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公共文明是衡量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尺,2021年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创建周期第一年,我镇根据《XX区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扎实做好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打造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醉美XX镇”,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让城市更美好、让群众得实惠”为宗旨,紧紧围绕XX镇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从最差最脏最乱的地方下功夫,在地方特色板块做文章,坚持外在形象优化塑造与内在道德文明弘扬提升并举,抓建设、促教育、重管理,不断提高集镇文明形象和公众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对标对表“两个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要求,落实《XX区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中XX镇所属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功能文明、环境文明、行为文明、氛围文明的良好环境,确保XX镇负面清单不出问题,特色加分有增量,助力XX区年度测评成绩名列全市前列,为2023年宜春市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宜居宜业环境,强化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增强公众的文明意识,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助力XX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整治镇容镇貌
1、镇区主要路道落实门前“三包”,沿街商铺做到入户经营,对集镇临街(路)商铺全面进行摸排,形成管理台账,与商户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和要求,按照“自扫门前雪”的原则,划定卫生责任区,督促商户做到入店经营、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严禁沿街商铺搭建影响镇容镇貌的临时遮阳雨棚等建筑;严禁路边摊点乱摆乱放,严防流动摊点随停随放。(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环保办、各村、集镇;责任人:张镶军)
2、镇区主要道路两侧居民自行拆除影响镇容镇貌的私拉乱接、违章搭建等现象,按组分工,组织力量,逐户宣传对接、劝导,对不听劝导的要强制拆除。(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拆违控违办、文旅教体办,各村、集镇;责任人:张镶军)
3、对主要路道沿街广告牌、灯杆广告、横幅标语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破旧的、常年闲置不用的、影响集镇面貌的更新修理或拆除。(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拆违控违办、文旅教体办,各村、集镇;责任人:张镶军)
4、整治环卫设施设备。加强对垃圾中转站、果壳箱、收集筒和运输车辆进行清理,保障各类设施功能齐备、外观整洁,提高使用效率。(责任单位:拆违控违办,各村、集镇;责任人:张镶军)
5、整治“线乱拉”现象。规范户外线缆架设,清理整治户外架空线缆违章乱架行为,归并整理杂乱无序线缆,消除低垂松垮线缆,整治美化线缆架设形态,实现弱电、强电线缆有序、整洁和美观,着力改变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空中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各村、集镇;责任人:张镶军)
(二)整治环境卫生
1、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做到每天清扫2次、垃圾清运2次,达到无垃圾外泄、无露天垃圾、无过夜垃圾“三无标准”。(责任单位:拆违控违办、各村、社区;责任人;张镶军)
2、河塘有效治理,对水面、河滩地、水沟、水进、水渠等区域的垃圾、水面漂浮物集中清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的行为,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内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保洁要求。(责任单位:环保办、拆违控违办、各村;责任人:皮勇)
3、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从3月份起,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启动新一轮居民小区整治攻坚行动,重点对镇区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用厕所等公共场所的乱堆乱放,牛皮癣广告、违章搭建、黑烟囱、白色垃圾以及河道垃圾和排污口进行整治。以及镇区街道路面灰尘大的情况进行整治,增加洒水车撒水的频次,保证空气质量。将各村整治情况纳入创建工作日常考核。(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拆违控违办、各村、集镇;责任人:张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