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核心,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持续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突出机关政治建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防范和化解医保领域意识形态风险。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扎实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以整治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等问题为切入点,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决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久战、攻坚战。
(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逐级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党的建设和医保业务深度融合,推进机关党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改进医保系统工作作风。
二、巩固医保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完善脱贫人口待遇保障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分类调整医保扶贫倾斜政策,有效治理过度保障,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
(五)合理确定农村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强化三重制度保障能力,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三、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逐步清理规范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
(七)完善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机制。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完善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政策,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认定标准,启动慢性病药品配送工程。
(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四、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
(九)巩固提高统筹层次。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奠定基础。
(十)实施医疗保障民生工程。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巩固扩大基本医保制度覆盖面。按照国家、省规定,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十一)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绩效评价。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和约谈机制,定期开展基金运行分析。
五、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
(十二)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坚持总额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省级试点。按省局部署,统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房(床)收治疾病按病种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类疾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