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2年度村(社区)目标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2022-09-03 14:36:36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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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22年度村(社区)目标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聚焦县委“三四五”发展大局,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要求,激励全镇上下争先进位,聚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发展新局面。根据上级综合考核文件规定,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县委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紧扣县委“三大目标”“四大战略”“五大提升”发展思路和要求,以“生态立镇、产业强镇”为主线,以“对标找差、补短强特、创新实干”为抓手,全力打造西南山水重镇,努力为推动“强富美高”新盱眙建设作出更多的xx探索和贡献。

二、考核对象

11个村(社区)。

三、考核内容

组织建设、财税增收、项目招引、信访稳定、人居环境、文明城市创建、纪检和作风效能、宣传思想文化(统战)、疫情防控、安全环保、城镇长效管理、矿产资源监管和用地保护、民政社保等。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总分281分,其中,季度考核210分、年度考核71分。另加分指标、扣分指标(不设上限)。

季度考核指标:1.组织建设30分;2.财税增收30分;3.项目招引20分;4.信访稳定20分;5.人居环境打造10分;6.文明城市创建10分;7.纪检和作风效能10分;8.宣传思想文化(统战)10分;9.疫情防控10分;10.“12345”热线10分;11.安全环保10分;12.城镇长效管理10分;13.村集体经济增收10分;14.矿产资源监管和用地保护10分;15.平安法治10分。

年度考核指标:1.矿山开发建设工作20分;2.村镇建设及农房改善15分;3.防汛防旱和河长制10分;4.人武及退役军人事务10分;5.民政社保10分;6.人大3分;7.政协3分。

(一)加分指标

逐项累计进行加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封顶、减分不保底,由各考核责任部门负责计分。

1.引进外资,每100万美元加10分;

2.以镇党委、政府为表彰对象,受到省级(含)以上、市级、县级书面表彰奖励(有正式文号),对作出主要贡献的相关村(社区)分别加5分、3分、1分;

3.早会被主要领导点名表扬的村(社区)加0.5分(上限5分);

4.季度考核一、二、三位,分别加3分、2分、1分。

(二)扣分指标

逐项累计进行减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减分,累计减分不保底,由各考核责任部门负责计分。

1.重大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每发生一起减10分。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造成极其严重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各类事故、事件认定由责任部门按有关规定提出意见);

2.因村(社区)原因,致使镇受到省级(含)以上、市级、县级书面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按照对应每有一项分别扣5分、3分、1分;

3.季度考核倒数一、二、三名,分别扣3分、2分、1分;

4.早会被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村(社区)扣0.5分(上限5分);

5.无任何预警,出现信息倒流,属正常访的,去县个访一次扣0.5分,集访一次扣3分;去市个访一次扣1分,集访一次扣5分;去省个访一次扣5分,集访一次扣10分;去京个访一次扣10分,集访一次扣20分;去省市县非访的酌情扣分,去京非访的,无论是个访还是集访,实行“一票否决”。

五、计分办法

1.季度考核:根据季度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每个村(社区)最终得分;

2.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每个村(社区)最终得分;

3.年度总得分=(1+2+3+4季度得分总和)+年终考核得分+加分+扣分。

六、结果运用

(一)奖励

1.先进集体奖和鼓励奖: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年度考核进行总结表彰。按季度考核结果的排名顺序,设先进集体一等奖2个,奖金xxxx元;二等奖3个,奖金xxxx元;三等奖3个,奖金xxxx元;鼓励奖3名,奖金xxxx元。

年度绩效奖金分配:村(社区)书记绩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别按1:0.8:0.6:0.5系数发放。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奖金不低于总奖金40%,其他奖金分配由村(社区)集体研究决定,奖金由镇财政资金承担。

2.特殊贡献奖:

(1)村(社区)提供的有效项目信息,项目成功落地并纳入市对县考核体系,且无一票否决相关情形,直接获特殊贡献奖,按照一等奖进行经济奖励。

(2)财税增收全年完成xxx万(含)以上,且无一票否决相关情形,直接获特殊贡献奖,按照一等奖进行经济奖励。

3.先进个人:

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评选先进个人若干名,分别给予价值xxx元的物质奖励。

(二)惩戒

1.一票否决:凡在工作中有重大工作失误,被上级主管部门一票否决的,年度考核时只参加考核,不予奖励;

2.财税考核:年度任务未完成的,降低一个考核等级;

3.末位惩戒:连续两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降低年度考核一个等次,奖金系数调整为0.6。

4.党建考核:党的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倒数第一的,村(社区)年终考核排名下降一等次;若村(社区)考核为鼓励奖的,村(社区)书记扣减年度各类奖金20%,并责令村(社区)召开组织生活会。

5.设立黄牌:年度考核末位两名设立“黄牌”,并由村(社区)书记上台进行年度工作剖析及表态发言。

本方案由镇目标办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要求执行。

附件:2022年镇对村(社区)目标考核指标一览表

附件1

2022年镇对村(社区)目标考核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分值

牵头考核部门

1

季度指标

组织建设

30

党建办

2

财税增收

30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3

项目招引

20

目标办

4

信访稳定

20

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5

人居环境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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