的纪律”这一主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强化责任担当,提出整改措施。接受巡视和开展巡视整改以来,集团党委始终高度重视长效机制建设,结合企业实际,对从严治党措施,选人用人制度、风险管控流程等作了进一步检查、梳理和完善,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廉政监督内容,扎紧制度的“笼子”。对交转的反映问题线索信件进行认真核查,坚持举一反三、立查立行立改。
(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改革发展。集团党委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研讨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觉悟和责任意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制定实施“两学一做”工作意见,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自觉树立共产党员的合格形象。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强调“四抓四看”,突出“四个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正风守纪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把巡视整改与推动一流金融控股集团建设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2015年底,集团资产规模已达3.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8%;股东权益达到3177亿元,较年初增长28%;实现利润总额530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净利润400亿元,同比增长22%,与八年前改革重组之初比较,现在光大的资产是当年的5.6倍,利润由过去累计亏损变为年盈利500多亿,权益由过去资不抵债增长到3000多亿,成为在同业拥有一批龙头企业、亮点品牌的全牌照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成功进入世界500强行列,充分显示了两手抓、两促进的丰硕成果。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两个月以来,集团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全力以赴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集团98项巡视整改措施已经完成92项,剩余6项正在按照计划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针对“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不够;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宽松软;班子成员履责意识不强,对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不够,要求不严,管党治党力度层层衰减;基层单位、业务一线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党员教育不及时”的问题,集团党委强化责任抓整改,一项一项推进,一件一件落实。
一是大力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掌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特点新规律,切实把“严”字落实到党建工作各项具体环节中。制定2016年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把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六大纪律”作为重点;制定学习贯彻中央“两学一做”安排意见,把《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教育课程,使党的纪律印刻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认真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2月16日集团党委书记唐双宁同志讲了题为“结合光大实际,抓好‘特色党建’”的专题党课,并就做好集团党建工作提出七个方面要求。2月17日在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唐双宁同志作了题为《结合光大实际,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的讲话,明确要求集团各级党委和纪委一定要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集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集团系统落到实处。
二是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把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强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增强党的纪律观念,贯彻民主集中制和组织原则,深入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严格化;集团党委制定了《中国光大集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集团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筹备召开集团系统党建工作会议,总结集团党建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对各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研究制定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积极开展党建调研(检查)工作,深入业务一线党组织,发现处理问题,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工作压力逐级递减的现象。
三是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认真执行《中国光大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将集团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具体事项,形成责任清单,使落实“两个责任”更加具有操作性;研究起草了《中国光大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价办法》,通过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修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6年集团系统共计签订责任书4300份,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机制,要求集团系统各级党委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纪律再教育,勉励他们放下包袱、努力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动力,实现执纪效果的最大化。唐双宁同志亲自同部分被处分的党员干部谈话,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积极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轻装上阵,努力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坚持集团“两会”制度,即每年召开年度工作会和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草了集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意见”,对集团系统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总部机关党委推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系统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意见,在全集团进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试点。按照“述职述党建,考核考党建,评议评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开展党内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企业党委书记向集团党委述职,党支部(总支)书记向上级党委述职;研究进一步完善企业纪委书记向集团纪委述职工作制度,加强对下级党委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了内部巡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立巡视组长、副组长人才库。
五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委委员抓党支部建设责任制、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基础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制度,编印《集团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促进集团各级党组织规范、有效地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15年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三严三实”组织生活会,以上率下,发挥了示范作用;加强党建工作的督促考核,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请示报告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8个基层单位班子成员中无一名党员的问题,上一级党委一方面积极做好对业务骨干向党组织靠拢的培养教育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干部交流,在班子中补充党员领导干部力量。目前,8个基层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普遍存在‘三转’不到位、查处不力、执纪不严;集团纪委人员力量不足,业务生疏,能力不强;有的基层企业纪检部门形同虚设,对群众反映问题不核查、不了解”的问题,集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抓紧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三转”工作。年初召开了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突出了落实监督责任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了《光大集团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中央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使纪检监察工作主业更加聚焦,定位更加准确,作风更加过硬;进一步梳理了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人员队伍的基本情况,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缺位、错位和越位问题,对业务资产规模较大、企业员工数量较多、经营区域分散分支机构较多的单位,实现纪委书记专职化。目前,集团党委已对光大银行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某直属企业纪委书记兼任下属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某二级企业纪委书记空缺的问题,结合所属公司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将于今年上半年整改到位。
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努力在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上下功夫。2015年,集团系统共计问责2504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2人次,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1832人次。中央专项巡视以来,集团系统共计问责1882人次,其中党纪处分60人次,政纪处分218人次,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763人次,经济处罚841人次。光大集团纪委分两次通报了系统内十七起违纪违规问题和违法案件,涉及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46人次。其中集团纪委对5名集团管理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切实做到有责必究、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作用。另外,在认真办理巡视组交转的问题线索同时主动作为,重点对一件实名举报某下属企业中层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案件。
三是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举报管理、问题线索核查、案件立案审理等工作制度和流程。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规范处置、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光大集团案件报告制度》,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拓宽线索来源,加强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和管理工作,注重通过审计、巡视、信访举报和专项检查发现案件线索;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认真梳理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中涉及“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核查不属实的人和事,进行了分类,抓早抓小,及时咬耳扯袖或予以澄清。
四是加强纪检组织队伍建设。加强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力量。增加集团纪委及监察巡视部门编制,比巡视前增加了3人,建立了集团系统纪律审查工作人才库,充实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各企业原则上独立设置纪检监察部门,未设立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要配置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目前集团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数已经比巡视前增加27人;集团纪委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启动了相关专业人才选配工作,继续加大纪检监察人员的引进力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使用、培养、发展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结合《党章》、《准则》和《条例》,对集团系统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分期分批集中轮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对基层企业纪委、纪检监察干部主业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充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施诫勉谈话直至调离岗位;坚决防止“灯下黑”,中央巡视以来,已对2名违纪违规、履责不力的纪检干部给予了党纪从重加重处分。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方面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针对巡视反馈意见,集团党委即知即改,在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在集团系统范围内梳理、重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的规章制度150项,抓紧建立、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巡视整改期间,制定印发了《中国光大集团负责人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业务支出“三个实施细则”;结合审计检查和中央巡视发现的“四风”问题,集团纪委对照中央有关制度规定,着手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四风”问题整治的严禁性条规;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公司费用支出管理办法》、《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约束,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员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集团股份公司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巡视整改期间完成集团总部中层办公用房规范调整;严格执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集团股份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在6月底前完成集团总部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汇总印发《中国光大集团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汇编》,加强规定制度的宣传力度,以落实制度检查为抓手,指导、规范、监督集团的“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工作,使光大集团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做到长期化、经常化、日常化;光大银行还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纳入常规审计的范围,重点针对三公开支、招标采购、薪酬管理、财务费用管理是否存在违纪行为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