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下半年重庆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案例分析题
第1问
一、公文种类和格式方面。
公文种类:根据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因此,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上,公文种类选择函比较合适。答复函要求内容完整、用语准确、文字精炼,统一格式。
行文格式: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二)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三)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二、办理流程方面。
承办单位一般应在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作出答复。对个别办理难度较大、情况特殊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最迟不超过6个月。
答复函应以文件形式书面答复,并加盖公章。对人大代表两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建议,应逐一将答复函寄送联名附议的所有人大代表;对由政协委员两人以上联名提出的提案,只需将答复函寄送领衔的委员;集体提案只答复单位。
向领衔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提案单位寄送答复函件,应随寄1份《答复函回执》,以便了解对办理情况的意见。《答复函回执》中应由承办单位填写的内容,各承办单位应填写完整。对《答复函回执》中填写不满意的,各承办单位必须查明原因,认真研究,重新办理,再次函复。对未反馈《答复函回执》的,承办部门要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提案单位联系,力争做到件件回执都能返回。市级各承办单位收到《回执》后应及时复印分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第2问
国家食药监局局长行程和重点活动安排如下:
第1天:
1、参加市局举行的现场会后,与市、县级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进行座谈。
2、实地考察三家具有代表性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并与我市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座谈。
第2天:
由市局领导陪同到三个具有代表性县区局进行调研、视察和指导,到一个县(区)的乡镇卫生院、食品药品协管站、村卫生所、药品零售店了解查看情况,期间与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员工进行交谈。【更多免费素材,微信:bbxzwk】
第3问
约谈流程如下:
(一)主持人核实被约谈人身份;
(二)主持人或者约谈小组成员通报约谈原由、目的等事项,了解及询问有关情况;
(三)被约谈人对存在问题及其情况进行陈述;
(四)主持人或者约谈小组成员针对问题与被约谈人研究整改措施并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