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服务村民、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目标,通过规范有序的筹资筹劳,引导村民合理承担自身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责任,构建“政府引导、村级组织、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格局,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项目选择必须尊重村民意愿,筹资筹劳限于本村范围内,受益主体为全体或大多数村民,不得超出村民承受能力。
(2)民主决策,公开透明。项目的立项、筹资筹劳标准、资金劳务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筹资筹劳标准应根据本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民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严格遵守政策规定的年度人均筹资和劳均筹劳上限标准。
(4)专款专用,注重实效。所筹资金和劳务必须全部用于议定的公益事业项目,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劳务使用效益。
(5)公平负担,区别对待。根据村民实际状况,对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依照政策规定予以减免,体现人文关怀。
(一)项目名称:XX村XX项目
(二)建设地点:XX村XX区域
(三)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简要描述,例如:铺设水泥路面XX米,安装太阳能路灯XX盏;修缮灌溉渠道XX米,配套渠系建筑物XX座;建设占地面积XX平方米的广场,包括硬化、绿化、健身器材安装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XX万元。
(五)建设周期:计划于XXXX年X月启动,XXXX年X月前完工。
根据项目投资估算,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村民筹资、村民筹劳(以资代劳)、村集体投入三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村民筹资部分
(1)筹资对象:本村户籍在册、且受益于本项目的村民(以户为单位)。
(2)人均出资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确定本年度本项目村民人均筹资标准为人民币XX元。此标准未超过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年度人均筹资上限。
(3)筹资总额:预计筹资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人均标准×筹资人数)。
(二)村民筹劳(以资代劳)部分考虑到部分村民外出务工或家庭劳动力不足等实际情况,推行以资代劳方式。
(1)筹劳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确定本年度本项目每个劳动力(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者等政策规定免除人员)承担XX个工日。
(2)以资代劳工日折算标准:每个工日折算人民币XX元。此折算标准参照本地当前劳务市场一般工价,经民主协商确定。
(3)筹劳总额(折资):预计筹劳折资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总工日数×工日折算标准)。
(三)村集体投入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从本年度可支配收益中安排人民币XX万元,用于本项目配套建设,体现村集体对公益事业的责任与担当。
(四)其他资金来源鼓励本村成功人士、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自愿捐赠支持项目建设。所有捐赠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
综上,本项目预计总筹措资金及劳务折资为:村民筹资XX万元+以资代劳折资XX万元+村集体投入XX万元=XX万元,与项目估算投资基本匹配。如有缺口,将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奖补等方式解决;如有结余,结转用于本村其他议定的公益事业或按程序退还。
为体现公平与关怀,对下列人员及家庭,经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全额或部分减免:
(1)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主要劳动力)。
(3)家庭主要劳动力当年内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导致劳动能力严重受损,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4)其他经民主程序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体。具体减免名单及额度将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与方案制定(X月X日-X月X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详细讲解项目意义、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政策及本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方案细节,形成最终决议并公告。
第二阶段:筹资筹劳清册编制与确认(X月X日-X月X日)根据户籍资料和劳动力核定情况,以户为单位,编制《XX村一事一议项目筹资筹劳到户清册》(详见附件)。清册明确记载每户家庭人口数、劳动力数、应出资额、应出劳工日数、选择以资代劳的折资金额、减免情况、合计应交款项等。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分组入户,将清册内容告知每户,经户主核对无误后签字(或按手印)确认。清册在村务公开栏集中公示不少于7天。
第三阶段:资金与代劳金收取(X月X日-X月X日)根据公示无误的清册,由村“两委”指定专人负责,开具统一收据,收取村民筹资款和以资代劳金。收取工作必须规范,款项及时存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为本项目设立的专户,实行村账乡管。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
第四阶段:项目建设与劳务组织(X月X日-X月X日)按照项目建设方案,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选择以劳抵资的村民,由村级组织根据工程需要,合理安排出工时间和任务,并做好考勤记录。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
第五阶段:资金使用公开与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所有支出票据、劳务考勤记录定期在村务公开栏明细公开,接受村民监督。项目完工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等组成验收组进行初验,并按规定程序申请上级部门验收。验收结果及资金使用审计情况向全体村民公布。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部分村民代表组成的“一事一议”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制度保障
(1)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所有项目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支出票据需经经办人、证明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2)公开公示制度:对项目决议、筹资筹劳标准、减免名单、清册、资金收取使用情况、工程进度、验收结果等全程公开,公示材料存档备查。
(3)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将项目从提议到验收的所有会议记录、签字文件、公示资料、财务凭证、合同协议、图片影像等整理归档,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三)监督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对筹资筹劳标准执行、资金劳务管理使用、工程建设质量等进行独立监督。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畅通村民监督渠道。对违反方案规定、挪用资金、强行摊派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1)本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2)本方案由XX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会议另行议定。
XX村民委员会(盖章)XXXX年X月X日
附件:《XX村一事一议项目筹资筹劳到户清册》(样表)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劳动力数
人均筹资标准(元)
应出资额(元)
劳均筹劳工日数(个)
应出劳工日数(个)
以资代劳折算标准(元/工日)