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X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决策部署,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XX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十四五”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将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改善、稳中向好,大气、水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六大水库水质保持优良,22个国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罗管闸生态补偿断面指数小于1。按期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动XX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各项重点生态环境工作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三、重点工作
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动XX生态文明示范高水平创建。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巩固,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持续强化。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全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有力实施。
(一)系统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
1.高质量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谋划“十四五”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高质量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及时推动规划出台,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
2.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启动温室气体清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配合省厅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和温室气体报告的监管。围绕《XX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碳排放达峰工作,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3.持续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坚持对市主城区采取“一站一策”的超常规管控方案,加强对国控站点周边的巡查监管和精细化管理,紧抓餐饮油烟治理、燃煤炉灶替换、机动车拥堵疏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严控重型柴油货车进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抓好道路扬尘治理。
4.进一步提升精细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大气网格化监管体制,深挖大气污染精准监测系统效能,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测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一般性问题实时反馈、严重问题联合执法、疑难问题综合调度的三级指挥调度体系,着力打造上下贯通、扁平指挥、快速响应的现代化、精细化管理平台,提升应对多元化污染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5.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突出抓好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和环保技术推广,重点关注无组织排放和涉VOCs污染治理,推动技术落后、环保治理粗放的企业或者片区规模化产业整合提升。
6.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实施秋冬季高排放行业错峰生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密切关注污染物累积和扩散过程,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污染物浓度“削峰”,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进一步优化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达到预期效果。
7.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形成常态化管控机制,着力解决高排放车辆闯禁区等突出问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区域监管力度,严控重型柴油货车进城。
(三)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
8.巩固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持续紧盯中心城区已完成整治验收的黑臭水体,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大力推动“厂-网-河”一体化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区域支管网延伸,建立和完善黑臭水体治理和管护长效机制。
9.开展不达标水体水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扩大管网覆盖范围,按要求开展污水处理升级改造,有效削减入河污染负荷。落实沣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快三元河流域环境整治,扎实推进沣河、淠河、丰乐河、淠东干渠(六淮界)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确保22个国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10.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排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对全市已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回头看”,定期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和巡查,完善“一口一档”资料。
11.着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巩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置,依法整治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排查整治,建立“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监测机制。
12.抓好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治理。梯次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巩固舒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整县推进治理成果,推进各县区农村黑臭水体试点整治,完成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