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环保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海盐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三五共治”、中央环保督察、重大活动环境保障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有力推进了“三优”海盐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情况
1.水环境质量:全年,12个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均保持IV类水以上(Ⅱ类水1个、Ⅲ类水4个、Ⅳ类水7个),Ⅲ类水以上断面(达标断面)占41.7%,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水质进一步好转。主要污染物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及总磷浓度分别为4.8、0.50及0.16毫克/升,同比分别下降5.88%、31.5%、10.1%。市控及以上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达到50%(Ⅱ类水1个、Ⅲ类水3个)。南北湖水质断面继续保持Ⅱ类水;千亩荡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Ⅲ类水,水质达标率81.9%,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
2.大气环境质量:全年,我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4天,优良率91.5%,同比提升9.9个百分点,优良天数、优良率均为全市第一;大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为全市最低浓度,同比下降15.8%。PM2.5累计平均浓度自3月份起连续10个月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均浓度二级标准,该项在嘉兴市率先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标准。
3.环境安全:全年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不稳定事件。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程配合服务,圆满完成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1.顺利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一是提早谋划部署,层层落实传导压力。在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前期,我局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梳理突出问题并责任分解;先后召开迎接台账资料准备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会、迎检工作部署会;制定印发协调保障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研究,扎实推进边督边改工作。县委书记陈玲芳、县长王碎社多次批示要求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亲自督办重点环境信访投诉件。我局及县级其他领导干部积极领办任务,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督办。二是压实环保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级相关部门委派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县协调联络组、信访组等6个专项工作组的组长,我局班子成员全部充实到工作组任组长或副组长,中层和业务骨干参与集中办公,全县环保工作人员连续工作40天不休息,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件,第一时间回应、整改、落实,定人定责定时开展整改工作,确保了信访件无一退回重办,监测数据当天审、监测报告当天出,体现了环保铁军的精神风貌。三是落实边督边改,有序推进不遗余力。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突出重点抓整改,化解信访积案。制定《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信访督查件“回头看”工作。借“边督边改”东风,立即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此次督察我县共计接收61件信访交办件,全县信访量约占全市12.68%。已报办结61件,责令整改73家,立案28件,处罚26件,罚款180万元,约谈23人。全年完成整改35件,整改完成率57.4%。推动解决了一批长期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且整个过程紧凑、平稳、有序,未发生重大负面网络舆情和突发性环境事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群众的点赞。
2.全面做好互联网大会环境保障工作。一是“三个狠抓”,理清环境质量保障主攻方向。面上狠抓布防。专门成立环境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保障方案,明确会前保障阶段11个专项整治、会期保障阶段4大类分级管控措施。线上狠抓管控。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将环境质量保障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共检查市控及以上重点危废产生及经营单位243厂次,没有发现存在问题。点上抓狠整治。重点对县开发区和沈荡镇工业园区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废气专项整治。大会期间,我局增加检查频率,对重点企业突击抽查,未发现一起超标排放废气事件,未接到一起关于开发区臭气扰民的投诉举报。二是“三个到位”,确保禁烧管控出成效。严防秸秆禁烧、黑烟囱到位,切实做好露天秸秆、垃圾以及烧烤等焚烧执法管控工作。严防区域臭气到位,严厉打击废气超标排放、臭气扰民等环境违法行为。严防各类尘源到位,强化港口、码头、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开展煤堆场扬尘专项整治和防风抑尘设施专项检查。三是“三个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工作督查机制,由县环保局、县治气办、县五水共治办牵头组成三个县级专项督查组,分片区督查,共出动督查人员316人次,发现点位78个,发现问题均整改到位。工作统筹机制,强化对秸秆露天焚烧、重要道路两侧黑烟囱、重点区域臭气等管控力度,在省、市督查组对我县开展的实地督察中,未发现一起冒黑烟现象。宣传引导机制,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强化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会议期间,我县未发生一起因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二)聚焦“三五共治”,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提升
1.全力治水,深化全面剿劣攻坚。一是深入实施河长制。认真开展入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立专家服务团,全面打赢劣V类水剿灭战;落实属地中队做好本单位白洋河的日常巡查工作;全面开展盐平塘水域污染源排查工作。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千亩荡饮用水源上游污染源普查、生态绩效补偿考核工作,对高福桥港等沿线生活污水入网情况、各类养殖情况和风险源进行排查,制定《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支流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成功举办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三是开展整治创建工作。我县今年开展六大行业重点涉水企业整治工作,3家企业完成整治;开展农副产品加工行业摸底调查;培育环保示范领跑企业1家;推进加油站储油罐防渗改造,8家民营加油站均已开工进行更新改造。
2.强力治气,推进工业废气整治。一是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整治。严格项目准入,引入专家团队制定“一厂一策”整治提升方案,与嘉兴港区建立边界环境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聘任民间环保特约监督员进行监督。全年,县开发区共17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整治完成率90%以上,其中2家计划关停,投入资金约4亿元;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开始运行;沈荡镇共8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投入资金3500万元开展整治,计划总投入8000万元。二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通过调查摸底、实地核查,确定计划整治名单,出台整治方案,召开整治动员会,对我县39家企业开展VOCS污染整治,35家基本完成整治。三是大力推进燃煤淘汰。完成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全县435台小锅炉、16台冲天炉全部淘汰燃煤,其中261台锅炉拆除(含2台10吨以上锅炉)、176台改用清洁燃料,减少燃煤量32万吨/年,减少烟气排放量35亿立方米/年,减少粉尘排放量253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80吨/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107吨/年。四是开展烟气提标改造。恒洋热电和吉安公司开展烟气深度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实现减半排放。全市首家启动和完成锅炉烟气提标工作,小锅炉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改用高效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量再削减75%,黑烟囱成为历史。
3.发力治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规范工业固废管理。指导200多家企业落实“六个规范化”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指导155家重点污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网上申报登记工作,建立智慧管控平台,建立危险废物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可视化全过程监控。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制定《海盐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委托浙江环科院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海盐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成立协调小组、技术组,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企业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点位布设、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年度任务。确定67家重点行业企业点位,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工业园区、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均无;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336个。完成第一批38个点位水稻样品和浅层土壤协同样的采集和流转工作。三是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加强对污染企业原址开发利用的监管,开展污染地块或疑似污染地块排查、评估及治理工程,防止将污染严重的企业原址未经修复直接用于商住开发。
(三)坚持严管严控,全力打造环境执法海盐样本
1.高压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铁拳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双随机”抽查、污染物排放“全达标”、“阳光排污口”建设等活动,强化多部门、环保司法等联动机制,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270人次,检查企业4950厂次,立案260件,拟处罚款约118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55件。移交公安行政拘留案件6件,行政拘留4人。移交公安刑事案件13件,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0人。
2.规范执法,健全环境安全监管体系。通过突出“意识引导、执法督导、信息传导”三个导向,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共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41次,检查企业267厂次。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编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检与比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正常有效运转。实施环境执法“痕迹化”管理,实现移动执法设备全覆盖。创新实行派驻制度,强化执法监测联动。开展全县执法大练兵活动,规范案件后督察制度。
3.阳光执法,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意识。完善环保“黑名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组织市民参与“摘帽”行动。梳理了化工、电镀、造纸、印染等4个行业35家重点企业进行首批“阳光排污口”建设,33家完成建设。初期排摸了70家企业列入第二批“阳光排污口”建设重点整治对象。牢固树立“环境投诉无小事”意识,强化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确保24小时畅通。充分利用“海盐环保”微博微信平台,建立健全环境舆情搜索、监控、快速调处和回应机制。全年受理信访1031件,已办结1028件,群众满意率高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