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的写作之“美”
标题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则的“眼睛”,也是一个单位的窗口。标题写作是项严肃、庄重的工作,同样也是件需要运美学原理的技术活。受特定行目的和规定程式等因的影响,标题与一般章的标题不同,它要求主旨鲜明、重点突出、字简洁、格式规范。一则好的标题往往蕴含着可贵的美学因子,包括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语言的简约之美、表述的精准之美、外观的规范之美。这就要求撰制者、审核者强美学修养,自觉从美学视角来审视和指导撰拟践,不断提升整体质量、擦亮单位窗口形象。依笔者的浅见,标题之美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
一则标题,如同一个人一般,同样要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符合语法规范,既不能“缺胳膊少腿”,也不能“随机组装”、变换位置,一是一、二是二,没有可商量的余地和任意变通的空间。关于标题的结构《党政机关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标题“由发机关名称、事由和种组成”,要求三要必须兼具,不得随意省略成分,以标明由谁发、为什么发和什么种发。严格来讲,除了这三个词性元,还包括两个虚词性元,即发机关名称和事由之间的连接介词“关于”、事由和种之间的结构助词“的”。一般而言,这五个元的顺序不能调换,要严格按照“发机关名称+关于+事由+的+种”的总体结构和规范格式进行排布。例如,《××集团有限司征城镇土地使税的示》,不能缺省介词“关于”,应改为《××集团有限司关于征城镇土地使税的示》;又如,《关于××集团有限司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其中发机关是“××集团有限司”,不能挪位至介词“关于”之后,应改为《××集团有限司关于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再如,《××集团有限司表彰决定》尽管标题三要兼有,但要之间缺少连接词,且事由未作具体说明,不能笼统地“表彰”二字概括,应改为《××集团有限司关于表彰××××的决定》。
二、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
标题的简约之美主要反映在标题语言的简明扼要、精约简省。一方面,要尽量使简单好记、通俗易懂的词语,方便阅读者记忆或转述,切忌冗长拖沓、晦涩难懂。一般来讲,标题以不超过三行为宜,如果字数确过,可以根据件的主要内容、关键性词语等作合理简化。例如,《××集团有限司关于印发××同志在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及关于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关于强司务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这则标题包括三个被印发件的标题,看起来相当繁冗、复杂,对此可采概述法,将印发件名称概括统称为“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件”,瘦身成“《××集团有限司关于印发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件的通知》”,如此则容易记住、便于传达,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