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规则》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全面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定了制度、立了规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认真学习《规则》,自觉尊崇《规则》,严格执行《规则》,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受理办理工作。《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以及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作出具体规定,为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遵循。信访举报部门要把受理办理作为基本职责,围绕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精准做好工作。一是畅通渠道。完善优化“信、访、网、电”全方位受理体系,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引导依法有序监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强化宗旨意识,带着感情做好工作,既要把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也要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二是及时受理。落实归口接收要求,统一接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检举控告和有关单位移交的检举控告,确保一个口子进出。运用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严格区分受理范围内事项和不予受理的情形,一体受理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审慎稳妥开展实名检举控告核实认定和受理告知,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三是精准办理。落实分级负责原则,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流检举控告,坚决防止错转、误转。深入研判、有效剔除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把问题线索从检举控告中精准筛选出来。健全检举控告流转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实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对照《规则》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业务环节,改进工作流程,实现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深化综合分析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强化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对综合分析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信访举报部门要把综合分析作为核心职责,加强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提供有效服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检举控告情况综合分析机制,定期开展常规分析,积极开展专题分析,深入研判检举控告情况。完善信息素材积累、梳理、报告工作机制,明确方向、打牢基础,确保综合分析守正出新、富有活力。二是把握分析重点。贯彻落实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要求,聚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从政治上审视和分析问题,精准描绘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紧紧围绕日常监督,重点分析和提供反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享乐奢靡隐形变异问题以及国有企业和金融领域腐败问题,为执纪执法提供信息支持。三是提高分析质量。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加强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情况的联系印证,牢牢把准分析方向。运用历史的、联系的、全面的、辩证的观点分析研判,拉长分析区间,拓展分析维度,全景展现不同领域、不同时期、不同层级的“形”和“势”。深入挖掘和剖析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改革、完善制度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