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旅游及产业开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景区旅游及产业开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快县全域旅游发展,有效解决湖景区开发问题。根据《县湖景区乱像专项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全域旅游全要素、全过程、全时空、全人文“四大理念”和门票经济与产业经济、景区景点和全域环境、观光旅游与康养休闲、基础设施与配套建设、规定服务与理念服务“五个并重发展”的思路,全力推动湖4A级旅游景区打造,与红山、拉日马景区形成旅游环线,辐射全县旅游产业开发,带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构建较为完善的旅游目的地、特色旅游产品、旅游营销、旅游服务保障、旅游扶贫新格局“五大体系”,实现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旅游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显着提升,旅游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力争到2023年,打造湖4A级旅游景区,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旅游业收入占群众收入的比重、旅游带动就业的比重显着提高。
三、基本原则
注重保护、合理开发。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遵循旅游业发展的规律和旅游资源保护的规定,制造绿色消费、创造绿色业态、实现绿色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政府主导、市场引领。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调节好旅游市场主体关系。以市场为基础配置旅游资源,搭建旅游市场融资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力度,强化旅游产品开发。
工作职责
认真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其细则要求,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对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对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