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牟残〔2020〕14号
中共烟台市牟平区残联党组
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至6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单位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7个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3项改进意见和建议。残联党组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且高度重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残联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做到动员到位;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细化整改方案,层层落实具体责任,做到责任压实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曲卫安同志为组长、于水同志为副组长,全体机关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残联领导班子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思想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条认领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责任分解,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拿出具体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7个方面22条整改措施,并根据区委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目标,认真加以整改。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凡发现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整顿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加大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对镇街、村级残联工作的考核和监管力度;规范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消除廉政风险,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全区残疾人摸排工作和前期政策宣传开展不到位,导致部分交通条件较差、信息相对闭塞的偏远农村残疾人对补贴政策不了解,在办理《残疾人证》和落实相关残疾政策上申报滞后或未申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残疾人政策宣传力度,印发惠残手册2万份和残疾人证办理明白纸1万份,分发给全区残疾人群众,提高残疾人政策知晓率。借助扶贫入户联检,进一步宣传各项惠残政策。每半月与民政共享残疾人数据,不定期与扶贫办、社保、医保、卫健等部门共享数据, 确保残疾人相关惠残政策及时得到落实。
2.关于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落实与上级“应改尽改”的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区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进行摸排走访全覆盖,结合脱贫攻坚残疾人政策落实,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目前,已经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982户,达到“应改尽改”的工作要求。
(二)关于部分业务工作后续监管缺位的问题
1.关于对残疾人器具发放、区级康复中心和镇街康复站的使用、村级残协委员设置和培训等工作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区级康复中心和镇街康复站考核力度,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确保康复中心和康复站使用规范、运转高效、残疾人群众康复效果良好;加强对村级残协委员设置的监管力度,重新摸排了村级残协委员信息,并进行了信息比对,确保了残协委员数据准确。
2.关于电话抽查部分镇街农村残协委员人员由非残疾人且非残疾人直系亲属的村干部兼任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农村残协委员为残疾人或者残疾人直系亲属”的标准,重新摸排了2020年各村残协委员名单;区残联对名单进行系统比对筛查,确保了农村残协委员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扎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