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
为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中的困难和问题,打造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推进党建引领向物业行业延伸,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机制,破解物业管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街道物业管理水平。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X〔2021〕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做实网格党建,促进精细化治理,提高辖区内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治能力,不断增强党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构建和谐宜居品质小区,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安全、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不断提升市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健全组织。完善以党建为引领的网格化体系建设,社区网格化党建实现党的组织、居民自治、综合治理体系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率,整合基层党建资源,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创新机制。充分吸收社区民警、片警加入,整合公安、司法、城管等综合执法力量,与网格居民议事会制度相结合,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深化服务。构筑党组织引领、物业企业牵头、群众参与的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提升物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市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15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1.规范整合社区网格设置。完善以党建为引领的网格化体系建设,建立“社区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组织体系、“居委会—居民小组—居民代表”居民自治体系、“社区—网格—楼栋”综治网络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居民自治、综合治理体系的有机融合,推动网格党支部书记、居民小组长、网格长“一人兼”。坚持因地制宜,在每个网格至少配备1名网格员基础上,建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吸收社区优秀党员、驻区单位党员、社区民警担任网格协管员。下步,要建立实体化网格党支部,逐步实现网格实体化运行。在小区内利用红色益站、公益性用房等建立网格党组织活动阵地,规范坐班值班制度,明确服务清单、处置时限、派单流程等,为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2.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各社区按照“两个同步”的要求,定期排查、掌握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登记时同步采集党建信息,掌握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同时,由社区党组织牵头,指导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成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积极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建工作,支持并鼓励其开展党员招聘和发展新党员,待符合条件时及时组建党组织。物业主管部门要完善激励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党员员工比例等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行业评比、考核奖惩、物业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3.推进党建引领下的小区业主自治。各社区及时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推进成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积极组织推进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人员不健全小区应从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于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确有困难未成立的以及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驻社区城管、业主代表等七人以上单数组成,积极吸收所在小区业主中的“两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一委员(政协委员)”、“三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行政执法(公、检、法、司、城管)等人员,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代行相应职责。物业管理委员会中业主代表不少于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党员委员不少于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主任由社区党组织成员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的临时机构,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相应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并推动条件成熟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或者原业主委员会恢复履行职责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自动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