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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错写成“临死”!知名律所收警示函
网络截图
“‘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还不是《行政处罚法》意义上的处罚,否则对律所影响将非常大……”一位大型律所的资深律师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表示。5月8日,距离错字告发出仅两天,深圳证监局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发警示函。
5月6日,上市司和而泰发布的一则名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而泰2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告中,标题部分的“临时股东大会”因笔误写成“临死股东大会”,件执笔者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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