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提升发展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XJP总书记关于东北、XX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以培育壮大全市中小微企业为目标,坚持创新思维、富于激情、敢于担当,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解决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体系,健全和完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质效,为我市经济转型提供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中小微企业便利化准入环境。
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在深入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开展“多证合一”改革,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创业营商的制度性成本。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畅通退出渠道,对名存实亡的小微企业加速市场出清,提升“全流程便利化”服务水平。
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不见面服务模式。积极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全流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线“一次认证,全网通用”、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信息共享复用。
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理顺“证”“照”关系,严格落实“双告知”制度,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市场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应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服务质效
加快推进为企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加速建设具有综合保障、监督考评功能的数字化为企服务平台,积极组建“公共管家”,实现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与规上、限上企业的同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摸清中小微企业底数。依托XX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各县、区、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协同配合,做好全市中小微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理淸全市中小微企业类型、数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强化企业诉求和问题办理。各县、区、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营商部门指派专人作为中小微企业的公共管家,通过企业服务平台“公共管家端”加强与企业互动,指导企业加强平台使用,对企业提出的诉求和问题,按照平台办理流程,能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结合企业问题性质,进行同级或跨层级指派办理。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推动“人找政策”变“政策找人”。依托企业服务平台,围绕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瞄准问题,打造“政企通”专题数据库,构建“政策精准推送”体系,向中小微企业准确、快速地传递国家、省级、市级等各职能部门和权威机构发布的相关政策,解决政务服务事项依据获取难、政策入企难、企业享受难等系列问题。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提升中小微企业参政议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