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传承新路径
近年来,我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目前,成功申报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3项,培育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8名。
一、“三强化”健全保护传承机制
一是强化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市人大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为副召集人,发改、文体广旅、民宗、市场监管等20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负责非遗保护传承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了纵向上下联动、横向部门通力协作的保护传承工作机制。【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二是强化传承人管理机制。健全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以传承为中心审慎开展推荐认定工作,完善动态评估和退出机制。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实施传承梯队建设工程,加大中青年传承人发现和培育力度,实行师徒传承、群体传承、校园传承等多样性传承模式,不断壮大传承人队伍。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坚持将保护传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保护传承经费。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要素保障、招才引智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近年来,投入财政资金1100余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800万元,社会资金465万元。
二、“三注重”营造保护传承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