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xx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工作项目
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一、统筹
谋划部署
1.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xx市纪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市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
2022年4月底前
2.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系统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
市本级任务分工下发后1个月内
3.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每季度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通过廉情专报等载体通报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一个月内及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
2022年4月、6月、9月、12月底前
4.研究制定党组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细化任务分工、时间节点,通过本单位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022年4底前
5.聚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党内政治文化、选人用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等方面,每半年分析研判本单位、本行业系统政治生态,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措施。
2022年6月、12月底前
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x市委和xx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
2022年12月底
二、健全
工作机制
7.每季度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22年4月、6月、9月、12月底前
8.每半年向市委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抄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2022年6月、12月底前
9.每年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按照要求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述责述廉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2月底前
三、强化
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