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1.农业龙头企业
20
①完成新增国家、省、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指标(15分):新培育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6分):按照本年度新培育总数依次排名,前三名按照6、5、4分打分,有新培育的得3分,没有新培育的0分。
新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4.5分):按照本年度新培育总数依次排名,前三名按照4.5、4、3.5分打分,有新培育的得2.5分,没有新培育的0分。
新培育县(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4.5分):按照本年度新培育总数依次排名,前三名按照4.5、4、3.5分打分,有新培育的得2.5分,没有新培育的0分。
②积极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5分):积极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交申报材料的得1分,申报成功的得2.5分。
③工作实效性、质量性(2.5分):根据省厅、市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实效性和质量性进行打分,最好的县(市、区)得2.5分,其次2.3分,以此类推。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00分)
2.农民专业合作社
20
①创建国家级示范社(4分):按照本年度创建总数依次排名,前三名按照4、3、2分打分,有创建的得1分,不创建的0分。(国家级示范社一般2年申报一次,如农业农村部本年度未开展国家级示范社创建,各地都不扣分。)
②创建省级示范社(3分):按照本年度创建总数依次排名,前三名按照3、2.5、2分打分,有创建的得1分,不创建的0分。(省级示范社一般2年申报一次,如省农业农村厅本年度未开展省级示范社创建,各地都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