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守住底线、争取高线原则,全面完成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健全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责任制”,坚持“严起来、硬起来、狠起来”原则,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实锤过程监管,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重点目标
(一)无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总起数和学生伤亡率较2021年均下降10%以上,无性侵事件,无校园欺凌事件,无校园电信诈骗事件,无重大安全稳定舆情事件,无师生涉黄涉毒涉黑涉恶现象,校园内无宗教渗透现象,无国家安全事件。
(二)警务室建设更加规范,统一五项制度和十种表册,“八小件”配齐配足;保安员基本配齐,文化、年龄符合学校安保工作要求,着装统一规范;出入管理“六步骤”统一,物资车辆出入管理严格。校门防撞装置建设全面开展。
(三)继续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深度清理工作,通过深度清理,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覆盖性、科学完善性和可操作性。学校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进行演练,建立应急预案的“演练—修改”、“演练—完善”机制。
(四)生命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建成以年级为单元的生命安全教育课标体系,落实校内教育与校外体验相结合的教育机制。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在全省率先建设1个中小学安全教育体验基地。xx市中心城区的中小学生(毕业年级学生除外)年内普遍参加一次校外生命安全体验教育,其它地区有条件的学校应尽量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生命安全体验教育。
(五)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行教育局季度排查、中心校月排查、学校周排查的排查工作机制,规范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风险研判,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机制。
(六)加快智能技防建设。市(特区、区)教育局安全监管平台全部建设完成,xx市与市(特区、区)教育局平台实现联通。试点在中心校建立区域小平台,年内每个市区至少建成3个以上小平台。开展校园监控升级改造活动,重要部位的摄像头普遍智能化。
(七)市(特区、区)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组建完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向高质量高标准方向迈进,民办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有新的突破。通过平安校园创建,将校园真正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八)实施源头治理工程,严格安全标准准入。成立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学校安全标准建设体系。坚持疑问从有原则,完善食堂食材独立验收员制度,实施食品“双保”工程;严格校服、饮用水强制安全标准(质量安全登记备案),建立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加快食堂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确保食堂食材源头安全。完善教职工入职审查制度,严禁不适宜接触未成年的人员在校园工作。
(九)加强安全相关人员培训。保安员、宿舍管理员、义务消防员、食堂从业人员年内至少培训一次,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专干年内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新从事安全工作的专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
(十)分步实施学校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在2021年30所学校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2022年不少于45所学校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安全风险评估,逐步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十一)加强保险保障程度。校方责任险投保率100%,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95%以上。探索推进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体育运动风险、食品安全保险、监护人责任险等校园综合保险。建立完善学生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探索以保险为切入点、以风险体系建设为抓手的安全事故托底解决办法,使学校从安全事故纠纷中彻底解脱开来。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1.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xx省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以及《xx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等重要文件精神,市(特区、区)教育局、各学校按“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安全稳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2.落实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抓、人人管、无缝衔接的工作格局。
3.完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制。2022年内市(特区、区)教育局完善本地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定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公.文思.享文.库出.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对成员单位履职进行考评。
4.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将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安全工作机构建设、加大安全经费投入等纳入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将降低安全稳定事故总件数、减少学生伤亡人数作为目标考核主要指标,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5.落实敏感节点维稳包保责任。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和压紧重要敏感节点领导维稳包保责任,对重大风险事件或信访维稳案件实行“一案一策”,确保重要敏感节点师生安全、学校稳定,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6.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凡是因未履职尽责,导致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单位,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xx省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等规定,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适时启动“一票否决”制。
(二)强化预防为主,抓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