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材料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市公安局围绕“抓执法、强本领、改作风、优环境”的工作思路,以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创新举措、真抓实干,全力打造执法规范、流程优化、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公安形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基础保障,大力推进规范化执法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建成11个案件管理中心和99个派出所案管室,案件管理中心与法制部门合署办公,统一内部规划、统一窗口标识、统一功能区设置。设置案管中心大厅、案件审核诉讼室、卷宗保管室、视频巡查监督室等功能室。相继出台了《佳木斯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定,同时严把案件审核关,统一出口。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受案7717件,立案4229件,撤案88件,刑事拘留1385人,取保候审1193人,逮捕744人,移送起诉831人,行政拘留3941人。批捕率、起诉率同比提升16.6%和13.7%,案件办理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二是推进接报案场所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以及派出所设立统一的接报案场所,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门人员,严格纪律和要求。针对群众到所报案,不分地域和警种管辖,及时接受群众报案,统一登记后全部录入“受立案信息管理系统”,适情做出处理。同时,市县两级案管中心通过视频监督接报案场所受案情况,有效杜绝了有案不受、瞒报警情、自接警情不录入不受理等问题。三是抓好涉案财物管理设施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完成“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加强涉案财物的登记、保管、处理等环节的监督,强化科技管理软件应用,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水平。市区和六个县局全部建成大宗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探索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做到实物静止手续流转,提升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四是进一步严格执法办案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各级执法办案中心建设,运用智慧办案管理平台,实现合成化作战、集约化管理、智能化监督。坚决执行办案“四个一律”工作要求,严防发生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目前,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和全市公安派出所的执法办案功能区升级改造建设已经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