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等要求,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年3月31日前结束。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实效,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把考核公务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放在首位,通过“查其学,听其言,观其行,验其效”等方式,深入了解其政治素质。要结合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客观准确评价其完成职位职责和承担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与效率。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等方式,严格按照个人述职、领导评鉴、拟定优秀等次公务员公示、确定考核等次的考核程序,扩大考核层面,多种方法并举,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实际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20%以内(基数中不含科级干部和其他未参加考核人员)。其中,本年度获省(部)级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国家级专项性表彰奖励的单位,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掌握在25%以内;本年度受省(部)级专项表彰奖励、记集体三等功以上,受厅(局)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单位,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掌握在23%以内;凡按照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以及在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尚未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单位,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15%掌握。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各单位考核委员会须在2022年3月8日前将《XX单位2021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纸质版)、《进贤县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审查表》(附件1,一式两份)、《XX单位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人员名单》(附件2、一份、含电子版)及2021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经审核同意后再进行一般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二)年度考核结果登记备案。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考核委员会须在2022年3月31日前将《2021年度考核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3、一份)、《进贤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核结果表》(附件4、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民主推荐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汇总表》(附件5、一份)、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附件7一份)和《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结果的报告》(附件8、一份)等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备案。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对“基本称职”等次人员,要对其进行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和教育培训,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与职级,不享受年终奖金;对“不称职”等次人员,要对其进行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和教育培训,不享受年终奖金,并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对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五、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