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强劲发展动力,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现就我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现场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成果,以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村经营收入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强化政策协同,细化工作举措,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重点任务
(一)探索村集体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推广“农户+村集体+保险机构”“农户+村集体+保险机构+X”“农户+村集体+银行、XX集团等融资机构+保险机构”“农户+村集体+银行、XX集团等融资机构+保险机构+X”“农户+村集体+村集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银行保险机构”等不同的经营模式,由村集体组织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二)抓好规模经营示范引领工作。每个乡镇至少要抓好4个村集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试点,2023年底全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试点保持在800个以上,通过示范引领全面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XX市、XX区、XX县、XX县四个山区县(市、区)可根据山区乡(镇)具体情况确定规模经营试点数量。
(三)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到2023年底,在巩固好全市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下薄弱村清零成果的基础上,确保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占比稳定在70%以上。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含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占比达到55%以上。完成全市村集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工作。2024年持续巩固提升村集体规模经营成果,稳步推进村集体规模经营的范围和规模。
三、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组织发动(2023年5月25日-6月5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村集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工作专班,召开动员会议,印发《2023年XX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工作部署。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明确责任,6月5日前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流转,签订合同(2023年6月1日-2023年9月30日)。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工作指导和服务,有序做好示范和带动,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要鼓励规范放活土地经营权。要因地制宜,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创新方式方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积极引导农户采取土地流转、入股等多种方式,加快健全完善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机制和办法。二要积极做好土地规范流转有关服务。要加强宣传和服务,由村集体和农户签订统一制式合同。要以县为单位探索建立流转综合价格及指数发布机制,规范土地流转指导价格,鼓励积极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化管理水平。三要妥善化解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坚决避免因思想麻痹大意、措施简单粗暴、化解处理不及时所造成升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