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审批局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全体人员干事创业、开拓创新、拼搏奋进的精气神,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和政务服务效能,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行政审批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业务管理)科,具体承担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局全体工作人员(含各类编外用工)。
三、考核内容
包括工作实绩、内部管理、多维评价三个方面,基本分值100分。另设争先创优加分项,分值10分。各类指标内容、分值权重如下:
1.工作实绩(50分)。采取扣分制,主要考评个人在科室中承担工作量以及工作完成情况。
2.内部管理(40分)。采取扣分制,主要考评个人在执行力、作风建设、党建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多维评价(10分)。采取打分制,主要考评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4.争先创优(10分)。采取加分制,主要考评个人争先创优成果情况。
四、考核办法
1.工作实绩(50分)。
⑴全年工作实绩方面(30分)。由局办公室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月度重点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突击性、临时性工作的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