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交通运输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调研报告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5月28日,交通运输部便印发《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继续对农村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作细致要求。同年9月13日,中共XX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XX省交通运输支撑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XX省在交通运输领域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镇、村作为国家的基本治理单元,如何依靠交通运输工作将乡村振兴战略提质高效的付诸实际,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促进农民生活富裕富足,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一、充分把握“交通先行”定位,全力支持乡村产业兴旺
首先,“交通先行”是乡村振兴战略中实现“走出去”“引进来”的关键前提。古时,隋炀帝不惜赌上帝国兴亡,也要为南北流通、人才往来开凿京杭大运河,开辟中原与江浙间的古代高速公路;今日,共产党率领十多万铁路人,“冒严寒、顶风雪,战缺氧、斗冻土”,攻克高原铁路建设多项世界难题,为西藏高原的发展注入“强心剂”。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强调“要发挥交通先行作用”。镇、村干部要深刻理解“走出去”的工作内涵,打造好村民群众务工就学的“康庄大道”,补强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解决乡村人才返乡的“最后一公里”,引领村民群众跳出传统思想桎梏、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树立奋勇争先的发展理念。镇、村干部要贯彻落实“引进来”的工作要求,主动参与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深入思考,科学决策符合地方实际和发展需要的可行路径。“谋而后动”,聚力乡村人才振兴、产业振兴,提高当地农业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程度、突出其产业链所处位置、提升农业产业的现代化水平。
其次,以交通运输为抓手,统筹做好服务保障,全力支持产业兴旺和融合发展。要深刻领会农业产业发展的首要地位,紧扣“产业兴旺”的根本要求。将农业产业发展摆在首要位置,全面领会乡村振兴工作中“产业兴旺”的深刻含义,呼应脱贫攻坚战中“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的脱贫路径。要坚定农业产业发展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的引领作用。要统筹交通、土地、农业、水利等各项工作,在“交通先行”基础上,梳理产业发展优势、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提供产业所需的要素保障,为后续产业融合发展留足空间、留足余地。要全面贯彻落实《通知》中“高、宜、舒、安、美”的五大目标,让地方农业产业有更长足发展、更长效进步,让农村有更迷人乡愁、更美丽景色,让农民有更丰厚收入、更美好生活,切实提高村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镇、村干部要充分领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体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指导地位。坚持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杜绝未深入研判便急于效仿的冒险主义,杜绝不结合当地实际便照搬照抄的拿来主义。农业产业发展绝不是全如东北广阔平原上大机械作业的壮观,也绝不是全如云贵横断山区里梯田特色化种植的精细,更不是全如江南纵横水网间现代化渔业的发达。要切忌邯郸学步,务必结合实际逐步形成“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的区域特色发展。
二、加快增强基层治理水平,提高农村公路管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敏锐洞察到广大基层农村交通运输工作能力的不足,结合增强基层治理水平、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达到保障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要的目标,于2014年3月提出了“四好农村路”的工作要求。它体现了党中央致力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成为党中央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强化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也为乡村振兴战略探索了可靠的实施路径。笔者在基层的交通运输工作中,观察总结了镇、村层面交通运输领域的一些工作乱象,现从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行等方面作讨论,并尝试分析原因,探索解决办法。
(一)具体表现乱象一:“规划”凭“关系”。2021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既着眼宏大,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提出如“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的总体目标;也入局细微,论述了如“分类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发展”的现实意义。同理,镇、村乃至村民小组的发展,同样需要合理规划。于是,作为“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毋庸置疑地要在基层承担好交通运输发展的规划任务。但现实中的多数镇村干部,其道路“规划”工作仍然粗放式地停留在凭“关系”的阶段。其特点是,不调查研究,不思考研判,不实事求是,仅凭亲疏关系作安排。《实施意见》指出,要“做好规划实施衔接”,结合“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交通运输工作领域的乡村振兴,首先要求镇村干部务必走进群众,深入基层,掌握任职辖区内各条社道、村道、乡道的现状,周边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公共交通运输情况,充分调研和了解村民群众在交通运输方面更进一步的美好生产生活需要。其次,要善于总结、勤于思考,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班子或个人对未来交通运输工作发展的规划。最后,要坚持实事求是,切忌因好恶亲疏而随意更改或调整规划,加剧村民群众不同生产生活单元间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导致村民群众众盼、急盼之事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乱象二:“建设”看“良心”。2011年6月27日,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新三公路试通车第二天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终于,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11月13日印发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对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质量责任、监管责任、管控要点等作出规定,重拳打击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粗放、建设质量把控能力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效果差等问题。时至今日,各类乱象虽有好转,但仍有施工设计不尽合理、工程建设偷工减料、设施配套简陋落后等情况存在。其根本原因固然是商人企业逐利而为,但镇、村等交通运输项目的基层实施主体疏于监督、弱于监督也是其猖獗发展的原因之一。此类乱象既使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刻受到威胁、降低了干部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信任,也制约了农村产业和经济发展、浪费了大量资金,更严重侵犯了村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权利。
乱象三:“管理”盯“上级”。为保障“四好农村路”成为能够长久为村民服务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交通运输部及各地交通部门陆续出台了做好“四好农村路”管理工作的规定,对其所涉事项的管理制度、方式,所涉部门的管理职能、责任等作了要求。但镇、村工作人员却常有敷衍了事、应付检查、临检突击等心理存在。交通运输部2016年1月1日施行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和2018年6月1日施行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对农村公路与村民宅基地、与耕种田地间的关系作出“路宅分家”“路田分家”等基本要求。走到田间地头,却时常出现占路砌院、路肩点豆等乱象,导致农村公路被侵占、路基被掏空掏松。而多数镇、村干部却在日常工作中对此置若罔闻,只有在应付上级督查检查时才进行突击治理。为此买单的,仍然是那些将农村公路作为生产资料融入日常生活的广大村民群众,以及为保障项目落地、推动其顺利实施的相关部门。
乱象四:“养护”靠“天气”,“运行”在“村民”。2015年11月11日,交通运输部引发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对保障养护资金、做好养护管理、相关法律责任等作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养护”靠“天气”,“运行”在“村民”的情况却是常态。首先,镇、村在道路建成、验收交付后,会出现“万事大吉”的了事心理。直接导致其疏于管理和养护不到位,潜移默化间缩短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其次,乡道、村道、社道等多以铺设混凝土为主,厚度仅18cm。一条道路建成后,因疏于日常交通劝导等原因,致使农村公路超负荷运行,往往承受数倍于核载的大型车辆碾压,加速了道路损坏。第三,XX地多雨、河网密布,雨水淋漓、河流冲刷,加之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施工方为控制成本而减少甚至不对路基裸露位置进行包浆处理,致使其被雨水、河流迅速侵蚀,使得本就不堪重负的农村公路最终垮塌、沉陷、崩坏。更有甚者,村民竟开始期盼灾毁以得到上级关注,进而使得路况得到改善。于是,规划、立项、建设、交付等一套流程重新启动,出现花费“1元”新建道路,却需要“2元”甚至更多进行道路维修和重建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